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同人)[三国]兴汉(246)+番外
简秋报上姓名之后,周围的百姓自觉地让了位置——在他们看来,这是理所应当的。
换而言之,这种耀武扬威的行为,虽然在凌寒这个现代人看来仍然过分,但它实在不会对官府的统治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
这种情况下,以维护朝廷统治之名行维护人权之实的凌寒,就不能对简秋做出任何名正言顺的处罚。
简秋并不是个歹毒的人,所以并没有对钱塘江旁的百姓造成实质上的伤害。
但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不要你的性命,不抢你的土地,仍然有很多方法可以折磨你。
凌寒心知肚明,即使现代社会,阳光之下仍然存在着阴影。
在封建时代,给予百姓们百分之百的保护是不可能的。
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尽可能地再为他们做点什么。
或许,自己可以引入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的变革版。
以今日下午的简秋为例。
其一,若是因简秋的坐骑不慎落水的百姓,溺亡于水中,那么简秋便算是过失致人死亡。
其二,若是简秋鞭笞不肯退让的百姓,随后这名百姓不堪受辱,投湖而亡,那么简秋也算是过失致人死亡。
显然,这个过失致人死亡,比起先前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加令人难以接受。
凌寒有些不确定,这是不是不妥当。
于是便对赵云与糜芳讲述了自己的想法,询问意见。
赵云尚未说什么,糜芳立刻道:“请殿下三思。”
“殿下,下官知道您体恤百姓。可您这道命令若是发出去,只怕会引起不小的波澜啊。”
“或许不应该明令。”
凌寒思忖片刻,又道:“本王不在明面上发布这样的命令,而是直接找一桩类似的案子,杀鸡儆猴,震慑他们。”
“不。应该说,伪造出这样一桩案子。”
糜芳眨了眨眼,不明白殿下说得是什么意思。
凌寒开始思索具体要如何行事。
索性……就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件事彻底落实。
直接对外宣称:自己出巡之时,不慎破坏了某位农夫的田地,因为有事要做,一时没能顾得上那名农夫。
对方不知自己的身份,竟为此焦急得发恶疾而死。
以此为理由,自己向百姓请罪,自罚食素三个月。
尽管这仍然不能算作同罪,分量却将会是极尽惊人的。
凌寒说出了自己的意图。
糜芳听完,立刻震惊当场,他这才彻底明白殿下方才的意思。
反应过来以后,他赶紧跪地,言辞激烈,以表达强烈的反对:“殿下,这可万万使不得啊!”
糜芳知道,殿下向来很有主意。
可殿下早晚是要做天子的,哪能为这等事向天下请罪?更何况还是殿下自己编出来的、根本不存在的事情!
他绞尽脑汁,思考该如何才能劝殿下打消这个念头。
焦急之时,竟然灵光一闪。
糜芳连忙道:“殿下,扬州这几年来大张旗鼓地做出各种变革,每一桩变革放在过去都难以想象。它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全在于您的威信,无论是在士人那里,还是在百姓那里。
“殿下若是真的请罪于天,请罪于百姓,这固然能够达成您此次的目的,却会有损您的名声。”
“这于大局来说,实在是极为不利啊!万望殿下三思!”
凌寒沉默了。
这的确是他疏忽了。
他只觉得,君王的权威并不值得维护。
却差点忘了,正是因为战乱,因缘际会之下的数次神化,使得他本人的权威已经高过了此前的数代帝王,所以才能强行进行超前于时代的改革。
从这一点来看,他必须维护权威。
属于他本人的权威,而非皇子或是皇帝这一身份。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赵云开口道:“我来吧。”
二人同时看向赵云。
赵云又说了一遍:“由我来代替殿下。”
糜芳愣怔了会儿,随后忙附和道:“殿下,子龙兄弟已有中将之衔,位同骠骑将军,又是您的师兄,徐扬两州皆知,他的地位非同一般。”
“若是子龙兄弟都因此而受到惩治,您的治下,定然不会有人胆敢肆意欺负百姓了。”
凌寒陷入沉思。
赵云的自荐不无道理,糜芳分析得也很对。
可是说实话,他并不愿意这样做。
他不在意自己的名声,是因为他来自于二十一世纪。
然而,在汉末,不知有多少人,看重后世的声名,更甚于自己的身家性命。
可是仔细想想,如果必须要采取这个法子,自己不行,那又能找谁呢?
只有两种人能起到震慑的作用。
一种是自己极为信任亲近的人,如赵云,周瑜,郭嘉,糜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