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故里人(81)+番外
也是,她这么好的三哥,一般女子确实难以配得上。
“太姑祖奶奶,好香呀。”一个粉嫩嫩的女孩,瞪着乌溜溜的大眼,扒着门问她,
沈婧文招招手让她进来,这是沈承的曾孙女,八九岁的女孩,精灵古怪,很是喜人。
新中国建国后,除了沈飞的那个奶孩子太小不能离手,沈承、毛豆还有三生都被她交给了沈述,要带出去上学,学知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只是无论走多远,但凡家里进了新人,他们都要带着孩子回来,让她看看。
尤其是阿承,他的子子孙孙,都是放在她身边长大的。
沈婧文不愿意离开这里,沈承只能不断将孩子送来陪她。
“是这个香水的香吗?好漂亮。”女孩的名字还是沈婧文取的,叫沈文月。
此刻,小文月盯着香水瓶,两眼放光,显然有极大的兴趣。
沈婧文失笑,果然,女孩不分年龄,总是无法抗拒香水的美,
“对啊。很美吧。”听人夸赞,她很自豪,“这是我哥哥送我的礼物。”
小文月抬头想了想,皱起可爱的小眉头,“太姑祖奶奶的哥哥,我没有见过呢。长什么样子呀?”
“你怎么可能见过呢,”沈婧文扯了扯文月的小辫,被她逗笑,转身拿过相册,指给她看,
“这是我三哥哥,最是英俊潇洒,是不是很帅?就是他送我的香水。”
“嗯,真好看呢。”
“是吧,这是我二哥哥,这个是我大哥哥。我的哥哥都很帅,都很好很好。”
小文月兴致勃勃翻着老相册,无意间抬头却只见,大家口中素来端庄优雅的老太太,已经满是泪痕,
脸上,眼中是文月看不懂的东西。
哨山顶的小细苗已经长成了葱郁的大树,小文月在树下打转,落日的余晖映在小姑娘的脸上,红通通一片。
“太姑祖奶奶,你为什么每天都要来这里啊?”
“因为,我在等人。”
“等谁啊?”
“我二哥。”
“那你二哥为什么还不来呀?”
“……我也不知道”
“那他还会回来吗?”
“……会。”
二哥向她发过誓,二哥是不会食言的。
番外二:杜云谏
杜云谏这一次病的很重,他觉得自己大概不行了。
回望自己这一生,他很满足也很充实。
少时学医,高堂无虞,亲友俱在。
后家国有恙,他义不容辞,辗转南北,全力以赴。
这期间,他的双手沾满了鲜血,曾救活了很多人,也无奈送走了很多人。
他曾亲眼看着,自己的祖国被打碎至尘泥;
也亲身见证,战士们将它一点一滴救起。
且十分荣幸,在此之中,自己也曾略尽薄力。
后半生,他投身医学,专心致志,推进医药研究发展,
没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成果发现,但也兢兢业业,无愧于心。
这一世,他失去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
曾痛哭流涕,哀恸至极,也曾开怀大笑,人生当歌。
此生所为,义无反顾,而今至此,未有不忿。
只一事,只一人,他杜云谏始终无法放下。
沈婧文!
当年沈叔叔的意思,他懂,是的,他愿意照顾她一辈子。
少珩的托付,他接下了,因为无论如何,他都会护着她的,
沈大哥的叮嘱,他答应了,他会将她的命放在自己身后,
后来阿砚的请求,他也更没有任何迟疑。
只是可笑,他一生以君子自居,重诺重义,到头来,偏偏这最该做到的誓言,他却没有做到。
哨山之上,那寂寥的背影,也是他心底永远抹不去的伤。
病房门被推开,杜云谏没有注意,直到听见熟悉的称呼,他才难以置信的看过去,
“你怎么来了?”惊讶与欢喜交织,眼角泪光闪烁。
“许久未见,我总该来看你”正是是沈婧文。
她多年居于哨山未出,此次探望,是她为数不多的出行之一。
杜云谏心中慨然,年轻时他常去哨山,后来年纪大,研究任务重,他便去的少了。
近年来,他又身体不好,不想让她担心,一年去看她一次都是他的坚持。
而如今距离上一次见面,竟是三年前的事了。
他哑然失笑,是啊,时间可过得真快,转眼间,他就老得连床都下不了了。
杜云谏照例要往她身上看一圈,沈婧文银发打理的整齐,面上精神也不错,今天穿了一袭黑色长旗袍,撘了同色披肩,看着还年轻许多,
待看见她脚上的皮鞋时,他有些不快,“小柏,去拿双拖鞋来。”杜文柏是他的侄孙。
“我不穿拖鞋,今天我穿皮鞋更好看些。”旗袍哪有踩拖鞋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