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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次日落(61)+番外

作者: 酒眼灯唇 阅读记录

幸亏我生在和平年代,如果是战争时期,被敌人抓住的那一刻我就要自杀,否则靠我这张比脑子快无数倍的爱憎分明的嘴,什么重要机密也要抖漏出去。

我的苦笑更加真切几分:“那天晚上我不是去给学生上课,我是去机场送席珺了,当时没跟你说,是因为……”

我能感觉到严丞深吸了一口气,表情依旧没什么变化:“良玉,你其实没必要瞒着我,如果没有交通工具,我完全可以送你过去。”

额角的青筋凸凸直跳,我知道自己严丞面前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不好意思我想跟她单独谈谈。”

具体用了多大力气才将陈小曼从现场拽走,我也不知道,只是记得她在我身后一声不吭,面上明明挂着经硬的泪珠,却掩饰不住大获全胜窃喜的神情。

程悠悠紧随其后,顺带着把李勤勤带走,面前只剩两个大男人大眼瞪小眼。

此题无解。

“所以今天上午的课,是你临时补的?”

程悠悠终于缓过劲来,见我缓缓点头,继续说:“你为啥不给我说啊?”

天可怜见!我真是临时起意,我和席珺,真的在很久之前就已经结束了,彻底结束!当时只觉得,毕竟这么多年的同学,虽说当不了朋友,也是高四的时候把我从自己心里那道鬼门关拉过来的人,好歹也要送个行。

但我又怕程悠悠和严丞想歪,以为藕断丝连的感情死灰复燃,只能擅自行动。

我不知道这乱麻一样的证词应该从哪儿开口,现在只有一个苍白的问题不断撞击我的大脑:“陈小曼,你是怎么知道我去送他的?”

像是变戏法一样,那张刚才还泪眼朦胧的脸而今面目含春,她将眼角的泪痕擦干:“忘了告诉你,我姑母的丈夫也姓席,他是我的表弟,只不过我们从小就不太和睦,我看不惯他,他也看不惯我,从不联系。”

李勤勤估计觉得今天晚上的信息量太大,每多听一个字都是给自己的心脏增加负担,直接叫了辆车,马不停蹄逃离“案发现场”。

我不知道现在应该用一副怎样的表情,只是觉得自己从头到脚都写着四个大字:我是傻帽。

“所以说,当时下药那件事自然也不是徐纯说的?而是你姑姑亲口告诉你的?”

陈小曼若无其事点点头:“我没说是徐纯告诉我的啊,是你自己先入为主,觉得我们两人关系好,所以才这样。”

打架讲究抓人的软肋,吵架和辩论也一样,这个世界上没有严丝合缝的东西,逻辑,人事,全是如此,我深知,陈小曼的软肋就是严丞。

我冷笑一声:“陈小曼,你看过《罗生门》吗?”

这是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她只是皱眉看着荒唐的我,像是在看一朵即将凋敝的花朵,满眼的神情,就是怜悯。

那确实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是刚才那些琐事,我根本没打算跟她计较,但是那个眼神就像一计利剑,直接穿透我的心脏,在危险边缘劫后重生,剩下的念头只有迎战到底。

我真的恨透了这样的眼神,从小学的时候班主任在课堂上告诉大家:“不要欺负跳级来的新同学,她没有父母。”这句话的时候,全班的眼神简直如出一辙。

“不要欺负我这个跳级的学生”,跳级,就代表我从小比他们都优秀,而不用看原生家庭的成分究竟是什么!

想到这儿,我脑中刚才的木讷一下子被敲醒,甚至上前两步,直勾勾看着她的眼睛。

盯得她浑身发毛之时,我缓缓开口:“那个家奴在看见拔死人头发的老妪的时候,你觉得他心中到底有没有怜悯?”

陈小曼摇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轻笑:“你不用知道,因为我已经决定,当强盗了。”

第三十二章 告白

我从没想到自己能说出这样的话,恶毒又直逼人心,陈小曼好像听懂什么,却又有些不确定:“不可能,你不会是这种人。”

我笑道:“你太自信了,凭什么我就一定要当那个好人?就要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或者人一件一件让给别人?席珺是这样,严丞也是这样。我不是圣人,所以这一次,就算我不喜欢严丞,我也要跟他在一起。”

我顿了顿,看着马路对面闪烁的灯火,led灯上跳动的倒数字符直击灵魂,二十五岁的第一天已经接近尾声。

“你应该高兴才对,因为我终于肯正眼看你,将你当成我的对手了,不是吗?”

她无非就是想要我放弃严丞,所以像遛狗一样把我耍的团团转,并且在我最亲近的人面前拆台,让我们的关系支离破碎,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把早以为是自己囊中之物的东西要回来,不被我这个半路杀出来的人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