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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夜城(个人志)(1)

作者: 配菜太咸 阅读记录

《不夜城(个人志)》作者:配菜太咸

文案:

爱情是个写书人,在每块细琐的时光碎片上,描绘出不同的故事章节,有时开满微笑,有时滴洒眼泪,有时阳光把墙壁晒得暖和,有时夜风将画吹凉。

「走,带你去看夜景。」

第1章 书签始终夹在那里,没有抽出来。

夹页书签

从睡梦中醒来时,房间一片黑暗,李以诚张开眼看着天花板,伸手摸过枕头边的手机查看时间,晚上七点半刚过,手机的光微微将室内照亮,他听着窗外传来的雨声,许久之后才艰难的爬下床,走出房门。

邱天坐在沙发上,对他招招手,「亲爱的,醒啦。」

「欸。」李以诚应了一声,走进浴室梳洗,镜子里的脸有长途跋涉后的疲惫,脸部的线条在旅行中慢慢变的削瘦分明。他有一双好看的单凤眼,邱天常取笑他长得像兵马俑,但是缺乏睡眠,单凤眼已经肿成双凤眼,他用食指戳了戳,最后失望的放弃。

上午十一点多回到台湾,下午两点多回到台北住处,总共睡不到五小时,身体得不到足够的休息,充满疲累,雨声伴随着孤独感,持续传入黑暗的室内。

放弃跟双凤眼的斗争,李以诚把长久未剪的头发扎成马尾,洗完脸后走回客厅,在邱天身边坐下来。

「亲爱的,你割双眼皮了?」邱天故作惊奇的说。

「美吧。」李以诚敷衍的回答,完全没有斗嘴的兴致。

「礼物。」邱天把手伸到李以诚眼前。

李以诚晃步回房间,十八公斤重的登山背包丢在一旁,他解开主包扣件,把里面的东西大批捞出来丢在房间地上,六十五升的容量装的是这三个月来的行李,他找出一只熊猫玩偶,走回客厅把它塞给邱天,邱天高兴的揪着熊猫的脸揉呀揉,又拿到脸旁蹭呀蹭。

「走,吃饭,等你醒来等的快饿死了。」

他们穿着夹脚拖鞋,撑着伞,沿着巷子往商店街的方向走去,选中一间卖简餐的咖啡馆,在靠窗的位子坐下,窗上水珠映着街上的光影。

闲扯一阵,李以诚才问:「你说的八卦怎么回事?」

昨天李以诚在香港过境时,接到邱天的电话,大声嚷着亲爱的快回来有个八卦我憋了一个多月了我想你了,当时李以诚白眼一翻,按掉邱天的电话。

「嘿,」邱天停了一下,才小心的说:「武大郎的八卦。」

李以诚在心里叹口气,武大郎啊武大郎。

武大郎是李以诚生命里的一枚书签,夹在二〇〇五年,那个章节里有许多字句他不懂,后来的时间里,他常常往回翻到那个章节,慢慢的读懂了,也就不再往回翻看,但书签始终夹在那里,没有抽出来。

「前几天我才在网路上遇到他。」两年多来无联系的人,再度出现在他们的话题里。

邱天很惊讶,「怎么回事?」

「你先说吧。」李以诚拿起筷子从邱天的盘里夹走一块肉。

「我的肉肉肉……好吧,我想武大郎跟阿左应该分了。」邱天撇撇嘴,语带不屑,「阿左这么的潘金莲,还不分的话,武大郎就可以拿和平奖。」

李以诚脸上的表情彻底的娱乐了邱天。

「哈哈我就知道,听到他们分手还是会忍不住开心吧。」邱天嘴巴塞着肉,一脸得意。

「也不是开心,就是有点惊讶,我以为他们这次会走久一点哩。」

「阿左劈腿的事搞太大。」邱天拿吸管搅着饮料。

「劈腿?」

「这是三月跟小马喝酒时他跟我说的,闲聊而已,听过就算了,你那时已经出发去玩,喔,小马你知道吧?」邱天问。

「卖酒那个。」李以诚点头。

「对,小马的姐姐的男朋友的弟弟是律师,去年底接了一个通奸案……」

「你们gay圈的关系都可以扯好远。」

「里面只有我跟小马是gay好吗,而且就是因为扯得远,听到时才觉得劲爆啊!总之,律师弟弟接的那个通奸案,是某个男人跟有夫之妇搞外遇,两人拍的裸照被女方老公发现,告了通奸,那奸夫找的律师就是小马的姐姐的男朋友的弟弟……」

李以诚一言不发喝着冰砂,心里隐隐有些明白。

「最后判了,奸夫要付一百五十万给女方老公,那女的有情有义,离婚了,誓言跟奸夫同进退,一起还债,感人吧?」

「奸夫就是阿左?」

「正解!」邱天接着说:「律师费是奸夫的男友出的,律师小弟觉得一个男人帮劈腿女人的男友出律师费,实在是可歌可泣,就跟他哥讲,他哥又跟小马姐讲,小马姐又跟小马……」

「停,我知道了,不过你怎么确定是他们?」李以诚有些疑惑,律师把案件当事人的姓名四处宣扬,似乎有违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