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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就要说出来/咱俩没戏(出书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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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俩没戏(原名:别迷姐,会吐血)》作者:红九【出书版完结】

【内容简介】

我是他的××!五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告诉我们,这样的恋情叫做“乱 伦”!博大精深的祖宗家法警示我们,这样的两个人应该被浸猪笼!八十年代里,人们会唾弃的说,这肮脏的男女关系是“搞破鞋”!

我吸足气,狠下心肠,告诉宁轩:“我是你××!咱俩没戏!”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雅,宁轩 ┃ 配角:男呸女呸呸呸呸 ┃ 其它:红九同志在抽风,持续抽持续抽……|作者是个大花痴^_^贼缺心眼~

【内容简介】

(前边腻歪搞笑,后边销魂小虐,结局嗨皮无疑)

她比他大三岁。她以为他们的初遇是偶然邂逅,可其实在那之前他早已经认得她。

有一天他对她说:我喜欢你。

她不是没动心,不是不喜欢。可是她想,她比他大,又是他的××,于是狠心回绝:不行,咱俩没戏!

她不同意,他不放弃。她有些动心时,他却若即若离。

她彷徨哭泣:自己好像已不在他心里。

他再吐心意:其实我从不曾真的离去。

她终于对自己的心诚实,与他走到一起。

纠缠的开始,纠缠的过程;纠缠的在一起,又纠缠的分开。

一别经年,她别无所求,只愿他过得快乐幸福。

此后相逢,他痴心不改,只想她能知道,这辈子他什么都不求,他只是想爱她。

在他心中,爱情不是占有;在他心中,爱她是怀念,不忘,等候,和心甘情愿。

编辑推荐

你说等一个晴天,我们就会再见,笑着说再见就一定会有再见,心晴朗,爱就看得到永远……

看点:

①、作者文字青春活泼,情节深入人心,人物塑造生动,互动更是能深深地打动人心。

②、此文题材为言情都市小说,作者网络人气极高,是晋江季榜榜首文章,故事细腻、细水长流,文章以宁轩和苏雅你追我赶的爱情开始,中间穿插了很多感情矛盾,最后两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③、作者为新生代网络小说人气作者,

 主题:

故事是以宁轩误打误撞看到苏雅走错厕所为开始,他们从相恋到热恋在到因为家庭的原因而迫不得已地相离。本以为该死心的两人在十年后又再次遇到,相遇后他们方知十年生死两茫茫,人生不过数十载,有几个十年相聚又有几个十年可以挥霍相离。

 封面品相:此书上边有一颗硕大的红心,凸显了“爱”的感觉,整个封面采用粉红色,有少女对爱情的幻想在里边,更能吸引对爱情有诸多幻想的女性读者。在封面下边有两个星座符号,用一条红线牵连,更显得动感。该书封面将采取卡纸背面过油和“烫黑金”塑封等工艺和包装方式,让书籍整体看上去更显高档。

16岁的时候,心动从不需要理由。

26岁,所有的理由都为等一个心动。

36岁,你或许,已经没理由心动。

人生没有几个十年!爱一个人,就大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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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6岁,宁轩第一次见到苏雅。

她歌唱得那么难听,可他还是忍不住被她吸引。

18岁时,宁轩目睹了苏雅误闯男厕所的全过程。

看着她囧囧有神的脸,他对她动了心。

这一年,他费尽心思让她成了自己的女朋友。

这一年,他心爱的她那么突然地离他而去。

时光荏苒,青春不再。

24岁时,宁轩和苏雅重逢。

他看得出,她过得并不好。而他知道,他依然爱她。

然而也是这一年,他和她却不得不再次分开。

26岁,茫茫人海中他们再次相遇。

这一次,他们的爱情还会走丢吗?

从16岁到26岁,爱情,等得起几个十年?

作者简介

红九,家在东北,精通各种东北话。毕生沉迷于装嫩无法自拔,自诩永远十九岁。热爱恶搞,笑点奇低,脑筋大条,猪头体质。终身喜好唠嗑,被身边人怒指为跨世纪话唠典范。

咱俩没戏

作者:红九

第○○一章

还有两天时间就要离校,早上起来之后,我开始整理东西。对于女生来说,大学生活不只是知识的积累,更是破烂的无穷积累。看着堆得满床满地的杂物,萧萧实在忍不住奚落我说:“苏雅,你是不是从收破烂星球偷渡来的啊?我就没见过谁,家住在本市还这么多东西的!”

我语重心长教导她:“傻孩子,你不懂,这叫破家值万贯。”萧萧“呸”了我一声:“你这明明就是废品收购站!”

