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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敲法槌的样子很美(193)

作者: 袁梦ing 阅读记录

滕烨:“周明因为上次你给他按撤的事一直耿耿于怀。我找他,想让他帮忙劝劝他的侄子,他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可到现在都没有回复。不说他们了,现在说这些也无济于事,还是想别的办法吧。”

梅子已经翻到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后面几页,后面第十四条是这么写的,因法律纠纷而引起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业主承担,白纸黑字,双方盖章签字确认。

这条条款玩了一把文字游戏,不写“因诉讼”引起的费用,而是笼统地写“因法律纠纷”引起的费用,如此一来,诉前调解也被笼统地归纳了进去,成为了律师讨要律师费的依据。

“哎,其实这事不能全怪驼哥,我也有很大的责任。我看到了这条条款却没及时提出来,结果让姓颜的钻了空子,把我们自己搞得那么被动。”

“别再追究谁对谁错了,要追究肯定是我的责任最大,我是庭长,是第一责任人。吃一堑长一智吧,我们都要从这次的事情中吸取教训。”

“对。”梅子很同意滕烨的说法,忽然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她脑子里一划而过,“咦,滕庭,你说我们手上这份合同和潘主任手里的合同是不是一样的呢?”

滕烨愣了一下。

骆扬来了电话:“滕庭,事情有变化了,我发现我们手里的合同也就是原告方提供的合同和潘主任手里的合同是不一样的!”

……

骆扬在回家的路上突然灵光一闪,家门都没进就匆忙赶去了潘主任的店里,让潘主任把业主委员会的那份合同拿出来。

潘主任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管把合同找出来交到骆扬手上。

骆扬随身带着原告提供的那份合同,两份合同对照着,一行一行仔仔细细地看。这两份合同粗粗地看来是一模一样的,但仔细对比还是能发现不同之处。这不同之处就在于原告提供的这份合同里面有一条条款约定了律师费,而潘主任的这份合同里面从头到尾就没出现过律师费这三个字!

他察觉到事态严重,赶紧打电话向滕烨汇报。

滕烨接完电话和梅子驱车赶来,三个人坐在潘主任车行的办公室里,把两份合同对照了不下十遍,非常确定这两份合同是不一样的。

潘主任也懵了:“怎么我们业主委员会的合同和他们的合同是不一样的呢?怎么会呢?他们故意把没有律师费的那份合同给我,有律师费的那份合同留着?可是我记得当时签约的时候都是宣读过的,好像也没律师费这一条啊!我被搞糊涂了。”

滕烨皱紧了眉头,问潘主任:“潘主任,你再回忆回忆,当时签约的时候两份合同是一样的吗?”

潘主任绞尽脑汁地回忆起来:“我想想啊——好像是一样的。如果多了一条条款,排版格式上肯定会不一样,我应该能看出来的。”

滕烨自言:“这就怪了。”

几个人陷入了沉思,谁都没再说话,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

梅子重新翻开原告提供给法院的这份合同,翻到最后一页,也就是双方盖章的那页,发现业主委员会盖章的地方好像有块污渍,就指着这块污渍问潘主任:“潘主任,这上面的是什么啊?”

潘主任凑了过来,盯着这块污渍看了许久,突然狠狠一拍大腿,哎呀了一声。

梅子:“怎么了潘主任?有什么问题吗?”

潘主任说:“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早两个月前,物业说他们的合同弄丢了,就拿了一份空白的叫我盖章。当时是在我这店里,他们拿合同来的时候我刚好在给客户修车,手上全是机油,在盖章的时候不小心把机油弄到合同上去了。所以那污渍是油渍。我压根就没把这个事放在心上,心想人家合同丢了让我盖个章最正常不过了,谁知道竟然会引出这么多的麻烦来!”

滕烨说:“潘主任,你心也太大了,怎么能内容都不看就直接签字盖章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签字盖章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是我们的两位法官助理发现了这点,有多少业主要因为你的一时疏忽而多花冤枉钱。”

潘主任低下了头:“是我失职了。不瞒你说法官,这段时间我也在反思,我可能真的不适合做这个业委会主任。等处理完这个事后我就不干了,还是让有能力的人来做吧。”

滕烨说:“潘主任,你也不用妄自菲薄,是个人都会犯错,吃一堑长一智,吸取了这次的教训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行了。”

潘主任有些感动地说:“是,滕法官你说的很对,我听你的。对了,听说你们法庭经常下基层宣讲,我想能不能也邀请你们来我们小区宣讲一次,给大家普及普及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