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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风飞过星辰(63)

作者: 维昴 阅读记录

她装模作样地从包里掏出个本子和两支笔,摆出一副认真听讲的学霸做派。

这节课是接着上次课讲暴力犯罪心理。

“上节课讲到促发暴力犯罪行为的生物学因素和认知因素,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导致谋杀行为的其他原因。

暴行的推动,在特定情况下存在一些与犯罪人心态相符的促发作用,这些促发作用会与犯罪人的情绪因素结合在一起,主要表现为极端的挫折感和愤怒感。

一个人为什么宁愿冒着可能失去生命和自由的风险去实施凶杀等暴力行径,ta的内心是存在着一种极大的压抑和受挫感。

受挫感是否一定引发暴力行为?研究表明答案为否,挫折事件只是开端,引发凶杀等暴力事件之前必定是行为人内心积聚了大量的愤怒感,这些愤怒无法宣泄,必须要找到一个出口、一个目标。

但是要注意受挫与愤怒之间的因果联系并不一定是正相关,对很多人来说遭遇挫折并不一定会产生很强的愤怒感,比如写论文遇到困难或者没有完成某项作业,有些人将失败原因归结为自己从而进一步更加努力学习,这种挫折感不会迁怒他人或外界,而是寻找自己的原因改善发展自己。

有些人在认知因素里会把挫折事件归因于他人,尤其是认为别人有意为难、设置障碍时,这种愤怒感大大升级。做出暴力行为,内心的这种愤怒感非常强烈,自己已经无法调节。

在这一过程中,愤怒感的产生实际上是受挫事件后认知归因的结果,如何化解愤怒感将涉及对行为人认知策略的调节。

愤怒感是持续积累的过程,长期积压过于强烈的愤怒最终将导致以暴力方式加害他人。

比如家庭暴力,夫妻本是一种十分亲密的关系,但也会出现对亲密爱人实施暴行虐待的现象。习惯性殴打妻子的男性通常是现实生活中的失败者,受到贫困或失业等困扰。因为挫败感,有些男人甚至会染上酗酒赌博等恶习,从而导致行为失控。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仅承受身体伤害,其实还承受着精神上的伤害,很可能产生创伤后应激障碍。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都具有一定弹性,如果超出承受范围,这种弹性将会消失。

长期遭受暴力行为,人在内心会不断累积愤怒情绪,这种强烈的愤怒感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以极端的方式爆发,即使ta是受害者也会将暴力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会用杀死施暴者的方式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生活中不乏这样的案例,家庭暴力受害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反杀施暴者,从受害人变成加害人,比如2002年发生的汤翠连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汤翠连与被害人杨玉合是夫妻。杨玉合经常酗酒且酒后无故打骂汤翠连。

案发时,杨玉合与他人发生争执、拉扯。汤翠连上前劝阻,杨玉合用手中的木棍追打汤翠连。汤翠连拿起一块柴击打杨玉合头部左侧,致杨玉合倒地。汤翠连因惧怕杨玉合站起来后殴打自己,仍继续用柴块击打杨玉合头部数下,最终杨玉合因钝器打击头部颅脑损伤死亡。

鉴于杨玉合经常酒后实施家庭暴力,无故殴打汤翠连,具有重大过错,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汤翠连有期徒刑十年。

对这些杀害施暴者的受害者来说,暴力成为他们宣泄内心愤怒和压抑的出口。但,这是他们的错误吗?”

是他们的错误吗?如果不是,那么该由谁来承担谋杀行为的后果呢?

白淅想到了林翠娥,所以结果只能注定遗憾吗?

法律的作用

白淅接着去福利院看冯翔,买了不少零食和书。生长在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这个孩子受到的伤害只会比林翠娥更严重。

冯翔今年13岁,上初一,正处于发育长身体的时期。因为家庭贫困缺吃少穿,冯翔和林翠娥一样面黄肌瘦单薄瘦弱,五官和母亲长得有些相像。

“冯翔,你好,我是为你母亲辩护的律师白淅。我刚刚去看过你妈妈,她让我来看看你。怎么样,在这里还习惯吗,过得好不好?”

福利院的会客室里,坐在对面的冯翔一脸警惕地看着白淅。

“你是律师,帮我妈打官司?她会怎么判,会被判死吗?”确定白淅身份后,冯翔忧心忡忡地问道。

“不会,还没有那么严重,不会判死刑的,情况好的话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尽力争取最低的刑期。”

“有没有可能无罪释放?”

“恐怕不可能,你妈妈她认罪了,证据链完整,可以证明她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罪名肯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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