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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獠之牙,夏莫长久(169)

作者: 周子亦 阅读记录

“是忘了,来的时候看资料才记起来的。”

“这德行……”光头笑笑,往前迈一步,临走时有几秒的时间挡住了他眼前的光,显得格外地慢。马良缓缓地走远,身影几乎隐没在晨雾中时,史世彬才伸手去口袋里摸。

——是枪,马良递过来的。

尽管早已猜到,真正摸清了轮廓,大概判断出是几发子弹的款式后,他才算真死了心。

真的……一个也顾不到。

气氛从他们进去的那一刻起就不太对。四家中最为传统保守的就是青龙,这一点深受老五赞赏。中堂的装饰古风实足,再宽绰的门堂,经了雕花廊柱,楹联横批的点缀,看上去也有几分压抑。这不是第一次来,对室内的格局,史世彬和马良都很清楚,典型的一通到底,直对正门。这就代表着双方没有迂回的可能,一旦开战,只有正面交锋这一条路走。

异常的公平却也代表异常危险,如果再早十年,史世彬一定会兴奋得热血沸腾。但现在的他宁可双方坐下来,隔着一桌酒菜斗智,末了毫发无伤地带着部下从这里走出去。

“四爷,五爷,还未用过早饭吧?”

而这个化干戈于酒食的愿望,似乎很快就得到了实现。就为这句话,史世彬甚至开始喜欢眼前这个孩子了。

他这是第一次见林悠。看照片的时候还在三年前,而今长高了不少,看起来略瘦。从骨架子看,这种高高瘦瘦的身形将来定是高挑的,林斌偏矮,他这是像了自己做模特的母亲。——优势基因其实一眼就能瞧出来,林悠的长相是越大越出众,儿时架着副眼镜显得呆呆笨笨的,而今看倒是儒雅有礼了。林悠是名义上的青龙少主,隔着辈分,叫他和光头一声叔叔也是可以的。不过现下这么喊,少了亲近,添了礼数。毕竟是夹缝里长起来的孩子,自然知道是谁扶他坐上高堂的。

这样的林悠看相无可挑剔,但史世彬的心里总觉得不大舒服,但他说不出来缘由。

吃食很快端上来了。一大早的,他是日夜颠倒得糊涂了,端起碗来,一闻到酒气就想当然地灌了下去,一尝甜得腻歪了舌头,才想到看一眼自己吞下去的东西。圆圆的小糯米团子在清花瓷匙上滚来滚去,冒着热气,很是生趣。他一口差不多把汤都喝干了,淡团子吞不下去,只用匙子挖下小块的酒酿,一口一块地吃。

史世彬吃得很快,停下来时,四维都是瓷勺撞击瓷碗的清脆响声。少年特有的清润嗓音在其中暮然响起来,没有一分不谐,“四爷原来爱挑食。”林悠说这话时正眯着眼笑,不过笑不了多久,就被身后的老使女轻捶一下脑袋,一下子把笑意收住了。

史世彬不去论他的莽撞,这么自说自话的林悠,反而让他觉得自在些了,“林少爷也是啊,何必五十步笑百步。”他指的是林悠面前只动过一两口的酒酿圆子。热气散着散着,渐渐地汤水都凉了,还是这么满满的一碗,“小孩子挑食会长不高的,别学我挑三拣四,还是学五爷的好。”

马良此时刚扫尽最后一滴糖水。他一向酷爱甜食,史世彬一说这话,众人不免把视线转到他身上,看得泰山不动的老五也面露窘色,暗地里狠狠瞪了他一眼。

“都说五爷爱吃甜,原来是真的。”到底是孩子,林悠总不记教训,说着又呵呵笑了,“姆妈,你听见了没啊,这是四爷说的,要我学五爷多吃甜的,你快把藏起来的巧克力还我吧。”

站在孩子身后的妇女真正被将了一军,进也不得,退也不得,只能使出缓兵之计,“知道了少爷,您先把早饭吃了呀。您吃完了,我就给您一颗。”

“就一颗啊?”

“就一颗。”她的神色突然地严肃起来,“您要是再蛀坏一颗牙,夫人就要生姆妈的气了。”

“哈烦哈烦……”小声嘟囔时,林悠用了上海方言。青龙的人是听了个明白,玄武这边的,除了见多识广的马良不动声色,其余听见了也不懂

第 117 章

“哈烦哈烦……”小声嘟囔时,林悠用了上海方言。青龙的人是听了个明白,玄武这边的,除了见多识广的马良不动声色,其余听见了也不懂。

青龙这几年剑走偏锋,愈发地不像个黑道组织,而像一个商业豪门。他们的主心势力本就在上海,近水楼台先得月,早在缺少竞争对手的时候就下手狠准地抓牢了市场,林悠就是在上海长大的。相比驻守鱼龙混杂的香港,在诸多黑手中抢一口饭吃,林家人在上海的生意可是做得惬意多了。眼红的人不在少数,不是不想抢,而是抢不过。但树大招风这点总是不错,一旦被尹飞扬视为威胁,再深的跟、再稳固的基业,也一样能被这个不择手段的家伙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