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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萌死我吗[快穿](679)+番外

旁边这一丛蕨类长得很好,奥狄斯咬下几扇嫩绿的,放在亚历山大的背上。

‘谢谢奥狄斯。’甲龙甜甜地说。

心情不错的奥狄斯,再后来回头看了看那棵小树,其实他知道亚历山大不吃它的原因。

要是放在以前奥狄斯是不能理解的,食物就是食物,他们和食物之间的关系只能是单纯的吃与被吃的关系。

可是认识了亚历山大以后,奥狄斯不再那么冷酷无情,他体会到自己与食物之间也可以有另一种关系。

那不是烂好心,也不是傻,那是一种可爱和纯真,是世间很美好的存在。

而亚历山大就是这样的存在。

春天是一个很好的远行季节,恐龙们走在路上不怕食物匮乏,乔七夕和奥狄斯打算出一趟远门,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安逸的生活会让人一直想待在家里不动弹,如今安乐的家园没有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安家的地点,于是顺水推舟出去走走看更多的风景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现在这个时期,很多大陆板块还是相连的,两个恐龙一路前行,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反正季节已经换了几遭。

乔七夕有点担心,他们会不会走着走着就走到别的洲,那是有点危险的。

目前每个板块称霸陆地的恐龙种类都不一样,比如北美洲的雷克斯暴龙,和霸王龙打一架还不见得谁输谁赢!

还有亚洲的南方巨兽龙,也是非常厉害的存在。

后世有很多人拿这几种恐龙做比较,从各方面分析,他们如果对上究竟谁输谁赢。

可惜恐龙们没事不会随便乱跑,就算乱跑也不会跑出自己待的板块,也只有乔七夕和奥狄斯这样不安分的存在,才会从南美洲跑到北美洲去。

原因只是因为乔七夕无意中嘀咕了一句,这个板块灾难好多啊,要是能移民就好了,听说北美洲那边比较平静。

‘那就去北美洲。’奥狄斯立刻表示。

‘???’好像…也不是不行!

所以他们就一路向北了,其间也迷路过,但好歹大方向没有偏离。

北美洲和南美洲听起来地理特征好像没有什么不同,确实两者之间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进入北美洲的地界,从南美洲过来的两头恐龙感觉不错。

草很绿,树很高,火山很平和,爱了爱了,不枉他们磕磕绊绊走了一年多,感觉这里真是个好地方。

最主要的是,见了世面。

初次见到比霸王龙还要高出很多的阿拉摩龙,两头从南美洲过来的恐龙都陷入沉默。

这里的恐龙好高大,对方少说也有二三十吨。

‘别怕,这种长脖子的四足大恐99%是食草龙,只要你不招惹他,对你没有什么威胁。’乔七夕通过观察,语气笃定地说。

‘我没怕。’奥狄斯好笑,认真解释道。

看到新品种的恐龙,其实他很高兴。

再说了,真的和这种食草龙打起来,也不见得谁输谁赢。

北美洲不仅有很多大型食草龙,也有很多小型食草龙,是南美洲没有的品种,奥狄斯还挺喜欢吃他们的。

看他这么快就适应了新环境,显然他没有把这里的恐龙放在眼里。

阿拉摩龙不是他们在北美洲见过最高大的恐龙,这里还有一种易碎双腔龙,体型真的很庞大很庞大,体重100多吨……

脖子和尾巴都很长,乔七夕和奥狄斯只见过一次,反正他们是绕着走,一点儿别的心思都没有。

毕竟100多吨奥狄斯也吃不下。

喂…!

这样想未免太自大了。

自大向来是要付出代价的,来到北美洲生活了一段时间,他俩终于遇到了对手。

这里的霸主雷克斯暴龙很强悍,体型和战斗力都不逊于霸王龙,是专家们公认能策反霸王龙的唯一存在。

在外狩猎遇上雷克斯暴龙,奥狄斯没有露怯,只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选择避让。

乔七夕非常赞同奥狄斯的做法,真打起来赢了又怎么样,还不如轻松回避过去,留着力气晚上滚床单。

然而那头雷克斯暴龙似乎对甲龙很感兴趣,对方观察了片刻之后,竟然小跑跟上来。

奥狄斯非常敏锐,一下子就察觉出对方的意图,他立刻挡在乔七夕面前。

‘他想狩猎我。’乔七夕的大胖腿抖了抖,赶紧找地方躲起来。

吼——

被拦住去路的雷克斯暴龙发出强势的警告声,毕竟他现在的意图是狩猎而不是打架。

奥狄斯当然不会让开,他和这头雷克斯暴龙打了起来,正如他之前所判断的那样,这头雷克斯暴龙实力不弱,和他几乎旗鼓相当。

要不是奥狄斯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智慧,要赶走对方也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