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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野心家(3)

作者: 兰思思 阅读记录

吴笛没想到她出的是这么个主意,脸色一滞,没说什么,拉开门和童璐一起走出去。

一出办公室,吴笛立刻收起沮丧之色,精神抖擞地走在行政大厅内。

公司五点半下班,不过长期以来形成的加班习惯让至少三分之一的员工还滞留在工位上。吴笛能感觉到好多双眼睛正偷偷瞄向自己——海伦故意恶心她,已经把近期有重要人事变动的邮件发给了主管级别以上的职员。

“我不会去行政部的,我会留在这里,谁也别想把我撵走!”吴笛挺直腰杆,在心里发誓。

吴笛被堵在塔影路上,晚高峰虽已接近尾声,但仍然是晚高峰。

她给祁昊发了条路况短信,放下手机时朝窗外瞥了眼,晚霞烧得绚烂,宛如一幅巨幕油画,有着惊魂摄魄的美,而吴笛的心情并未因此变好一点,那个压在头顶的威胁似乎很难找到既体面又有效的解决方案。

童璐不十分清楚吴笛和祁昊眼下的关系有多糟糕,所以才会提出怀二胎的建议,在吴笛看来,这个办法还不如她去上海找海伦大闹一场来得更务实。

因为锐鹏医疗在三江市,决定和祁昊结婚后,吴笛就从上海财务部转岗至施明克建于三江的 MR(核磁共振)工厂。

婚后第一年,祁昊只要有空就会到核磁工厂来等吴笛下班,一度被赞为模范丈夫。吴笛生完孩子不久就转去做销售,经常要出差,两人一起回家的次数大大减少,偶尔同车,也还能重拾往日温馨。

再后来,祁昊对她终日忙工作越来越不满,他们发生过数次争吵,两人都是脾气倔有主张的人,谁也不肯让步,于是即便下班能同走也还是各归各路,像两颗孤独的星球,原本还有些交集,现在却只是围着自己的轨道寂寞地转圈。

不过每周五他们依然会照规矩一起回祁家老宅吃晚饭,怕给二老看出不和,还特意同车过去:先各自开车到凯跃广场,再一起坐祁昊的车回家,等吃过晚饭,祁昊再送吴笛到凯跃取车,分头回他们在市区的公寓。

这主意是祁昊提出来的,吴笛觉得麻烦且幼稚,但想到顺从他比说服他要容易得多,也就懒得和祁昊争了。

凯跃广场离祁家老宅和小夫妻的公寓都不近,吴笛想不通祁昊为什么会选在这里中转,她问过祁昊,祁昊说“喜欢”,简单两个字就把她打发了。

两人结婚即将满八年,家里的事都是祁昊作主,吴笛配合。吴笛很少考虑祁昊做决定的动机,即便祁昊告诉她,她也不见得能理解。

吴笛和祁昊的甜蜜期比她预料的要长一些,但还是无可避免走向了终结,她似乎从未真正了解过祁昊,对此刻薄者们有过一句极为犀利的诠释——“她不需要了解他,只要知道他是祁瑞鹏的儿子就行。”

吴笛赶到凯跃广场时天色已暗,广场中心的飞碟形照明灯将方圆百米照得如白昼般明亮。

祁昊就坐在灯下的长条椅上,身后是喷泉池,水池中央挺立着一个欧式美女的雕塑,面含微笑打量来往的过客。

祁昊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他弓着身子,双肘撑在腿上,右手握着手机,却没有在看,而是仰起脸,目光投向永无止息的车流。那神情很难判断是愉悦还是苦闷,是一种稍稍抽离现实的沉思状态,平静无波,仿佛灵魂已穿越时空,只留一个躯壳在眼前的世界。

吴笛站在广场边缘打量自己的丈夫,她很少会静下心来这么做,今天也许是存着有求于他的心态,也许什么都不为,只是在这样一个突然被踹进谷底的日子,感觉身边的一切都不太真实,值得好好费一番思量。

她的视线从祁昊脸上转移到他身上,祁昊穿深色西装,里面配湖蓝色衬衫和同色系领带,这样的正装他衣柜里有十几套,不同色调的搭配,应有尽有。如果光看他的衣柜很容易得出结论,这是个注重规则、讲究范式的男人。事实上也差不离。

吴笛 24 岁认识祁昊,是在锐鹏医疗与施明克结盟的第二年。

祁昊大她三岁,当时三十未满,还没到挑大梁的年纪,穿着随意,偏好休闲款式,他个子不是很高,但身形匀称,五官端正,肤色微黑,不是那种第一眼就让人挪不开视线的帅哥,却很耐看,笑起来有种特别干净的气息,颇能迷惑人,混在人群里像个英气勃勃的大男孩。其实是假象,他并不活泼,话也很少,跟朋友在一起他永远是倾听的那一位,听就是纯粹的听,不爱指手画脚发表意见。吴笛曾和他开玩笑,“你应该去做外科医生,拿着柳叶刀站在手术台前一定很酷。”

然而祁昊继承了父亲的公司,他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他是祁瑞鹏唯一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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