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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当戏精(51)

这年头,连糖都是稀罕物。

等车子重新启动,白芙美叹了口气:“明明那么多孩子了,怎么还生呢。”

她在团场的时候也看到过,有个人家生了九个孩子,还在不停的生,明明家里都穷的揭不开锅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孩子说的弟弟妹妹,应该不是亲生的。”

“恩?”

白芙美差异的看向副驾驶的警卫员。

“应该是一群无父无母的流浪儿。”

白芙美愣了一下。

然后瞬间想起了常胜,然后心忍不住的抽疼了一下。

常胜的死,给了白芙美很大的震撼。

后来白芙美才知道,常胜被从团场赶出去后,先是去了另一个团场上工,然后因为在团场里倒卖东西被发现,然后被罚去做最艰苦的活,因为还要养不少孩子,他第一次偷了农场鸡舍里的两个鸡蛋,却被支边知青给发现了。

无休止的暴力斗争打伤了他的一只手。

等他从团场逃出去后,再出现,已经成为了一个手里有土枪的恶势力了。

他在这些团场间倒买倒卖,短短时间内,就盈利将近五万元,这五万元不仅仅有倒买倒卖的,还有不少黑吃黑的,打架斗殴,还有土枪,难免会扯上人命,不管有意无意,都算是手上染了血。

这是一个非常恶劣的人。

可就是这样一个恶劣的人,一直到临死之前,还养着一百二十多个孤儿。

白文渊说常胜是被人从‘天使逼成了恶魔’,可白芙美却一直觉得,常胜的本性是好的,纵使后来他走了错路,也不能抹杀他做这些事的动机。

人活着实在是太艰难了。

更别说,常胜还养了那么多无父无母的孤儿。

听说,那群消失在禁区的半大少年,都是被常胜养大的。

如今看见这个女孩,她又想到了常胜。

不知道这个女孩,未来会不会变成第二个常胜。

“你很想帮她么?”白文渊看着靠在椅背上沉默不语的白芙美,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白芙美抬眼对着白文渊甜美的笑了笑。

可眼圈却红了。

她说:“我想,但我无能为力。”

白文渊叹了口气,安慰道:“不要想太多,这些都是时代的阵痛,等过了这段艰苦的日子,等我们的国家强大起来,富裕起来,这样的孩子会越来越少的。”

白芙美摇摇头。

“哪有那么简单。”

几十年后的华国,贫困依旧没有全面消失,重男轻女的情况依旧还有,这样的孩子或许越来越少,却永远不会消失。

“何必那么悲观呢?”

白文渊坐正了身体,双手交叉,轻轻的落在膝盖上:“悲观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

白芙美闻言吸了吸鼻子。

抬手用手背擦了擦眼睛,没有溢出来的泪水被手背擦干净了。

她笑道:“我没哥哥聪明,可没办法做研究的。”

“华国不是有句古话么,叫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你要是去扫厕所,肯定能做个扫厕所的状元,咱们白家可不逼着人做研究,你自己做的开心就好了。”

“恩。”白芙美点点头,随即觉得不对。

“谁要做厕所状元啊,哥哥你好恶心。”

白文渊见白芙美笑了,忍不住挑了挑眉头。

白芙美‘哼’了一声,转头看向窗外。

漫无边际的平原上,是一片枯黄,蔚蓝的天空上只飘着几朵薄薄的云,太阳在天上尽责的照耀着大地,原本憋闷的心情此刻也为美景而开阔。

她从未想过自己未来做些什么。

前世的时候,她跟着哥哥从边疆回到京城,因为身体很差,家人从未考虑过让她上班。

后来大哥回边疆,她又被其他几个哥哥侄子照顾着,没有目标没有忧愁的活了一辈子,那时候的她,是真正的不知人间疾苦。

如今她身体健康,眼里终于能看见其它东西了。

却又前所未有的迷茫了。

她能做些什么呢?

脑海中仿佛又出现第一次见常胜的时候,那个男孩子,靠在墙角,坐在太阳下,脸上的汗珠滚滚落下,却仿佛丝毫不觉得热。

那时候的他多高?

大约……也就一米四左右吧。

怎么那时候的他,看起来那么高大呢?

因为她年纪小个子矮?

所以才觉得,那时候的常胜,像山一样。

作者有话说:

别急,还有一章

芙妹儿:我们都在用力的活着(唱歌)

高鲜花:呜呜呜,媳妇儿你唱的真好听!

常胜是个起因哦。

我们芙妹儿虽然被宠爱着,可她也是个好孩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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