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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奴(336)

这种彻底的无谓和轻蔑几乎令金兀术抓狂,仍开蝶舞,一把就抓住了她的下巴,狞笑起来:“花溶,你真的活腻了。正是我一次一次纵容你,你才敢如此轻视于我。我现在不纵容了,你今天若不喝下这一杯,休怪我不客气……”

花溶依旧闭着眼睛,无论如何也不肯睁开。

金兀术恼羞成怒,重重地捏住她的下巴,花溶再也忍不住,不得不张开嘴巴,他提了酒坛子就一骨碌地往下灌。

这坛酒冰凉,花溶又一日不曾吃饭,如此狂灌一通,眼冒金星,强烈地咳嗽几声,身子软软就倒了下去。流云水袖拂开,众人都见到她被绑缚的双手,也不知这个女人是谁,为何会受到如此的折磨。

侍女们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就连蝶舞也情不自禁地后退一步,可是,却绝不敢开口求情,这个喜怒无常的金国蛮子。

金兀术甚是得意,将酒壶扔到地上,咣当一声碎裂,他一一指过众人:“若有人敢违逆,这便是下场。”

大坛的酒十之八九流淌在衣服上,花溶裙赏几乎湿透,两名侍女上前解开绑缚她的绳索,半搀扶着她就回房间。

歌姬们停下了歌舞,金兀术见花溶被拉下去,转过头,目光血红:“你们……你们……快,唱曲,跳舞……快……”

众人丝毫不敢违背,立刻吹拉弹唱起来。

花溶回到房间,侍女们替她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身子才缓缓软和过来。此时,天色已晚,隔壁,传来儿子的轻微的咳嗽声。她坐在床上,低声说:“我想见见小公子……”

侍女们犹豫着,不敢前去。

她低低说:“你们只抱来我看一眼就行了。”

两名侍女交换一下眼色,一个人慢慢退下,去隔壁房间抱了孩子。孩子也许是白日玩耍时,微微着凉,幸好只脸蛋红扑扑的,并未发烧。

孩子一日没见她,扑在她的怀里喊:“妈妈,妈妈……”

花溶紧紧搂住儿子,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

孩子见妈妈流泪,慌忙用小手擦拭她的眼泪,只喊:“妈妈不哭,妈妈不哭……”

花溶的头埋在他的怀里,但觉世上只有这唯一的一点温暖。

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走进来,伸手就去拉孩子,狠狠道:“放开,你还有什么资格看孩子?”

花溶搂得太紧,金兀术竟然一时没能拉开。

他太过用力,孩子被一拉扯,疼得哭起来,反手就打他:“叫你欺侮妈妈……坏蛋……”

花溶再也忍不住,用力一擦眼睛,神情十分冷静:“儿子,你看清楚了,这个金兀术并非什么恩人,而是我大宋的大敌,你的杀父仇人……”

“啪”的一声,一耳光就重重地落在花溶脸上,她身子一歪,便倒在床沿上,金兀术重重喘着粗气,几乎同时一把就抢过孩子:“立刻带下去!今后,谁敢再把小王子带到这个女人面前,立刻杀无赦。”

两名侍女如获大赦,一起抱着孩子飞快地退出去。

风从开着的门里进来,一丝一丝,给屋子的锦绣帐子吹来极大的一股寒意,一点一滴,冷却心底。

“贱人,你不过区区一个女奴,本太子要你侍奉是看得起你,你还敢一再拿轿,按照你宋国人的话来说,不过是一只不下蛋的母鸡,你算什么东西?”

花溶慢慢坐正身子,嘴角渗出血来,淡淡地看着金兀术:“金兀术,我真是错看你。以前至少以为你还算一个男人。今天才发现,你不过是一个畜生,一个假仁假义的卑鄙小人。你我至此恩断义绝。再有杀你的机会,我绝不会放过。”

他抬手就掐住她的脖子:“贱人,你还要杀我,今天我先杀死你!先要了你的命……”

无法征服,得不到的痛苦,挫败的遗憾,他几乎失控,狠狠掐着她的脖子,直到她的脸变成一种可怕的紫色,眼睛很快闭上。

他放开手,后退一步。

忽然一阵后怕,这个女人,死了么?已经死了么?