我没理她。不是我不想理她。如果有机会,我理不死她。关键是我还没来得及还嘴,就听见手机在桌子上疯狂的嗡嗡震动。接通电话,是班长。他让我帮忙通知女生这边,晚上集体去金嗓子厮混,算是毕业前的最后疯狂。

把消息带到后,我继续整理我那堆万贯的破烂。中午时,正跟萧萧一边就晚上我们是拼酒还是拼歌的事情纠缠不休,卓浩给我打来电话。

通过电磁转换以后,他的声音可真是性感:“东西都整理好了没有?”

我本来跟卓浩约好今天晚上让他来帮我往家拉东西的。不过鉴于全班突发性的临别疯狂K歌大酒会,看来我搬运万贯破烂这事不得不往后推一天。

我调整好状态,尽量把自己从刚刚和萧萧那彪悍勇猛的对话氛围里抽离出来,将我的声音升华成极度的温柔文静,对他说:“今天恐怕不能搬了!晚上我们要开班会呢~”

萧萧这个白痴,突然对着自己的饭盆毫无征兆的一口喷射出掺杂菜渣无数的大米饭粒儿。我白她一眼,听到卓浩在电话里问我:“都要毕业了,怎么还开班会?”

我刚要告诉他,我们是要去金嗓子,开那种娱乐性质的全班散伙大会,简称班会;可没等我把我那别具智慧的苏式专有名词给解释清楚,卓浩就用很sos的语气对我说:“对不起雅雅!客户来了!先不聊了,晚上好好开会,明天我去学校接你搬家!”

我只来得及“哦”了一声,还没矜持的索要到姑白k死,卓浩就已经挂线了。

唉。这是中午啊,吃饭时间啊,难道客户都这么没胃口吗?偏偏要挑吃饭的时间谈事情。

……

晚上往金嗓子行进的路上,我和萧萧一边赶路一边bala。

萧萧问我:“苏雅,你工作办得怎么样了?”

我答:“差不多了,我爸妈拖了点关系,把我弄一中去了。放完暑假,我就去上班。萧萧同学,请记得再见时,要叫我苏老师,谢谢!”

萧萧先“呸”了我一声,然后又一脸羡慕的对我感慨:“唉,家里有做公务员的父母可真好!看,什么事都不用你动手,一毕业,工作已经办好了。一中啊!那是全国重点啊!听说一中肥得流油呢,光晚自习的补习费,一年下来就够买三室二厅大豪宅的三分之一。哎,可惜了那些祖国的花朵们,就要被一个衣冠楚楚的女禽兽误人子弟了!”

我狠啐她一口,说:“实在羡慕,你认我做干妈不就得了!以后有你干姥姥给你干妈得一口饼,就有你干妈匀给你的一口粥!”

萧萧怒喷我一声:“滚!”

……

一路嬉闹着到了金嗓子,与大部队汇合后,班会正式开始。

班长一看见我就让我赶紧带头唱首歌。他为了让我放嗓居然不惜恭维我,说我是大学四年里班级融洽的灵魂所在,然后又说此时气氛过于伤感,让我快快燃烧自己赶紧发挥出光与热,让大家暂时蒙蔽的禽兽之心尽快躁动起来。

萧萧忍无可忍的小声嘀咕了句:“班长哥哥失明了,还灵魂?我说你丫其实就是一鬼魂!”我假装没听见,虔诚接过话筒,点了支歌,认认真真的唱了起来。

一首唱罢,禽兽复活。满屋子嚎叫声四起,同学们纷纷对我热烈的哀求说:“苏雅!雅姐!雅姨!救命!您把手里的话筒让给我们成吗!”

我交出话筒,萧萧冷哼一声:“怎么样,受伤吧!就这水平还妄图跟我拼歌!”

我没搭理她,转头对着拿话筒的同学说:“嘿,李子,萧萧说想来一首,把话筒给她!”

李子有如被注射过亢奋药物的野狗给咬到了尾巴似的,抱着话筒玩命的向着远离我和萧萧的角落飞窜而去,然后惊恐不安的说:“别了!你唱歌虽然难听想让人把你灭口,可是咱大伙总归还是有坚强活下去的心;可你要是让萧萧唱完,我们肯定都得奔自杀的道走不可!姑娘,你就饶了大伙吧”

我对着萧萧得意的耸着眉;萧萧咬牙切齿的向李子浴血奋战而去。

班长坐在我旁边乐不可支:“你和萧萧,你们俩好,应该是说志同道合呢,还是以歌会友?”

我一口水呛在喉咙口。还行,他还没说物以类聚狼狈为奸呢。没想到老实巴交的好学生班长大人,居然在毕业前夕学会奚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