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的荣光(科举)(141)
没想到这一觉睡过头了!
等他被阳光影影绰绰照在脸上,晃得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辰时了。
别的考生可能两三个小时前就起来了,但好在还不是太晚。
书桌上放着白粥和馒头、咸菜。
在考场里,巡考的专员们是不可以和考生搭话的,除了考务必告外,一句也不行,否则视为共同舞弊,所以就算你睡一天一夜,睡到考试结束,也不会有人喊你。
所以那些闹钟都蹦起来了,还闹不醒的同学,是不适合穿越到大昭考科举的。
起晚的好处就是,茅房和井边都不挤了,也不用排队了;
魏停云从容的洗漱完,回到格子间,拿出炊饼,又喝了半碗已经凉了的粥。
然后从木匣子拿出试卷,赶紧继续投入答题。
他的律学是真的学的很扎实,之前在府学做助教的时候,因为要给学生讲课,长期深入、细致备课的过程也潜移默化的提高他的水平,比以往更熟稔、精通。
所以,中午的时候,余下所有简答题,他唰唰唰就写完了,心里美滋滋的想,出题人也太弱了吧,我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独孤求败,哇哈哈哈哈哈!
然后案例分析第一大题第一小问,就是一个当头棒喝。
主题目说的是,犯人被判处流放途中,遇到大赦的问题。
律条上说——‘诸流配人在道会赦,计行程过限者,不得以赦原……’(注)
这个律条就是说:比如一个犯人流放一千里,按照行程计算标准最迟二十天应该到达,不管在途中,还是十七天早到、十九二十天准时到,如果有大赦,都能赦免。
但按照行程计算,你早该到了,第三十天了,你还没到,就算这时候有大赦,也不赦免你。
主要为了对付那些,比如一个人被判了流行,买通了押送吏,找个小院住下,我就等赦免,因为古代各种赦免是略频繁和不定期的;
朝廷自有对策,所以,除了时限规定外,中途还需要到规定的府州衙门,验吏员和囚犯身份,然后盖印通牒,就算你可以买通吏员,也不太可能买通一路上千里之遥的所有驿站;
要是真有这个势力和财力,可能也不会被判了,早免刑或赎刑了。
同时也防止了押送的吏员摸鱼,规定最长多少时间往返和沿途打卡,没有律法里规定的特殊原因,你就不得延迟,不然你年初押送一个犯人,年底才回来,这是赶来领年终奖的吧。
本大题,第一问:一批犯人从京城加役流,发配到幽州修城墙,步行遣送,从七月初一出发,七月二十二日遇到大赦,此时他们尚未走到幽州,当不当赦?
这题首先需要知道京城到幽州官道有多远多长,然后按照律法里的步行标准计算。
那么问题就来了,流刑行程计算的标准是什么?
律条里面倒是附有,就是那种小字解释——马,日行多少里;驴多少里;人步行多少里;江河水流、行船顺水行一日多少里、逆行多少里;
这套标准,考虑到一些天气、突发事件等各种特殊情况,所以基本上是中等偏慢来算,算是很合理的。
但关键是魏停云没背啊!
他一直觉得这不能考吧,和梁登库不一样,他对数字特别不敏感,各种几年徒刑、流几千里、杖几十、笞几十已经让他很烦了。
所以这一小问,魏停云妥妥丢分。
第二小问,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延迟耽搁了,如何处置?
那么,这里的原因,就要区分是不是属于律法里说得正当原因。
比如,发生□□、道路断毁等,都是有可能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查实后,扣除相应耽误的时期,如果还在是时限内,依然可以赦免;
但今天拉肚子、明天脚抽筋的,肯定是不行。
第三小问,如果途中犯人逃跑了,这时候大赦令下来了,也还在时限内,怎么处置?
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不赦咯……
除了第一小问,答不出来,接下来的第二、三、四、五小问,魏停云答起来还是没有阻碍的。
到晚饭时分,案例分析题,已经答完了一半。
不知不觉,又快到了要发晚饭的时候,这样一直坐着,动也不动的,其实也不是很有胃口。
魏停云没先急着吃饭,而是到井边,洗了一把手脸,在廊道活动了十几分钟。
明日午时,会试就要结束了,所以最后的晚餐是这九天来,最丰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