好一会儿,他才想起上前一步,拍拍她的脸,又拍打她的胸口,她终于发出艰难的呼吸声,却闭着眼睛,没有醒过来。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许久,才想起转身出门,随手关上了门。

花溶开始绝食,不再吃任何东西,连水也不再喝了。

一天两天三天,她对自己能否获得营救几乎已不敢再抱任何希望了,甚至耳边曾经一声声的“十七姐”也不能带给她任何的希望了。

尤其是这些日子,她也略知刘豫的大军在商议着如何攻宋,以及那天听蝶舞给金兀术念的打败宋将刘光的事情,只觉得,鹏举,也距离自己越来越远了。按照她对赵德基的了解,赵德基在此时,绝不会派出大批队伍应战的,这个时候,他需要自保。

鹏举既然不能率军前来,又如何能救援自己?

心里甚至有微微的悔恨,自己,若是当初不“勤王”,那该多好?不勤王,不离开鹏举,何来这样的祸事?

甚至,不该那样赶走秦大王。

秦大王跟金兀术是不一样的,就如他自己所说,无论什么情况下也不会“打”自己,在他面前,自重逢后,自己就不曾真正害怕过。

原来,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区别,真心假意,就在这里。就算再欠一次秦大王的情,也好过落在金兀术手里,遭受如此可怕的折磨。

金兀术已经将儿子跟她彻底隔离开来,但也不再绑缚她,因为她的情况来看,已经无需绑缚了。

只是,她的房间,终日都是锁着,侍女按日来送饭菜,过了时间,见她不吃,便又端开,如此,周而复始。

正文 第281章 王妃

这一日黄昏,岳鹏举已经率人深入了小城。

张弦说:“这是刘豫刚占领的地盘。一切需小心行事。探子已经打探到,刘麟近日攻击刘光,刘光溃逃,有迹象表明,四太子金兀术就在这附近。”

岳鹏举沉思一下:“金兀术此人喜风雅……”

张弦立刻明白过来,此是著名的风景小镇,叫做“红叶镇”,很有南方风情。所以,刘麟大军皆驻扎在此。这里曾有专门的知府把守,失陷后,连带知府,一干人马全部投降了金国。金兀术喜好南朝风物,又仗势军多人胆大,估计一定会在这里停留。

四周再无任何蛛丝马迹,岳鹏举断定了此地,便决定铤而走险,如果再追不上妻子,只怕就会被带出边境了。此后,要想去金国救人,那是难如登天。

众人都是商旅模样,在僻静处下马,然后抄了一条秘密的小道,绕道进了小城,此是,天色早已黑尽,爆竹的声音也十分零星了。

前面,就是曾经的知府府邸,门前亮着一盏大大的红灯笼。

众人并不走门口,奔了背后,是一片繁茂的树林。

树林里贴着高高的围墙,能听到隐约的歌舞声。

战士马前半死生,将军帐下犹歌舞,哪里皆然。

岳鹏举做了个手势,独自跃上墙头,只见一个打更的更夫提着灯笼走过,喊一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岳鹏举待他走开,不一会儿,一个捧着酒菜的仆人匆匆而来。

岳鹏举闪身一把捂住他的嘴巴,他手里的食盒来不及掉在地上,已被拉到了树林里。

岳鹏举扣住他的罩门,低声问:“四太子金兀术是不是在里面?”

那仆人点头如捣蒜:“是是是,小人就是替他送酒菜的。”

岳鹏举心里有了底,在他嘴巴里塞了布条,藏在隐蔽处,翻身出了城。

城墙下,众人早已整装待发,黑衣劲旅,提着明亮的大刀长枪。

岳鹏举一点头,张弦一吹口哨,十七骑快马飞速地冲过来。

门口,大火忽然熊熊燃烧。

守卫的士兵大惊失色,立刻开了门,大喊:“来人,救火……”

喊声刚落,西北角和东北角,同时燃起熊熊大火,几乎照亮了半边天空。放火的人用的是一种特殊的点火材料,而今日雪又停了,火势一起,浓烟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