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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怜(52)+番外

裴澜之顿时感觉遭人蒙头重击,“我……我……没……”

扶风剑陵珑性格向来冷漠高傲,不爱说话,这是第一次除了在剑术方面指点裴澜之,他紧握着马鞭,克制不住地轻轻拍打自己的手心,如果有可能,他更想抽上主人的脸,让他清醒清醒。

“你说他很笨,剑法怎么也学不会……”

“你说他明明胆小软弱,却偏偏要为你强出头……”

“你说他这些年再也没有为你洗手做过羹汤……”

“你说他总是喜欢四处乱跑,惹你生气……你说过的话,我还可以为你举出上百。”陵珑冷然道:“事到如今,你还要否认?”

裴澜之第一次感觉到扶风剑的咄咄逼人,不是在战场上,而是此刻,当他质问他,你的心放在哪里的时候,他下意识地看向了已经在晨间薄雾下变得飘渺的邺城。

“我……我和荆雨哥哥从小一块儿长大……我和他……”

裴澜之说不下去了,他本想说,他与荆雨不过是兄弟之情,可是兄弟之间哪里会有欲望,在夜间疯狂地滋长,想要拥对方入怀?

“我……我……”裴澜之挣扎着,似乎还想要反驳,可是今早出门时,他和荆雨那蜻蜓点水的一吻,那又算什么?

第51章 怎么办

陵珑不再多言, 继续前行。

他本以为他的话已经说得足够明白, 裴澜之就会回到已经时日无多的荆雨的身边, 却没想到,过了一会儿,裴澜之再次打马追上了他, 第一句话便是,“你容我好好想想……”

陵珑顿了顿,这才不再多言。

之后, 裴澜之一直沉默着, 他在回想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似乎当真有一种被狂风过境,吹散浓雾的错觉。

从他做上人皇以来, 武冠天下,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能号令整个大陆,百官臣服,不惧千军万马, 他一人一剑就能搅得天翻地覆, 除了那一丝纯然的皇族血脉,他靠的是自己的能力,他在战场上拼杀过,在坟茔中打滚过,就为攀爬这一道权势的险峰。

当他走到了亮眼处, 君子剑陵珑主动向他臣服,他感到了权势带来的飘飘欲仙和畅快,甚至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够拿到下一把标志他登上巅峰的宝剑,那必是举世无双的剑!

他忘了陪他沉入过泥里的荆雨。

一面,因为荆雨太过无害,没有令他度过一个安稳的幼年,他被人欺负,遭人白眼,在他心里,荆雨就是他卑微的伤口。另一面,他也怨恨荆雨的不思进取,他从乞丐堆爬上人皇的宝座,而荆雨以前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甚至就连他的冷落和忽视,都能至始至终地视而不见!

荆雨一直都没有变过。

他真的喜欢荆雨吗?

裴澜之脸色泛白,他看着陵珑冷漠前行的背影,咬紧牙关问道:“那……真如你所说,我喜欢的人是荆雨哥哥,那我该怎么办?”他在这突如其来的真相中慌了神,扪心自问,如果他不喜欢,那为何总会被荆雨牵引着全部心神。

陵珑转过身,拉停了骏马,“回去。”

裴澜之难过道:“荆雨哥哥会不会……怨恨我……是我害他变成了这样。”他将他亲手推进恐怖的深渊,以至于荆雨到如今都还重伤难行,他非常自责。

他肯定怨恨他的,这一路走来,他最对不起的就是荆雨,是因为仗着荆雨的宠爱?还是仗着他那虚无缥缈的喜欢?心悦他,难道不该把人世间最好的都给他?

他都做了什么……

陵珑张了张口,如果设身处地去想,换做是他被裴澜之如此对待,他大概会和裴澜之同归于尽吧。而荆雨从小纵容裴澜之,种下了这因果……荆雨自食恶果,不恨裴澜之,就会恨他自己,才想要放下了这一切,恩断义绝……

“他恨你……你或许还有希望……”

“什么?”

陵珑的声音很轻,随着风破碎在簌簌的摇曳树影里,他沉凝片刻道:“主人,你随我先去一个地方。”

归宁村,坐落在山腰的偏僻村庄,这是一个以打猎为生的村落。

因为上山的路比较难走,骏马上不去了,裴澜之只得将马拴在山下,和陵珑一起徒步,他一路听陵珑解释,这才知道,在这个猎户村子里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有一个女人孕后十七个月未产,似怀了鬼胎,肚子大如盆鼓,村子里的人非常惊恐,于是前往山谷找到平日里会给附近村里帮忙的荆雨,希望荆雨能够替他们斩妖除魔。

