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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次日落(16)+番外

作者: 酒眼灯唇 阅读记录

我们高中的那一桌子人很尴尬,原本在我进来之前还能说上几句话,可自从看见门口那一番二龙戏珠的场面,都恨不得紧闭双唇,赶紧吃完赶紧走人。

我知道这是因为我的问题,如果高四的时候没有跟席珺暧昧得让全班同学都知道,现在可能也就不会这样相视无语。我看见紧挨着席珺那女孩的眼神,依旧是出水芙蓉般纯情,就宛如那林妹妹头回见宝玉,羞答答欲拒还迎。

我跟席珺的私事,完全可以自己解决,这些年跟他出去约会的唯一好处,就是一起压马路的时候被别人另眼相待:“这女的,有点东西。”

直到大四那年席珺在话剧社遇见徐纯,路人的评价终于变成“看人家俩人,真是郎才女貌,登对得很!”

我的余光正好能看见席珺局促的表情,他的下颚线比我的人生规划还要清晰。

忽然他将筷子重重放在桌子上,本来就算得上安静的桌子一瞬间更加鸦雀无声。

他蹙眉说道:“我为什么对她那么好,那是因为她爸!”

虽说看惯了言情小说作者对第三者模棱两可的暧昧态度,但我觉得能说出这这句话,并且用它来作为洗白自己的依据的,必定是有个十年脑血栓。

我实在受不了:“席珺,你要点脸行吗?我看见那张床照的时候我听你解释了吧!你怎么说的?你用实际行动告诉我,是我眼瞎。”

他恍惚了一下,继而绷紧脸颊。当那张脸以放大镜头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那双桃花眼在进入社会短短一年就已经没有当时纯净的感觉。

有点讽刺,席珺这样清高的人,大学时候选择的专业,却是个让他毕业之后注定天天跟钱打交道的职业。

他比我还要小两岁,二十三岁的眼角,就已经爬出若隐若现的细纹,那细纹带我追溯到一年之前,上一次这样仔细的观察他,还是相约一起去看演唱会的时候。

也许作为女人,真的有一种独特的第六感,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我总觉得面前的席珺已经不是我认识的席珺。

他的心事很重,并且从不找任何人倾诉,将近一个星期时间,我总觉得自己好像被困在梦境中,周围荆棘丛生,有一对才子佳人在面前颠鸾倒凤,而我则像童话中那位可怜的睡美人公主,失去真爱之吻怎么都醒不过来。

第八章 桃色秘闻

我们是大一下学期在一起的,没开过|房,只有蜻蜓点水般的接吻。

席珺家境很好,但是针对这个事实,显然我是高中毕业很久之后才发现。

高中的时候他经常穿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上面有个三叶草的标志,这样的鞋子我在服装批发城见多了,上高中的时候老姨常带我去里面买东西,但她从不给我买那个标志的鞋,挂在嘴边的就是“便宜没好货”。

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席珺与那“盖余之勤且艰若此”的宋濂一样,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学人才。

直到上大学的时候给他挑选生日礼物,灵机一动在服装批发城花了三十八块钱给他买了一双新的三叶草运动鞋,他接过鞋子的那一瞬间很高兴,继而转成纳闷:“良玉,你是不是买到假货了,三叶草下面为什么还多了个梗儿?”

当我被邀请到他们宿舍做客的时候,不经意间看见床下一排整整齐齐的白鞋,恍然大悟原来是一个款式的鞋买了好几双。

鞋盒子印的某国际知名品牌,像电影频道台标一样的三斜杠标志。后来经过程悠悠的科普,我才知道同系列的一双鞋在专卖店里能卖到将近一千块钱,那这么说,他的床底下竟然藏了我将近一年的生活费。

就算他知道了我买的鞋并不是正版,还是欢天喜地的穿了一个多月,老姨说的没错,这样的鞋,在席珺的脚上能穿一个月已经算是寿命非常长。才疏学浅之时,我觉得席珺就是全世界最好的人,如果没有金钱利益冲突作为催化剂,我可能一辈子也看不清。

天王李宗盛曾说过:“旧爱的誓言像一个巴掌,每当你记起就挨一个耳光。”

程悠悠言之有理,我这样的佛系绵软的人,如果不是特殊原因,这一辈子都要在席珺身后吊着,就连我季良玉的季姓,在百家姓里都落后跟着姓席的一个。

临近毕业,五月天的演唱会我们是一起去的。

戏剧社的时候,席珺是社长,徐纯作为一个大二才进社团的小富婆,由社长亲自带着倒也不为过。临近毕业,六月将暧昧的情愫无限放大。

演唱会门票被塞到我手里的时候还带着点她手指的余温,因为席珺是徐柔直系上司的关系,票上写的清清楚楚,是vip内场券,而我和程悠悠的,则是非常靠近门口的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