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你是少时欢喜/陆少别来无恙/蚀骨危情:陆少,别来无恙(1077)

作者: 江小妃 阅读记录

她的女儿狠毒,对男人下得了手,像个堕落天使,什么男人能逃离她的手掌心?

秦觉可以吗?

“好吧,不提他了,晦气!”盛知夏去拿了杯果酒,也递给了秦觉一杯,跟他碰了碰道:“三哥,我敬你一杯,谢谢你这么宠我!我才不管网上怎么议论我呢,我就是有背景啊,就喜欢他们看不惯我却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开往南方的列车一派和谐的氛围,秦帮的兄弟们开了一场狂欢的派对,越往南,他们越安全,因为南方是他们的大本营,是秦福生起家的地方。

然而,越靠近南方,盛知夏的心越没底,就要见到外公了吗?他老人家怎么样了?她无法想象外公现在遭遇了怎样的对待,他老人家……还活着吗?

这一趟列车,无论赶得上赶不上,她都一定会跟着秦福生回来的,不是为了叶落归根,而是为了去找外公,为了让整个秦帮……付出代价。

哪怕,她的力量微不足道,可她现在掌握了足够的权势,哄骗着秦觉教会了她很多东西,她要做秦帮未来的老大,自然明面上要给足了她势头。

秦帮的兄弟们也对她的命令服从得很彻底,并不敢忤逆她的意思。

秦帮狂欢的夜里,盛知夏却不敢真的醉了,连睡觉都保持着警惕,她怕自己说梦话出卖了内心,被虎视眈眈的恶魔们识破她的心思。

一路从天亮到天黑,再到日出东方,专列终于停了下来。

秦帮在南省的兄弟早就来接,盛知夏跟秦觉上了一辆车,秦福生跟傅瑜一辆,朝着更偏僻的村落开去。

“东茂村,义父的出生地,那里的风景很美,秦家的祠堂修得很漂亮,每一年我都会回去祭拜。”秦觉给她做了向导,介绍着他们的目的地。

“那三哥你呢?你也是东茂村的人吗?”盛知夏问道,南方有些地区是按照亲族分布,基本上是同姓,不怎么与外界通婚。秦觉是秦福生的义子,是他最信任的接班人,理应也是同族。

“对,我也是东茂村的人,但我是个孤儿,从小就没人管,像是路边的一只野狗,被人踢来踢去,是义父给了我一条活路。”秦觉倒也不隐瞒。

盛知夏注意到秦觉摩挲着左手短了一截的无名指,她伸手过去握住了他的手,疼惜地问道:“三哥,从前的日子一定很苦吧?你的手指也是在那个时候没的吗?疼吗?”

哪怕秦觉再铁汉,心再硬,可是面对女孩的柔情,他也卸下了心房——他已经掌权秦帮十年之久,从半大点儿的孩子到现在三十多岁,兄弟们从来对他又敬又畏,殷小五再爱慕他,也只敢远远问候,从不能跟他开半句玩笑。

时至今日,关心他的断指疼不疼、从前的日子苦不苦的,只有他身边的这个女孩。

“不疼,还好。”秦觉弯起唇,答道。

男人的性格就是能装,要是在女人面前喊疼,算什么本事?

但是有人关心,总是好的,只有最亲密的人才会想着去关心一个人的残缺和痛苦,这才是她与旁人不同的地方。

“骗人,怎么可能不疼,要是我,肯定都疼死了吧。”盛知夏轻轻地抚着秦觉的断指,还低头吻了吻他的断指处的黑色皮套,这皮套让他的手指看起来像是正常的,只是捏上去到底还是空。

盛知夏一脸真诚地遗憾道:“三哥,以后我们结婚,你无名指的戒指要是掉了怎么办?我也很想像我妈妈一样举办隆重的婚礼,穿上漂亮的婚纱。”

她在跟秦觉约定结婚的事,好像她已经在想未来。有哪个女人不想穿白纱,又有哪个男人能抵抗心爱的女孩为他而穿上白纱?

秦觉一生没怎么做过梦,刀口上舔血地过了这么多年,竟在这回乡祭祖的路上,忽然憧憬起了婚礼的模样。

“三哥?三哥?”女孩等不到他的回应,叫了他两声。

“嗯?什么?”秦觉难得有点怔愣,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朝霞漫天,从未有过的温柔霞光,连阳光都变成了暧昧的颜色,从车窗照进来,女孩温柔期待的脸庞沐浴在阳光里,圣洁得像是只为他而来的天使。

女孩生气他的沉默,别开脸去:“三哥你怎么不说话?不想跟我结婚吗?我太尬了!丢死人了!”

秦觉就这样看着她的小女孩姿态,温柔地笑了:“应该由我来求婚,女孩子太主动了不好。我们东茂村的男人多少有点大男子主义,你马上就要进祠堂祭祖了,也要提前学一学咱们村的规矩,很多事女孩是不能做的,男人们该扛起更多。”

盛知夏捶他:“秦觉!你记得你欠我的!你欠我的!我好丢脸啊!我在锦城出生,是锦城的大小姐!才不是你们村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