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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罪(458)+番外

作者: 清歌如觞 阅读记录

流锦很快就从里侧撩了帘帐出来,想到自己尚未靠近屏风,就听得里面的人声音凉薄道:“不见。”那两个字颇有几分冷肃,流锦就再不敢往下说,又退了出来。如实回答道:“相爷没空,还请回。”

朝夕在司夜离的两位贴身侍卫面前吃了瘪,那两人的态度也就是司夜离的态度,既是如此她就当自己知会过了,反正是他不见她的。换了身衣服,从马厩中借了两匹马,又向守城侍卫告禀自己大人的身份,侍卫长见过她也就放行了。

是夜,陈三在营帐中翻查医书,对自己开的药方反复研查,又配制了几位药改了方子,他做事素来严谨认真,便是有人进入营帐他都未必会察觉。他一边往铜杵臼中放药草,一边又去拿另一种,忙乱间忽有银光从他眼前闪过,距离他头顶不过寸许,扎在身后的药柜上。

陈三被吓的不轻,赶紧转头去看,只见一只系有红带的银镖插着一封折叠整齐的书帛被钉在木柜上,银镖发着森冷的寒光,光可鉴人。陈三将书帛取下,打开,里面夹裹着一条粗布帛,上面丝丝点点像是沾染了红色的血迹,颜色稍显黯淡。他将折叠的书帛翻开,当他看到其中内容,脸上犹疑未定,内心却是翻搅起惊涛骇浪,双手颤抖,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他将翻搅的情绪整理好,又去叫了另一位太医前来,在他疑惑的目光中将书帛递给他看。

书帛未注署名,只简单写着几句话,内容大致是找到了解瘟疫的法子,就是宁朝夕的血,她的手先前被割破血流进菜里,被误食后疫者的情况好转。

陈三对这突然出现的书帛不甚怀疑,此人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且如此清楚的?再说宁朝夕的血又有何不同,为何她的血就能救人,真要如此神奇那可真是天降福星了。既然书帛中写的头头是道,未免真实性有误,陈三与那位太医分头行事,一人去灶房探查宁朝夕是否有去过,另一人拿着那条染血的布帛进行研究。

陈三取了一小碗清水,将布帛放入其中,水沾染了帛巾很快就将其淹没……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如沙漏不停在手中流逝。待太医再进来时,两人脸上均是一脸沉重,彼此看各自神色就深知此事的真假。

听得太医道:“我问了灶房的灶娘,她说前两天是有一个医女覆着面纱主动要来帮忙,她还嫌她笨手笨脚什么都做不好,那位医女所做的事就是切菜,后来等她回来时人不知跑哪去,为此灶娘还在背后数落了她一顿,想要接着切菜时确实发现那把刀上染了血渍,应该就是宁大人的。”事情前后都吻合,那就说的过去了。

陈三道:“我已将血迹溶于水中,再提取出来同新的药方一起熬制,先前派人给病症试过,那位病症的症状居然有所好转,不过许是血迹较少效果并不显著。”现在他们当务之急要做的就是将此事呈禀给司夜离,然而陈三却是犯难了。别人或许不知宁朝夕是谁,只当她是皇上亲封的大人,可他却是知晓的,那位夫人身份尊贵,别说是她的血,就是她身上任何一样东西都不是轻易能碰的。况且需要她多少血目前尚不好说,这件事便是相爷同意了,也要过她本人这关。问题是,这件事会否对她产生危险陈三无法保证,到时真出了事那他就是有几条命都不够抵的。他反复斟酌再三拿不定主意,究竟是说还是不说,在别人看来此事或许是立功的,可在他看来无疑是道催命符。

太医见陈三踌躇不定,也不知他几个意思,按他的心思此事是好事,不但他们的命能保住,黔郡百姓的命都在一个女子手中,就算此女是牺牲了也是死得其所,还有什么好顾虑的。陈三畏首畏尾,不就是怕得罪人,他不怕他去说。就在陈三低眸间太医转身往外走,一眨眼已走出老远……

待陈三想追时已来不及,也罢也罢,此事总要有人说的,那个给他们递书帛的人既然不想做这个恶人,那么就由他们来做吧,为黔郡百姓相信相爷能够取舍。

司夜离营帐,橘色的烛火将每个人脸映照在帘幕上,明明暗暗。气氛显得越发凝肃,无人敢在司相开口前发表意见,也不敢有意见。而那位年轻的国相呢,他高坐首位,冷凝着底下众人,就在太医将事情告知后他就一直是这样,既不惊讶也不表态,仿佛根本没听见他们在说什么。还是听见的,比如说流锦他们小声的抽气声、议论声,以及太医对陈三的嘀咕声。陈三较之太医要冷静许多,沉默地盯着地面,似乎那里有他更为感兴趣的东西。

后来司夜离大约是嫌他们呱噪,就将他们都赶了出去,他并未表态说会如何处理,显然他的心情比之他们更为烦躁,但那人内心强大很好的掩饰了过去,面上尤不能看出他半丝情绪来。待他们都走后,帘帐中又恢复了往常的安静。他仰靠在椅背上,手中把玩着那块红色的璎珞结。如果有人问他对宁朝夕的感觉是如何的,他或许回答不上来。一直以来他从未在意过那个女子的一言一行,正如当初娶她时连个像样的仪式都没给过她,连接亲都是叶裴代去的,因为他不喜,所以连过程都省了。他总归觉得迟早有一天会将她休了,后来承诺她要护她一世周全也不认为自己会喜欢上她,仅仅是误会解开后对她产生的那一丝兴趣,正如苏映寒初时对她的感觉一样。哪个人又不会对一件有趣的事物感兴趣呢,感兴趣就一定会欢喜吗?答案不是,他从来都很清楚自己,偶尔逗弄她看着她在自己面前绽放出不同的颜色,他的内心竟然是欢愉的,从未有过的欢愉,或许就是在那时他开始意识到这个女子是他一直忽略的存在。别人都能看到她,偏偏是朝夕相处的他对她视若无睹。她是特别的,不可否认,她的每一件事都出乎他的想象,但还是不足以令他爱上她,欢喜罢或许会有那么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