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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光婚后是舔狗(10)

作者: 早鹿 阅读记录

沈思玺立马松开她的下巴,直起身体。

云歌幽怨的瞪着他。

“抱歉。”

沈思玺闷闷说了声,举步走到沙发处坐下。

云歌看着桌上几乎完封不动的红烧鱼和椒盐虾,惋惜的吐了口气。

忽然,目光扫到一样熟悉的东西。

桌上放着陈伊慈带来的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一个玻璃大罐头,里面是腌制满满的萝卜丝。

云歌激动的拿起罐头,看向沈思玺:“你怎么会有这个,这是云市,我们老家的特产。”

“我妈是云市人。”

云歌一听眼睛一亮。

云市是一个不太富裕的十八线小城市,云歌没想到像沈思玺这种大佬的母亲竟然是从小地方出来的。

“好巧啊!”她放下罐头,起身走到沈思玺旁边坐下,她托着腮,明目张胆套近乎:“所以,我们算是半个老乡咯?”

她靠得很近,女人身上带有浓郁的香水味,仰着明眸皓齿,唇红齿白的漂亮脸蛋,就连刻意发嗲的嗓音也无不写满危险和引诱人的信息。

沈思玺拿起桌上的水壶,倒了杯温水,一饮而尽,适才觉得喉咙没有那么干燥了,他淡淡看她一眼,再次下逐客令:“你还不走?”

云歌委屈的撅起红唇:“人家辛辛苦苦做饭给你吃,你怎么舍得赶我走!”

说话时,手不安分的抓着他的胳膊晃,像在声讨负心汉似的。

沈思玺略感头疼,感觉到她越贴越近,就差坐到他腿上了,他往旁边挪了挪。

又倒了杯水,家里明明开着空调,不知为何就是觉得热。

云歌看着沈思玺仰头喝水的动作,高高抬起流畅的下颌线下,液体自口腔缓缓滚进喉咙里,性感的喉结上下滚动着,看一个人顺眼,似乎觉得他的一根毛都是帅气的。

“沈思玺。”云歌感慨:“你长得跟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很像,真的很像。”

沈思玺指腹来来回回摩擦着杯壁,漆黑的眸子深邃。

“我是他的初恋。”

原本无动于衷的沈思玺,在听到她这句话后,压了压眼睑,看着她的眼神中带有一丝质疑。

看他不信,云歌声大压人:“真的,高中的时候,他追过我,给我写了很多情书,我没回过他一封,后来快毕业了,他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他,我拒绝了,因为他除了脸一无是处。”

沈思玺摇了摇头,被气笑了。

良久,他忽然开口:“我看你是倒追那一个。”

“才不是,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掉价的事,他以前就是个穷光蛋,又傲慢自大的很,我才看不上呢。”

若不是自己就是她口中那个傲慢自大的穷光蛋,沈思玺险些就要被她唯妙唯俏的演技所征服。

明明是在说谎却脸不红心不跳的。

沈思玺起了个心思,忽然想看她变脸。

他将手中的玻璃杯放下。

茶几桌上,方才陈伊慈带来的收纳盒还在,沈思玺翻开盖子,将里边厚重的一摞情书翻出来。

看到印着心心图案的粉色信封时,云歌只觉得似曾相识,没往深处想。

直到,沈思玺拿出其中一封信封里的信,待他用淡淡的嗓音机器似的读出来:“2010年8月8日,路过学校操场,两个班的生在打篮球,而我的目光自始自终只在最耀眼的那个少年身上,那个人就是你,陈润,那一刻,你穿着白色球衣的帅气形象永远烙印在我的青春里,这也是上天送给我最美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作者有话说:

沈总,稳住,不要飘,老婆生气了还得哄。

人好少啊~

进来的留下爪印吧!

第五章

直到,沈思玺拿出其中一封信封里的信,待他用淡淡的嗓音机器似的读出来:“2010年8月8日,路过学校操场,两个班的生在打篮球,而我的目光自始自终只在最耀眼的那个少年身上,那个人就是你,陈润,那一刻,你穿着白色球衣的帅气形象永远烙印在我的青春里,这也是上天送给我最美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云歌浑身僵住了,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漂亮的凤眼呆滞的看着沈思玺,她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

眼前的这张稍显成熟的脸与记忆中的那张脸少年的完完全全重合上。

沈思玺又拆开了另一封信:“2011年4月13日,他们都说女孩没脸没皮的去倒追一个男生,尊严都要掉光了,我不在乎,我要在你平淡的青春岁月里留下一道最浓烈的色彩。陈润,我脾气不好,不会一直等你,行不行你给个信!”

“2011年5月9日,今天你主动跟我说话了,好开心,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呢?”

“2011年5月18日,为什么又不理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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