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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佬拿了女配剧本(快穿)(260)+番外

项利锋这回是下狠手了。

可这有什么用?

太迟了。

人都走了。

小雨都回来跟青璃说:“项莲和她弟弟真的变了好多啊,听说他们害死了一个还没出生的孩子,把他们后妈都害得住院了好久,他们爸爸很生气,天天打他们。”

“以往他们总在学校跟人打闹,现在不闹了,每次都低着头走。”

“……”

还有很多,青璃听着,也没什么感觉,要是早这样,在他们第一次犯原则性错误时,就下狠手,那他们就再也不敢犯了。

可偏偏要等到酿成大祸再出手。

青璃给宋冬芸租的房子一共租了三个月,等到第三个月时,宋冬芸就过来还钱了。

她去了一趟深市,可倒霉催的何丹不同,她有主角光环,并未遇到什么事就顺利将东西带回来。

不过和卖衣服的不同,她带回来的都是精贵的好货,什么手表、收音机之类的。

东西不多,但来回一倒腾,她就能赚不少。

没了家庭的拖累,知晓未来大致情况的女主能做的事很多。

还钱时,宋冬芸还带了不少礼物过来感谢她,最后说:“我打算去深市发展,那边现在是最好的时候,要是你想要赚钱,也可以试着做生意,我们还可以合作。”

她离婚成功,还创收了不少,给自己从里到外打扮一番,看着越发漂亮动人,比之前的温柔更多一分锐利,人也更加自信。

青璃欣慰的接受她的好意,秉承着投资的想法,还给她投资了一大笔钱:“好好干!”

身为女主,一定能将这笔钱翻无数倍的!

青璃的信任让宋冬芸十分莫名,可也大受鼓舞。

当别人的后妈是她刚来这个世界做的一个错误决定,如今已经修正,她就该抓紧这个时代的机遇,大步向前。

宋冬芸在忙活时,青璃也没闲着。

期初是因为时局还没彻底改变,又想着先顾着小雨,所以她没发展事业。

等到三年后,情势彻底改变,青璃开始动手了。

做的还是最擅长的食品行业。

八十年代,百废待兴,此时正是商业飞速发展的时候,青璃顺势入场,第一年就赚了不少。

她离开小村子,离开镇上,来到市中心,打造一个让人一想吃东西,就能想到的美食城。

宋晋一开始就和青璃说好了,家里他主内,青璃主外。

因此青璃在忙碌时,他负责照顾好家里。

两人有商有量,坦诚相待,小雨乖巧听话,一切欣欣向荣,没几年,青璃又收到宋冬芸寄来的合同,她创造了自己的服装品牌,作为给了她初始资金的杜青璃,她给了杜青璃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青璃也没客气,签订合约,将合同再寄回去,合作就此达成。

*

十二年后

项莲追着一个少年冲向一个巷子,然而她速度不及对方,一个眨眼,巷子拐角多,那人就不见了。

她气急败坏的跺脚,就站在巷子里,一点不顾及形象的学着村子里骂街的妇人吼道:“项义!你给老娘出来!”

回答她的却是空荡荡的回声。

项莲不甘心的继续骂:“你有本事偷我的钱有本事出来当面对峙啊!就会冤枉人,害你哥被爸打,等你回来,老娘打死你!”

隔着两条巷子,被骂的少年项义,也就是项利锋的三儿子正满不在乎的靠在墙角,反而他身边一个少年很心虚:“喂,你真偷拿你姐的钱了?”

“放心,我爸还以为是我哥拿的,他不知道!”项义摆摆手,淡定道。

少年挠挠头,总觉得这样不好,可见他的模样,便闭嘴了,但心中却摇摇头,还是算了,他们年纪不大,拿钱怎么都得跟父母说一声,更别说这是姐姐的钱。

项莲骂骂咧咧半天,对方厚着脸皮就是不动摇,最后她也没办法,只能气呼呼的转身离开。

十二年过去了,他们家从原先的村子里,搬到了镇上。

不过家里还是他们四个人。

项利锋、项莲,以及二宝项恒和三宝项义,也就是刚刚的小兔崽子。

项莲会这么生气,主要是因为昨天她的钱不见了,在家里大闹一场,项义突然说看见项恒吃冰棍了。

项恒一向是有钱立马花光了,这周还没到周一,项利锋还没给他们钱,他哪来的钱吃冰棍?

项莲下意识以为是他偷了自己的钱,跑去跟项利锋告状。

项利锋二话不说将项恒打了一顿。

原本项恒就越发沉默,被打了也不知道辩解,直到今天项莲在项义的枕头下发现了两块钱,她才恍然发现偷她钱的是项义!

项莲一时生气追着要打他,很可惜她跑不过十三岁的弟弟了,直接被甩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