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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配有点萌(350)

作者: 妃来倾古 阅读记录

网友们再一次惊讶的表示:“?!!原来还有这种操作?!”

一直以来都是企业告哪个明星违约,明星的形象生活作风有一点可挑剔的地方,都会被企业视为违约,并要求明星赔偿巨额的违约金。

企业想换掉一个代言人,即便是明星在公众场所喝一瓶水,没有喝他们家牌子的,这都有可能成为问题。

企业作为邀请明星代言产品的甲方,给钱的就是大爷。他们从来都是想换人就换人,别说十线明星了,就是一线明星都得乖乖认下,还不能反抗,不然得罪了哪个企业,留下不好的名声,以后在圈子里就别想接到代言了。

没有任何一个企业会想要给企业带来纠纷的明星。

这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在娱乐圈里不是秘密。

像苏殷这种情况,诺言公司没有说她违约已经算是很和善的处理结果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诺言公司自知理亏,所以才没出什么幺蛾子。毕竟苏殷广告带来得影响力,已经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现在找苏殷麻烦,和反派没什么两样,广大网友首先不答应。

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苏殷居然会找诺言公司麻烦,还是以这种方式?

苏殷的粉丝:“这样真诚大胆毫不虚伪做作的明星果然是我们的苏美人!”

“苏美人厉害了!法律条文都有研究666!”

……

楚澜的粉丝与有荣焉的骄傲中:“不客气,是楚教授教得好。”

其他明星和他们的粉丝在羡慕的时候,还有一丢丢的遗憾,很多明星或多或少都在代言上出过岔子,但没有一个人这样站出来,像苏殷一样。

敢于维护自身权益的人,永远不会让人觉得讨厌。

哪怕不是苏殷的粉丝,都觉得她这次做得对。

对于诺言公司,人们的感观一再下降。即便后面诺言公司给了苏殷应得的报酬,也会有人想:如果苏殷不发起诉,这钱就没有了吧?

质问出来,让所有看到的人不由一愤。

他们各自联想到身边人的维权事例,会用法律武器的人权益得到了保障,而更多得是不懂法律的人。

在受了欺负,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面对着大公司大企业,不知道从何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分明有理,在面对咄咄逼人的企业时,也往往底气不足,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是他们的错吗?

分明是那些企业的错!

又有多少像苏殷一样的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能想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很快关于苏殷起诉的话题,就刷上了热搜。

不少人写下了他们身边的故事,一个个典型的事例发人深思。

随后民报官方发了微博,以苏殷这次的事件为例,告诉人们一定要懂得运用法律知识。并附言:我们都是知法学法守法的好公民。调皮玫瑰

第259章 一雪前耻

民报是什么刊物?

等同于国家风向标的存在,基本内容导向和国家台新闻高度一致,现在竟然报道了苏殷的事情。

网友们集体表示——“等等!这调皮的画风一定不是我们的民报!”

随后民报总主编认证下的微博转发了该条微博,再然后是国家文化管理部门的官微、国家电视台官微以及一系列新闻媒体大V相继点了转发。

如此庞大的转发点赞阵容震惊了围观群众:……总感觉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这些媒体的分量,自然不必言说。

一时间苏殷的名字,出现在了跟风的各大媒体报纸上,还有相关法制类栏目在整版的页面上,对此事件进行了详细的专题报道。

总而言之从各个角度对苏殷进行夸赞,称她的法律意识值得所有人学习。

拉开了一场全民普法的热潮。

消息来得太快,就像lóng juàn fēng。可想而知,诺言公司此刻站在了怎样的风口浪尖上。

娱乐圈的明星们一脸懵逼的看着事态的发展:要说其中没有猫腻,打死苏殷他们也不信?!

可要说是苏殷经纪公司团队运作的结果?他们更不信了!

别说苏殷所在天演娱乐就是个小公司,就算是圈子里最大的娱乐巨头程锦娱乐,都不可能同时请动这些媒体。

民报啊!国家台啊!

那是用钱就可以办到的吗?显然不能。

若是论名气背景,连家世清白父母都是国家级演员,一连捧回了几个金灿灿奖杯本身就足够优秀的肖影帝,都没能得到民报点名的机会,苏殷何德何能?

就因为她有法律意识?

信了才有鬼!

事实上,所有人都默默关注着事情的发展,但并没有人提出异议。废话!他们又不傻?随便哪个媒体都够他们喝一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