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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敲法槌的样子很美(145)

作者: 袁梦ing 阅读记录

滕烨又问:“看房的经过你陈述一下。”

洪玲边想边说:“那天我联系好房源方中介,房源方中介和原房主约好时间带我们去看房。看完以后小夫妻叫我跟房东谈谈看,那我就和房东谈了谈,没谈下来。”

滕烨:“看房的时候都有哪些人在场?”

洪玲:“我,俩小夫妻,房东,还有房源方的一个小伙子,我叫不出名字。”

滕烨:“看房协议是你叫被告一签的?”

洪玲:“是的。”

滕烨:“协议上手写部分的内容以及公章是被告一签字前就有还是事后加上去的?”

洪玲想了想,说:“事先就写好了的。”

滕烨:“被告,有无异议?”

被告一:“当然有异议。那些内容在我签字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是她跟我说签了没关系的我才签的。”

被告二:“我的意见和被告一相同。”

滕烨问被告:“原告之前所说的看房经过你们是否认同?”

被告一:“那天看房确实是四个人再加个房东。至于房源方的人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以为是和原告一伙的。”

被告二:“我同意被告一的意见。”

滕烨:“被告,你们是怎样和房东联系上的?说一下具体过程。”

“呃……”被告一想了很久,说道,“我们就是通过朋友的朋友介绍认识的。”

梅子:“你的朋友是谁?你们为什么会说到那套房子的房东?具体过程是怎么样的?请你说清楚一点。”

被告一:“就是看完房后的某一天,我们几个要好的老乡难得见一面聚聚会,聚会的时候聊着聊着就聊到了那套房子,有个老乡说他认识房东,就把联系方式给了我。”

滕烨盯着被告一看,却问被告二:“被告二,你陈述一下经过?”

被告二不自觉地在椅子上挪了挪屁股,结结巴巴地说道:“是老乡的聚会……老乡的生日……他说他认识房东,我们就跟他要了房东的联系方式……”

滕烨说:“刚才被告一说是老乡之间的聚会,你说的是给老乡过生日,怎么回事?”

被告二马上反应过来:“噢,是我记错了,是老乡的聚会。”

滕烨:“在法庭上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故意作虚假陈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轻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原被告,听清楚了吗?”

二被告瞬间歇菜,沉默了。原告洪玲也默默地低下了头。

滕烨接着问:“被告,你方在看房前知道涉案房屋吗?”

被告一:“我们知道的,从别的网站上看到的。”

原告:“他撒谎,明明是他们把他们的要求给我,叫我帮他们找的房子。”

庭审的最后,原被告当事人辩论。原告的意见是二被告跳单,损害了她的利益,要求二被告支付中介服务费和赔偿违约金。二被告认为看房协议无效,原告并非独家代理,他们是通过别的途径得知这套房屋的,所以不构成违约,无需支付中介服务费和赔偿金。

一场庭审结束,梅子的脑袋瓜子都要崩了,宋天意打字打得手指都僵了。他看了一眼庭审笔录,靠了一声:“整整三十八页!我太牛逼了!破纪录了!”

俩被告收拾收拾东西走了,原告洪玲等着滕烨他们出门然后紧跟其后。滕烨走出法庭一段路后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回头说:“原告,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们?”

洪玲说:“滕法官,我有事跟你说。”

滕烨明白她的意思,便和她走到一边去谈话了。

洪玲:“滕法官,我这个案子有多少胜算?”

滕烨说:“因为这个案子里边还有一些事实没查清楚,所以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洪玲:“什么事实?”

“比如说你在庭上说协议上手写部分的内容是你写好了再给被告签字的,被告的意见却和你相反,那么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洪玲马上心虚了:“哎哟,法官啊,这个又没关系的。字是他签的,他是成年人,又是读过书的,难道自己签了什么会不知道?他就是想赖账才这么说的。”

“你回去等消息吧,有事我们会和你联系的。”

洪玲不肯走,凑过去轻声说:“滕法官,不管你怎么想的,反正我这个案子是赢定了。我是看你这人不错才跟你打声招呼的。”

滕烨听糊涂了:“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是这个案子的承办法官,我都还没想好呢你就知道你一定会赢?”

洪玲自信满满地说:“你的想法不重要,只要你们上面的人一句话,你本来想判我输的也不得不判我赢。刚才开庭的时候你问的那几个问题,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一定是偏向被告他们了,不想把中介费判给我了。不过不要紧,你再不想判给我也只能听你领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