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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十(4)+番外

☆、那个冰凉的东西

刘喜儿忍不住打了自己的嘴一下,自己干吗多这句嘴啊,真是的,他们家小姐可是谢家的宝贝疙瘩,万万不能有闪失是,还是待在馆驿里最妥帖,只不过以小姐的性子,绝无可能,只小姐在南越一日,自己就得跟着提心吊胆一日。

正发愁呢,见少爷回来,忙过去把今儿的事儿回了一遍,谢洵嗤的笑了:“你说南越那公主要抢了阿十回去当驸马。”

刘喜儿:“少爷还能笑的出来啊,今儿可是把奴才吓了一身冷汗,不是趁乱跑了,小姐就真给那公主抢回宫了。”

谢洵站起来:“我去瞧瞧阿十。”

阿十这会儿正吃下头送过来的冰碗子呢,虽说这南越有些热,冰碗子做的实在好,一个荷叶形状的细瓷碗,底下磨的碎碎的冰花,上头大大的浇上鲜果丁混着蜂蜜熬成的果汁儿,吃到嘴里凉森森甜丝丝,汗意顿消。

不一会儿就吃了一碗下去,刚要吩咐再送来一碗,却听她九哥道:“这冰碗子虽好吃却是大寒的东西,女孩子可不能多吃。”

阿十不满的道:“怎么一来这番禹城九哥就变得抠门了,阿十不过多吃个冰碗子,还能把九哥吃穷了不成。”

谢洵没辙的点了点她的额头:“少跟九哥动你那小心眼子,别说几个冰碗子,就是你日日当饭吃,也吃不穷你九哥,你这丫头别不知好歹,九哥可是为了你好,女孩子最沾不得寒凉。”

阿十拖着腮帮看着他:“九哥,你这儿说话一套套的,莫不是不想做买卖了,也想跟着七哥学医术给人瞧病。”

谢洵:“你少跟我耍嘴皮子,这冰碗子万不能多吃。”说着吩咐刘喜儿:“你去告诉下头,以后小姐这儿每日至多送过来一碗就好。”

见小丫头嘟着嘴一脸不乐意,谢洵摇摇头坐到她身边儿,打量她一遭笑道:“听说我们家阿十今儿差点儿让人抢去当驸马,这南越的公主倒真好眼光。”

阿十撇撇嘴:“什么好眼光,是半瞎才是,连男女都分不清,可见想男人想疯了。”说着侧头端详她九哥两眼:“奇怪,九哥这么帅气,又来了南越多次,怎么没被那公主抢去当驸马。”

谢洵手里的扇子敲了她额头一下:“坏心的丫头,合着这么多年九哥白疼你了,听你这话是盼着九哥给那公主抢去不成。”

阿十嘿嘿笑道:“我是觉得那公主眼光差,我九哥这么风流倜傥帅气潇洒的少年郎,竟然没瞧上。”

谢洵:“如今这位南越大王虽嫔妃不少,子嗣却不算兴旺,这么多年统共就生了三子一女,这个公主最小,自小颇受宠爱,加上南越风俗本来就不似咱们大晋,有那么多礼教规矩束缚,尤其女子大多性子直白,想来正因如此,这南越公主才会如此。”

阿十:“这也太直白了,九哥不知道,刚开始她可没瞧上我,瞧上了一个冷冰冰的男人,看服饰也是咱们晋国的人,好像是什么大王子府里的,这公主追到茶楼里,又唱又跳的表白情意,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任这公主使劲浑身解数,那位依旧郎心似铁,连眼角都不甩一下,最后干脆拂袖而去,那公主的侍女便劝主子,找个比那男人好一万倍的气死那位,九哥你说这公主是不是傻,那男人看都不看她一眼,自是不会在乎她找谁的,想来她便找一万个男人,跟那人也无干系,这公主竟然想用这个法子气那人,九哥说她是怎么想的。”

谢洵摇摇头:“九哥也不是那公主,怎知她想的什么,不过若是真要是喜欢上一个人,大约都会变的蠢笨,做的事儿也格外幼稚可笑。”

阿十歪着脑袋,深觉九哥这话很有道理,她八哥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她八哥多聪明的一个人,自打遇上了八嫂整个人都变得神经兮兮,有事没事儿就对着八嫂傻笑,哪还有半分惊才绝艳的样儿。

正想着忽听她九哥道:“不过这次实在不该把你带来南越。”

阿十愣了愣:“是出了什么事儿吗?”

谢洵:“先头虽得了消息南越王染疾,却未想到会如此重,加之你这丫头一直心心念念的想来番禹城,索性就带你过来了,今日我去南越王宫走了一趟,看情形这番禹城只怕会有争位之乱。”

阿十:“听八哥说过南越虽民风跟咱们大晋迥异,传位倒是跟咱们大晋一样,奉行的是立嫡立长,九哥不说这南越王统共就三子一女吗,有什么可争的。”

谢洵:“虽规矩如此,可这位南越的大王子却并不得南越王欢心,加之还有个极不妥当的嗜好,更惹的南越王瞧不上,若其余两位王子平庸些还好,偏偏这南越的二王子三王子皆不是庸碌之辈,尤其二皇子心机深沉,颇有手段,怎甘心奉他大哥为王,一旦南越王晏驾,必会争位,到时候这番禹城就不知要死多少人了。”

阿十好奇的道:“九哥刚说的那大王子究竟有什么不妥当的嗜好,惹的他亲爹都厌弃?”

