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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景(2)

这样的环境单纯而且上进。

陈曦本不是什么爱学习的人,看他有多么活跃于学校的各种活动就知道了。而且他读初中是在外省读的,回家乡来读高中是因为父亲娶了后妈,他和父亲赌气才来的,他家有钱,他便也不像寝室别的同学一样必须依靠读书来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他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让父亲看到自己在学校里受苦而内疚,或者,他是来这里是体验一般人的生活的。

不过,同寝室里的人每天都勤恳地学习,吃饭的时候都还在讨论书本作业,他一个人太另类也不好,便也跟着大家一起学习了,早上和室友一起起床去做早操,然后吃早饭,去教室上早自习,只是当室友在午睡时间在教室看书的时候,他会在寝室睡午觉,下午放学室友在教室做作业的时候,他会去操场打篮球,晚上晚自习下课后在室友们都在教室里上自习上到宿舍熄灯前一段时间时,他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谈情说爱去了,其他的时间,他倒是一丝不苟坐在教室里学习的。

他们寝室学习最努力的并不是身体差的书呆子林景,而是另一个书呆子胖子吴小刚,晚上寝室熄灯了他都还要打手电筒看一阵英语单词。

在这样的寝室里,陈曦的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大家比起看他,还更愿意看英语单词数学公式什么的。

这中勤奋学习的状态不只是陈曦他们这405寝室的状态,是整个学校学生宿舍的状态。

县一中是县里最好的高中,曾经出过省状元的,师资力量强大,管理严格,教学设施也好,于是一般初中的人是很难考上的,每年从县城外的各个镇上初中考进一中的人并不是很多,这些人都是努力学习才得来的进一中的机会,自然非常珍惜,他们学习都很刻苦努力,这些人里面大部分的都是农村出身的,身上有城市里的孩子所没有的那股子对待学习的拼劲和狠劲,为人单纯,在高中里面,他们的成绩一般也会挺好。

而这些住学校宿舍的住读生基本上都是农村娃,所以,他们是这个学校里最勤奋的学生。

这些在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得到了说明,405全寝室的除了陈曦外全进了班级前十名,而且林景还是班上第一名,年级第二名,并且只差年级第一名两分,那是因为他的英语被那年级第一名拉了二十几分的结果。

从农村里来的孩子在英语上面总是没有城里的孩子好。

陈曦进一中是给的钱,而且是很多钱,作为年级组长的班主任以为他的成绩一定差得很了,在校长亲自给他说的情况下他才收下了陈曦,没想到陈曦这次期中考试居然到了班级前二十名,年级一百五十名左右,这实在让人欣慰。

陈曦被叫去表扬的时候,林景也站在办公室里接受老师训话,不过,是接受批评。

林景站在英语老师的桌子边上,黄昏的阳光从落地大窗户照进来映在他的身上,仿佛他的身体在发光,他的头发有点长了掩住了眼睛,脸颊白得像是能被阳光穿透般透明,下巴尖尖的,脖子被笼在对他来说很宽大的红白相间的校服里,他静静站在那里,随着英语女老师指着卷子的指指点点而不断点头。

班主任和陈曦说话的时候,陈曦的心思都在夕阳里的林景身上,办公室里有很多老师和好几个同学,吵吵嚷嚷地很吵闹,不过,陈曦觉得自己就那样看着林景,仿佛就处在安静而温暖的阳光里一样。

那阳光并不是来自窗外马上就要落下山的夕阳,就来自静静站在那里的林景本身。

林景很快就被英语老师放过了,他接过英语老师手里的卷子,陈曦注意到了他从袖子里拿出来的手,被阳光映着的手白皙细腻得仿佛白玉雕琢,比年轻的英语女老师的注重保养的手还要来得白来得纤细和漂亮。

陈曦记得班上有男同学私底下猥琐地说过英语老师的手很好看,陈曦此时只想说好看的是林景的手。

那时候陈曦还奇怪林景是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手应该如同寝室其他几个农村出身的同学一样粗粝带着茧子才对,但林景的手并不是那样,细腻柔软地如同娇养的小姐的柔荑。挺久之后,在林景晕倒在他身边后他才知道,林景心脏天生有问题,根本不能做重活,他虽是农村里的孩子,但在家也从来不会做重活的,他在家就只看书学习。

林景出办公室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很快就飘出去了,他那样单薄的身子,陈曦真的觉得可以用飘来形容他走路。

陈曦几乎没有听到班主任在和他说些什么,之后嗯嗯敷衍答了两声,又听办公室里别的老师说起,“刚才那个就是你们班上的林景哟?”

