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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戏真做(43)

沈馥还来不及问,张开的嘴巴就被陆既明堵上了。

陆既明自顾自地纠缠亲吻,沈馥被他亲得不住后仰,退无可退,都几乎要躺在书案上了。这一回,不是虚与委蛇时的挑弄撩拨,不用施展浑身解数让对方落败,但也不像情到浓时的爱意表露,更像是一种沉溺、一种发泄,只是片刻的放松。

沈馥心中猛跳,用力将陆既明推开。

陆既明往后踉跄了两步站定,嘴唇上湿漉漉的,抬手用手背抹去湿痕,朝沈馥笑了笑。沈馥也朝他笑了笑,抄起手边那杯没喝完的酒,往外一泼,正好泼中了陆既明鼓起的裆部。

陆既明退避不及,惊呼一声。

沈馥把空杯一搁,说了声 “晚安”,转身走了。

很爽快。

作者有话说:章节名真的很难取啊!摔! (周六入 V

第二十九章 挟持

接下来几日,醇园时时派人来接陆既明,但陆既明都让他们吃了闭门羹。如此数次,终于传来了章振鹭带兵平叛的消息。章振鹭才出城门,转头陆既明就更换衣衫要出门听戏。沈馥自然而然地跟在他身后,也要出门。

谁知道,陆既明竟要他留在家里。

“阿馥,今日你留下看家。”

沈馥纳闷,自那日城东码头回来,陆既明时时带着他,一刻也不离地将他放在眼皮底下,今天怎么一反常态。

他也没问,只是点头。

陆既明走出去两步,像是突然想起什么,转回身来,张开手抱了抱沈馥,似是情人分离,情深不舍。

在沈馥耳边,陆既明小声说道:“藏好。”

与此同时,沈馥觉得手中被塞了个什么东西。等陆既明带着随从出门去,玄关处剩他自己时,他抬手一看,是一把包裹在皮鞘里的短匕首。

沈馥手握刀柄,轻轻一拔,匕首刀刃雪白,泛着寒光。

他心底一沉,寻思了一会儿,裁了一截细绳,将这把小巧锋锐的匕首绑在小腿上,裤腿一放,只要不上手去摸,看不出痕迹。

陆既明出门,陆公馆里一下子就空空荡荡的。沈馥坐卧不宁,靠在卧室的窗边吸烟,边吸边在心里把陆既明骂了个狗血淋头。

不到两个小时,有了动静。

有几个持枪的灰衣卫兵,粗鲁暴躁地敲开了陆公馆的大门,直接用枪对准了沈馥。

即便他们不说,沈馥也知道,这是醇园的卫兵。

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沈馥无心反抗,也无法反抗。他驯顺地抬起双手,任卫兵搜身。

幸好,沈馥作为陆大少眷属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或许在平洲百姓心目中,他和烟花里的红倌人也没差别。卫兵搜身时只是草草摸过腰间,见没配枪就作罢了。

卫兵动作粗鲁,扭着沈馥的手就把他拽下去,塞进车里。沈馥皱皱眉头,呵斥了两句,见没人理他,也就不白费力气了,沉默地看着车径直朝醇园驶去。

沈馥一路被押进去,他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还没有性命之忧,但单枪匹马地被持枪押送还是心里慌慌的,只有行动间感受到小腿处那把匕首时,才心里稍安。

虽然可能不顶什么用,但好过没有。

想到了这里,他又在心里臭骂了陆既明一顿,这次的火气比上次更大,反正是在心里,什么 “生孩子没屁眼”、“阳痿不举”、“臭垃圾” 之类的骂了个遍。

卫兵将他一路押到陆重山面前。

沈馥拂了拂弄皱的衣服,落落大方地唤了一声:“大帅。”

陆重山只扫他一眼,看了也像没看,就像在看一只臭虫,无关紧要,随时可以碾死。

沈馥见陆重山只是摆摆手,他便被卫兵拽到旁边的房间里,房门虚掩,卫兵一丝不苟地用枪指着他,沈馥只好站着,静静等待。

陆重山在外间喝茶,手中两个核桃不住地转。比起上一次沈馥见他,他瘦了许多,虽看着还精神,但也显出年纪来,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让他更显得喜怒不定。

过了好一会儿,陆重山的茶喝到第三盏的时候,陆既明到了。

他满面是汗,衣服都湿透了,气喘吁吁,惊疑不定,像是一路跑进来的。还没站定,他就朝陆重山喊道:“阿馥呢?你把阿馥带到哪里了?”

沈馥暗暗腹诽他会装相,卫兵用枪指着他,示意他不许说话。沈馥也就遵命,只听陆重山的声音从外间传来:“杀了。”

陆既明像是全然信了,目眦欲裂,满脸涨红,气到了极点。

此时,持枪的卫兵用枪筒狠狠地杵向沈馥的腰,沈馥不设防,疼得闷哼一声,弯下了腰。

陆既明在外面听到了,忙喊道:“阿馥!是你吗!”

非是沈馥不想答,而是太疼了,这卫兵显然深谙刑讯之道,这杵的位置刚好,疼得沈馥冷汗都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