荆雨实在不擅这类极具攻击性的法术,便拜托了陵珑。

这事距今很久了,陵珑看过以后坚持认为不是鬼胎,让女人好好生养,这一养,就养了三年多,而直到前些日子荆雨被东瀛男人带走,依然没有传来女人产子的消息。

“不是鬼,他们不懂,那是极珍贵的灵胎,已经修行数年。”陵珑淡淡道。

在这数年间,他从不曾间断对灵胎的关切,若胎儿出生,对整个邺城都是吉兆。

而这对胎儿五行属金,是极好的五行相,孕育出来的孩子将来会在法术上具有极高的天赋造诣,孩子甚至不需要像普通人那样长成后依据资质修行,就是最好的修炼体质。

但话虽如此,如果没有人庇护,胎儿也很容易夭折,毕竟尚且幼小,蒙蔽无知的村落与周遭人的排斥,会使他生存艰难。

“山人愚昧无知。”裴澜之不悦道。

他们沿着烂泥山路,走了半柱香,终于看到了散在各处的屋顶,他们来到怀有灵胎的人家,只是还没有敲门,就察觉了不对劲,“血腥味?”

“开门进去看看!”

陵珑谨慎地推开了柴门,方寸大的篱笆院落,入目就是满地暗红,那是血液凝固后结了痂,喷射状的血点到处都是,甚至还有某个物体被重重拖行的痕迹,从门槛一直延伸至屋内。

然而正屋的木门紧闭着,上面束着一道明黄色的封条,不知用朱砂墨写了什么鬼画符,就听隔着篱笆墙传来一个猎户汉子的焦急喊声,“哎哟——你们是哪儿来的莽撞小子!可千万别拆!拆不得的啊!那里面闹鬼!”

陵珑脸色一沉,“那怀着孕的妇人去哪儿了?”

汉子浑身一僵,他终于看清了裴澜之和陵珑不似凡人的仪态,这才眼神几变道:“你们是谁?原那妇人怀了鬼子,自知无颜面对婆母,自行离去了!”

裴澜之道:“什么鬼子!灵胎现世,方圆十里百邪不侵!”

汉子道:“是道长说了,那妖孽会害我们全村陪葬!”

哪里来的搅混水道士!陵珑冷声道:“孩子呢?”

“自然是埋了。”

汉子脸色有异,裴澜之见状心中了然,单手抽出腰上系的短刀,冲他一指,“滚!”

汉子吓得脸色一白,闷声掉头跑了。

裴澜之径直踹开贴了封条的门,血腥味顿霎时扑鼻而来,入眼就见那简陋的石床和被褥上全是血——只怕那妇人得把全身的血液都流干。

屋里没人,他们走访了附近的猎户,结果家家闭户,没有敢回应者。

“怎么办?”裴澜之问道,其实他也不懂陵珑为何要带他来到这里看一个所谓的吉兆。

陵珑答应过荆雨,不能把实情告诉裴澜之,可是眼见裴澜之在情爱一途实在愚钝,如果他不能帮他一把,且不说荆雨去了裴澜之会不会留下遗憾……如果这对于荆雨来说是一线生机呢?

他点拨道:“荆雨心善,在你和他之间,能有孩子缓冲一二,再好不过,加上这灵胎生来吉利,召入宫中抚养是应该的。”就好像曾经抚养裴澜之那样,如果荆雨愿意用心接纳这个孩子,那么他离世的时候是否会留恋?是否会不舍?如果他能有一个新的牵挂,是不是就能怀有一点点对未来的希望?

裴澜之没能全然理解陵珑的用意,只是心想,寻常百姓家夫妇不和,有了孩子以后也能关系和缓,这倒是个好主意。

他和荆雨这么多年,他们……他们还有过肌肤之亲……按照民间的习俗,他们算生米煮成熟饭,这会儿,也是该有孩子的年纪了。

荆雨哥哥要是不喜欢他了,有孩子夹在中间,也能缓冲一二。他的耳尖有些发红,对待寻找灵胎更上心了一些,也就再不提陪伴陵珑前去祭拜的事宜,与陵珑相谈结束后,于归宁山下分道扬镳,回了邺城,通知官府调查此事。

就在骏马狂奔往回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搭在街角的馄饨摊子。

他下了马,面前支起的摊子简陋得仿佛摇摇欲坠,但在他的记忆中,老板已经在这卖了十几年馄饨了,手艺好,馄饨皮薄馅大,鸡肉掺一点点虾泥,一勺新鲜葱花,用骨头熬成的白汤淋上芝麻,再配几滴香油,能香得街边玩耍的小乞丐个个口水直流。

曾经他也是那群小乞丐中的一员,每每等待荆雨归家的时候,总会站在摊旁边偷看老板十指翻飞地包馄饨。

荆雨知道他想吃肉馅馄饨,可是他们还得买食物,买药材,攒一些钱,这样以后才能置办一处田产,才能在邺城落地生根。

他虽然任性,但也知道荆雨营生艰难,直到有一天,他因为和别的小乞儿打架,气得嚎啕大哭,荆雨怎么也哄不好,便牵着他的手来到这里,点了一碗鸡肉馄饨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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