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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敬余生(120)+番外

姜博言歪头看了她一眼,“扯淡!”

“……那你还问我?”什么毛病。

“出去走走吧!”姜博言下床,“见过凌晨三点钟的a市吗?”

余笙想起那句被老爸和老妈无数次给小萝卜头门灌鸡汤说的话——“你见过凌晨四点半的哈佛图书馆吗?”,忍不住乐了起来,跳下床,“走,去见见!”

穿衣服,换鞋,推开门的时候余笙抓着姜博言的手,“那你见过凌晨三点钟的a市吗?”

“见过啊!”姜博言伸手把她松松垮垮挂在脖子上的围巾往上缠了两圈,“创业起初的时候,不是太顺利,一堆破事,所以经常失眠,早上睡不着的话,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凌晨三点钟,街上的车辆都匆匆闪过,路上几乎没有行人,霓虹闪烁的光影虚幻地不太真实,孤独而辽阔的星空盖在头顶,会让人生出几分渺小的感慨来。

孤独和寂静更利于思考,凌晨三点钟,那几乎是他最清醒的时候。

今天出门的时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寂寥,街上披红挂绿的,红色的灯笼和喜字早就高高地挂起来了,来年是猴年,各式各样的贴画和玩偶已经新鲜出炉,争奇斗艳地被塞在每个显眼的地方,一路过去,虽然街上没什么人,但霓虹闪烁的灯光和浓浓的喜庆味道,平添了几分热闹,也冲淡了凌晨三点钟a市的萧瑟。

“后天就是小年了。”余笙忽然想起来,惊呼了一声,时间过得真快。

姜博言“嗯”了声,“小年夜回趟家吧!”

余笙点点头,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回谁家?”

作为已婚青年妇女,余笙不得不考虑一个亘古难题,回谁家过年?

“我陪你回去。”

那就是回余笙家了,“那姜叔叔和姜阿……呸,改不过来口了——怎么办?”

“大年夜再回去,可以吗?”他歪着头看她,似乎是在她商量。

这可真是稀奇,一向说一不二,颇有□□者臭毛病的六哥,也有同人打商量的一天。

余笙忍不住倍感自豪和骄傲地笑了起来。

小年夜去她家,大年夜去他家,没什么毛病,她是个挺好说话的人,愉悦地应了声,“行啊!”

可是说完,过了会儿,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爸妈已经四五十岁了,转眼她就嫁人了,她一个独生女,一想到大年夜爸妈要独自守着年夜饭看春晚就有点儿眼酸。

余笙说,“以后生两个孩子,一个随你姓,一个随我姓。”

他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这脑袋瓜里究竟又想起了什么,顺着话头回她,“行啊,没问题,或者可以生两对儿龙凤胎,两个随你姓,两个随我姓!”

余笙无语地盯了他几秒钟,觉得他这造物主一样的论调真是傻的可爱,“看把你能耐的!”

他冲着她笑了笑。

两个人沿着中央大道的人行道往前走,街上只有匆匆而过的车辆,人行道连个流浪汉都没有——这特么冷的天,流浪汉都去找暖和的地方栖息了。

就他们两个傻x大半夜的出来吹冷风,一看就是那种脑子有泡的。

余笙顶着一脑子的泡张着手臂往前狂奔了一会儿,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她这智障的行为做的毫无心理负担,跑了一会儿,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扭过头来看见姜博言一脸一言难尽地看着她,顿时蹲在地上笑了起来,“你是不是想:我怎么娶了这么个智障媳妇儿?我跟你说,晚了,本品贵重,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还挺有自知之明!”姜博言笑了笑,手插在兜里,看着不远处蹲在地上的笑得像个二缺的她,出神了片刻,她身上有着很矛盾的属性,压抑又奔放,自由而克制,这种属性从一开始见面就吸引着他。

虽然他一直把她当阶级敌人一样做斗争,但如今回想起来,每一次斗争都带着征服的意味。

他像征服她,而征服的目的,向来是占有。

虽然最后是她占有他,他也有种自豪而满足的感觉。

对他来说,她是特别的。

他和刀刀从小一起长大,两家父母恨不得把两个人栓个红线直接绑定终身了,可是他从来都知道,两个人走不到一起,两个理智而克制的人凑在一起,像两块冰,勉强凑在一起也擦不出火花来。

偏偏是余笙,能打破他所有故作成熟的伪装,能刺破他所有的冷静克制,把他的一切都搅得腥风血雨,强势而凶猛地霸占着他所有的思维,就像把一团冰架在酒精灯上烤,不仅融化了,还沸腾了。

这是件奇妙的事,就像现在,如果哪个人在他面前做这么傻缺的事,他一定会盖棺定论地给对方打个智障标签,然后列入拒绝来往户,可是如果是她,他就能体会到她内心那点儿微妙的反抗和反抗后的愉悦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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