谢洵咳嗽了一声:“这大皇子不大喜欢自己的妻妾,府里倒是屯了不少长相俊美的少年郎。膝下也并无子女。”

阿十愕然:“九哥是说这大王子不喜欢女的,喜欢男的?”

谢洵点点头:“这两日你还是不要出去了,免得出事,等九哥把手边的事料理清楚,咱们就启程回京。”

正说着外头小厮进来呈了帖子上来,谢洵接过看了一遍,回头道:“阿十,看来今儿晚上九哥不能陪你吃饭了,九哥得去南越王宫走一趟,你乖乖在馆驿待着,明儿九哥腾出空来,陪你好好逛逛番禹城。”

阿十点点头,她不大懂九哥买卖上的事,却知道九哥当初能把荣昌号立起来,短短几年就变成大晋赫赫有名的商号,靠的就是跟南越的往来,别看九哥平常嘻嘻哈哈的却并不是那些靠着祖荫挥霍浪荡的纨绔子弟。

不过九哥不是刚从王宫回来吗,怎么又去了。

晚上九哥回来瞧脸色轻松了一些,说那南越王并没有外传的那般病重,虽说气色不大好,怎么也能撑上个半年一栽的,如此他们也就不用着急回去了。

阿十也跟着高兴起来,既南越王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自己也就能出去逛逛了,要不然大老远来一趟南越,却天天都在馆驿里闷着,岂不亏死了。

阿十最是怕热,转过天儿睡了个舒坦的午觉,觉着外头应该凉快些了才起来换衣裳,她换了一身南越女子的服饰,这南越的衣裳胳膊小腿都露在外头格外凉快,也不用梳太复杂的发式,只用彩色的流苏梳一条麻花辫儿垂在胸前就好,简单漂亮。

挑了两缀着银铃的手环戴在腕子上,脚脖子上也戴了两个,昨儿在街上看见那些南越的姑娘都是如此打扮的,走起路来叮铃铃的响,悦耳非常,对着镜子照了照,很是满意,活脱脱一个南越姑娘。

收拾好了,看了眼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的刘喜儿,忍不住摸了摸自己腰上的荷包,七哥给她的药还是很管用的吗,自己就放了那么一丁点儿,刘喜儿就晕了。

让刘喜儿这个跟屁虫跟着除了啰嗦还是啰嗦,有什么意思,想着拍了拍刘喜儿:“你就在这儿好好睡一觉吧,等你睡醒了我就回来了。”撂下话跑出去了。

阿十逛的十分尽兴,吃了几颗没见过的果子,在一个老婆婆哪儿买了个花冠戴在头上,找了个街角的茶摊子喝了两碗凉茶,眼看着天色暗了下来,才站起来悠哉悠哉的往馆驿走。

只不过,刚站起来就觉眼前一黑,不等她反应过来就晕了。

迷迷糊糊中阿十只觉浑身热的难受,仿佛有人在她身体里放了一把火,呼呼的烧起来,烧的她四肢百骸都难受的要命。

她急需凉水或者冰雪也好,来浇灭肆虐在身体里的火,感觉有个冰凉的东西靠近了自己,她本能的扑了过去,一把抱住在那个冰凉的东西上来回蹭了又蹭,感觉舒服了一些。

只不过那个冰凉的东西并无老实的让她抱着,而是要推开她,不行,好容易舒服了,哪能这东西跑了,她用尽全身力气搂了过去,死也不撒手。

那个冰凉的东西还算识趣,推了她两下见推不开,就老实的让她抱着了。

阿十舒服哼唧了两声,不过很快身体里的火又烧了起来,烧的她快热死了,可就算热也不知该怎么办,只能扭着身子在那个冰凉的东西上来回蹭,以期能凉快一些。

然后那个冰凉的东西仿佛说了句什么,就开始脱她的衣裳,然后那个冰凉的东西贴了过来,把她压在下面,阿十顿觉舒服了许多,出于本能她手脚并用缠着那个冰凉的东西,再然后留给阿十的印象就是疼,很疼,是她出生以来最疼的一次,除了疼什么都不记得了……

☆、竟是昨儿的冰块男

阿十睁开眼发现四周黑漆漆的,只有微微的月色从窗外透了进来,阿十适应了好一会儿才发现榻边的男人,他背光而立,看不清五官,只能大略看出颀长的身姿,阿十吓了一跳,想张嘴问他是谁,却根本发不出声音来,费了半天劲也不过发出几声啊啊的声音。

男人倒是开口了:“原来是个哑女吗?”不知是不是夜色的关系,阿十觉得男人的嗓音有些低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