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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与鸭血粉丝汤(111)

作者: 隔窗云雾 阅读记录

毛毛虫目光呆滞、无法相信这个事实,开始茫然地喃喃自语:“所、所以那些末日称霸文里面的泡到领导女儿/侄女/姨妈/姑姑/堂妹/表姐/亲妈,走上人生巅峰的情节都是假的?不可能啊,既然丧尸和吸血鬼都可以是真的,为什么那些就是假的呢……”

甄萌心想,假倒也不一定特别假,不过以你这智商反正做不到就对了。

“那,我们拿他怎么办?”赵律师很快从萌萌的伴侣居然是只吸血鬼的震惊戏码中恢复过来。虽然末日杀人也没人管犯不犯法,总之还是不太好。

“反正不能给丧尸增加同伴。”夏锄之前说把他仍丧尸堆里,现在想想不对啊,这家伙变丧尸了说不定还带那群东西来攻击他们呢,不行不行。

奥斯汀想了想:“把他送去其余的幸存者基地也不安全。”他在这里都能折腾出那么多妖蛾子,到时候害更多的人就不好了。

人类,是很珍贵的。

甄萌胸有成竹,露出一个让人冷嗖嗖的表情。“奥斯汀,吸血鬼最喜欢人类,对不对。”奥斯汀点头,对啊,人类可以下厨,是吸血鬼的重点保护对象。

然而关于这一点,在场另外三个人类并不清楚,一说起血族喜欢人类,在他们的认知里自然是“血族喜欢吸人血”。郝幸运顿时摇头摆尾:“你、你想干什么?饶、饶命。”

“把他送给尼古丁伯爵,就说他最喜欢厨房,二十四小时都要待在厨房,一分钟不做饭就难受。”

郝幸运快疯了,把人类送进吸血鬼的厨房,那不就是要把他送给吸血鬼当血袋使吗,他区区一个人类,在吸血鬼的地盘可毫无胜算,到时候会变成干尸的!

他还在想象吸血鬼怎么怎么他,然而身为血族的奥斯汀根本就不太看得上他:“我看他根本不会下厨。”

甄萌很开心:“这就对了,到时候他想不会也得会。”

夏锄、赵忠诚:虽然不知道这两人在说什么,但总觉得这个主意很损的样子。

于是,不论毛毛虫先生如何挣扎,都无法改变自己被当成伴手礼送给吸血鬼的命运。甄萌带着奥斯汀,奥斯汀带着郝幸运,两人愉快地出发。

“可以顺便打听下血族对战丧尸的进展。”甄萌表示:“你到门口藏起来就行,我去见他们。”血族真珍爱人类,真是棒棒哒。

☆、第七十八章、歌曲的正确演唱方法

去往鸭血粉丝汤福利院的路上,奥斯汀左手拎着毛毛虫郝幸运,右手抱着甄萌。

杀手的姿势差不多是这样的:他坐在吸血鬼右肩肩头,双脚并拢垂下,被吸血鬼一手揽住。嗯,这么看来用“抱”形容不太合适,应该是“扛”才对。

他们行走在风中,甄萌极目远眺,突然吟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被凌的“绝顶”奥斯汀同志:啊,萌萌好轻,回头要多宰几只小鸡小鸭小猪给他补补。啊,萌萌还会吟诗,真是太有文化了,这是古老瑰丽的东方艺术,他要好好学习!

吸血鬼搜肠刮肚脑海中关于东方文化的一切,忽然想到了什么,兴奋地对肩膀上的杀手说:“萌萌,我们现在的情形让我想到了一首歌!”

甄萌投以询问的目光,并不想多费口舌。

奥斯汀全然不知,快乐地唱到:“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呀,咿呀咿得儿喂。”他记得这首歌叫《回娘家》。

虽然福利院不算他娘家,但那边的血族也算同族嘛。

“啪!”甄萌面无表情地用水果刀刀柄敲了下奥斯汀的脑袋,威胁:“你再敢唱下去,我就用刀尖。”什么鬼回娘家,他是鸡还是鸭,还是背上的胖娃娃?

好吧如果一定要选的话还是胖娃娃好了,至少物种没变……才怪。等下,那这么说,奥斯汀不就成了那个要回娘家的小媳妇?真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哈哈哈哈哈。

并不明白甄萌为什么忽然笑得前仰后合的奥斯汀:哎,他家房东真是傲娇,明明很喜欢这首歌,偏说不许唱。

那就在心里接着唱好了,奥斯汀愉快地继续心声:谁家的媳妇,她走啊走地忙啊,原来她要回娘家~

路上他们遇上了几只零星丧尸,并没有见到大规模丧尸潮,想来无论是甄萌的小区还是鸭血粉丝汤福利院都在郊区,不属于人流集中的地方。这让人不得不再度赞扬英明睿智又神武的杀手。

奥斯汀轻而易举地解决了这些丧尸,很快就来到鸭血粉丝汤福利院附近。甄萌这才从他肩膀上下来,摸摸上了发胶的头发、踩踩装了增高鞋垫的鞋子、再拎一拎郝幸运。

嘶,这郝幸运还挺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