“是呀,进校的时候年级三十九名,这次居然考了第二名。”班主任很自豪地回答道。

“就是英语不行,才考一百零五,错的大部分是听力,农村里来的英语听力都不行,我让他好好注意一下听力。”英语老师说道。

后来办公室里的老师的话题都开始围绕着农村里来的同学的英语问题展开了,班主任和陈曦说的话也说完了,陈曦出办公室的时候就在想可以把英语磁带和复读机借给林景听听。

林景就是这样因为英语和陈曦的关系好起来的。

第二章

第二章

林景对于如何和陈曦关系好起来并没有什么记忆,他一心全在学习上面,做梦的时候梦到的都是数学化学题,别的事情他都不关心在意,也不会去特别记忆,他的成绩好与他的天生聪慧有一定关系,但大部分原因还是他的勤奋努力。

在后来的时光里,他努力想努力想,才模模糊糊认为他和陈曦之间的关系是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然后慢慢地两人之间的关系就近了,就融入学习融入生活了。

那时候因为所有住读生都忙学习,除了睡觉,别的时间每时每刻都在看书学习,吃饭的时候都在讨论问题,所以,同学情谊便也只是一起去吃饭,一起去做早操,或者有人不愿意去做早操而让人帮着签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同寝室同学在一块都是很少说话的,十点四十五寝室熄灯的时候大家还在看书,随着灯一熄,黑暗袭来,有人一阵怪叫,赶紧把手电筒打上,林景会在这时候默默地把书收好,然后拿着洗漱用品去走廊尽头的水房里洗漱,水房里是彻夜不熄灯的,有些同学甚至把书拿到这里来看,可见其用功。

寝室别的同学也是灯熄后才去洗漱,这时候才是整栋楼里最热闹的时候,大家在水房里说话笑闹,林景会默默地洗漱好后端着洗漱用品回到寝室里去,然后再接一些冷水端回寝室,从开水壶里倒一些热水,泡了脚再睡觉。

林景有点小洁癖,每天都得换袜子,然后洗袜子,这才睡觉。

当他爬上床之后,往往这时候陈曦才会从外面回来,十一点钟也是宿舍楼关大门的时候,陈曦要是再不回来就进不了寝室了。

而这时候林景和陈曦还没有特别的交情,他从不管陈曦到哪里去了,为何每晚上都回来得这么晚。

两人关系好起来在林景眼里是时间的潜移默化,但在陈曦心里自然不是这样,陈曦是有目的地想和林景关系好。

这时候陈曦虽然对林景有特别的关注,但是,要说他自己明白爱上了林景显然还不太可能,他只是觉得林景这人有不同于别人的那种让他在意上心的特质。他会主动和林景关系好,目的完全不是别人所想的那种单纯的感情,那是因为林景成绩好,将来会有好的出路,他现在和林景打好关系是在做人才和朋友的投资而已。

陈曦先是把自己的复读机和英语磁带借给林景听,林景原来也想过向陈曦借来听,但是,他想着陈曦也需要听的,而且复读机不是什么便宜的东西,要是给别人弄坏了就不好了,所以便挺不好意思出口向他借。

现在陈曦主动借给他,而且还说希望他帮他讲讲语文什么的,这样林景才接受了。

就是因为这事情,两人关系近了一些。

陈曦以前吃饭从不去学校食堂,都是去外面的那一家教师出入的餐厅里吃饭,因此便就和寝室另外几个依靠一起吃饭而维系亲密同学关系的同学关系并不亲密,加上他每晚总是晚归,而且有传言说他交了女朋友而且经常换女朋友,所以,在禁止恋爱的学校里,他这种名声在一群书呆子里实在不算得好名声,寝室同学都有故意和他保持距离,觉得和他关系近了会被带坏。

林景倒没有故意和他保持距离,他是学习占去了他的所有精力和思想,他根本无暇来在意上铺的陈曦。

陈曦和林景关系近了一些之后,每天便和他相邀一起吃饭了。

到食堂和林景一起吃饭后,陈曦才知道为何林景瘦弱得像是风吹就倒的样子,因为这家伙每顿都吃素菜,陈曦还想着林景是不是家境不好吃不起荤菜,所以每顿就故意多打一个荤菜给林景,林景对于他的好意推辞多次无果,于是只好接受,但他即使接受了也只是把荤菜里配的素菜挑出来吃了,肉根本不碰。

“怎么不吃肉啊?”陈曦很不满地把肉一筷子夹到他的碗里,林景眉头蹙了一下,感觉是很不情愿地把那肉扔进嘴里咽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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