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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萌死我吗[快穿](414)+番外

河对岸茂密的森林中,日落之后光线更加昏暗,这是人类恐惧的环境,但却是狼犬占足了上风的乐园。

他们的眼睛可以肆无忌惮地看清楚周围,哪怕是一只小动物也逃不过…

除了视觉他们还有灵敏的听觉,更逆天的是嗅觉,只要找到一个罪犯走过的脚印,没有被雨水冲刷过,那么对方的行踪就暴露无遗。

努力工作了一天的955社畜,打着哈欠跟男朋友说:奥狄斯,我饿了,咱们先下班吧。

宠爱小熊的奥狄斯毫不犹豫地收工:好。

很久没有在野外生存过,他有点怀念甚至有点期待,环视了一周,问道:你想吃什么?

这片森林,奥狄斯不熟悉,他不知道这里有什么食物可以吃。

这话问得…

乔七夕不好意思地说:这里的动物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多的,当然是有什么吃什么。

能吃饱就不错了,还挑。

确实,奥狄斯一路走来,没有看到多少动物的踪迹,跟草原上的盛况是不一样的。

以至于他很疑惑:这里的肉食系动物都是怎么生存的?

他们活得下去吗?

很难啊,还要防着猎人,不过这边有个自然保护区,里面的动物生活得还可以,有什么困难人类也会帮着点。

乔七夕记得好像是这样,他以前来这边旅游的时候听过。

此刻的环境,漆黑幽暗,有点潮湿,脚下踩着一层厚厚的腐烂树叶,耳边听着森林里各处传来的古怪动物叫声,大多数是鸟类。

走着走着,乔七夕眼睛一亮:奥狄斯看,树下有一簇漂亮的蘑菇。

那不好吃。

似乎担心小熊会饥不择食采蘑菇吃,奥狄斯赶紧带他离开。

其实乔七夕错了,神农架山里很多动物,老虎、熊、豹子,野猪,一般的猎人也不敢乱闯这里。

太容易迷路了,在这里失踪的人和死亡的人每年都有不少,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的,大多数都是死了。

要么就是迷路了生活不下去,要么就是被咬死毒死。

警员们来这里之前都做过万全的准备,山下还随时有人照应,这才不怕迷路。

当然警犬就没有这个顾忌,他们可以依靠气味回到原地。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上岸后,两只狼犬再也没有留下过自己的气味。

一方面是有自信可以靠记忆力回到山下,一方面是担心暴露行踪,当然不是害怕人类找到自己,他们是害怕原始森林里的其他猛兽。

奥狄斯自己就是靠别的动物留下的气味去寻找食物,他现在可不是食物链顶端,他也害怕别的猛兽靠气味找到自己和亚历山大。

他们嗅到了豹子的味道,还有另外一种有威胁力的猫科动物,奥狄斯不知道是什么,而乔七夕知道:可能是老虎。

一种可以和狮子抗衡的大猫。

小心点。

奥狄斯谨慎地说,他当初不选择回到野外生存,有一个原因就是觉得‘自己’太弱。

一旦遇上更强大的对手,他没有100%的把握能够保护好亚历山大的安全。

猎物总是来得猝不及防,当一只獐子的身影在林间掠过,奥狄斯立刻追了上去。

是羚羊吗?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猎物,必须问清楚才知道该怎样狩猎。

是獐子,弹跳力很惊人,不过很容易累,你注意保存体力。

乔七夕也不解释自己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吃饭要紧。

似乎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情,这只獐子为什么无缘无故跑得这么快?

难道后面有追兵?

夜幕降临,猎杀时刻,这座森林里面吃肉的动物可不止他和奥狄斯。

不过怎么说呢,各凭本事,乔七夕真的不介意和神农架的野兽打一架。

就是这么狂。

追兵是有的,追到一定程度,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危险气息,单打独斗的追兵选择了放弃自己看上的猎物。

其实狼在丛林里的地位并不高,只不过他们通常群体出没,一般的猛兽也很少去招惹。

变身为狼犬之后第一次咬死猎物,奥狄斯浑身都舒畅愉快,鲜血的味道和温度是他熟悉的,也许这也是他甩开人类的一方面原因。

短暂释放了天性,奥狄斯趴在猎物旁边,眯着眼喘气。

这一帧画面非常狗子…

獐子血的味道很浓郁,它有个别名叫香獐,林麝,据说身体的某部分可以做成香料。

吃起来的味道也不错,很久没有享受过狂野盛宴的两只狼犬,在不为人知的深山里两眼冒着绿光,大吃特吃。

亚历山大心想:如果训导员看到我们这副德性,会不会连夜把我们开除警籍?

嗯,所以还是不要被任何人知道。

吃过一顿饱肉,嘴巴上还挂着鲜血,两只狼犬就开始加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