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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少年(70)

“嗯?”

“没什么。”

我还是说不出口,就像80度的水,找不到沸腾的勇气。

我比不上琴子,到底还是退出了英语社。

同样身为英语苦手的徐林很仗义地安慰了我,她说:“凭什么咱们要考英语四级、六级、专八、雅思、托福、GRE啊!汉语才他妈是世界上使用率最高的语言好不好!全地球60亿人口,1/4都在用汉语拼音而不是英文字母。以后就应该让那帮老外来考汉语四级,也给丫出题:‘第一题:小明说:这根铅笔是小红的么?小强说:你大爷的!我的!问题:铅笔是谁的?选择:A.小明的;B.小红的;C.小强的;D.大爷的。’”

徐林的模拟题把我们全宿舍逗得前仰后合,她得意地说:“怎么样,干脆跟姐混动漫社吧!我们现在分派了,一拨是宅男派,打算在漫展搞人形电脑天使心、新世纪福音战士、橙路那种范儿的;一拨是御姐派,我们坚持要做出同人志,起码也得是圣战、X战记这种感觉的,绝对不能弄成一堆大胸萝莉。你来吧,也可以为我多加一票。”

“不去不去,我是走少女漫画路线的,跟你们搞不到一起。”我摆摆手。

“要不来我们剧社吧,我们要做个欧洲中世纪的话剧,不过据说要和英语社合作呢。”千喜说。

“那更不去了!”我趴在桌子上,下巴抵着厚厚的英文词典,“算啦,你们就让我自生自灭吧,英语四级都不一定能过的人,就不应该去什么社团,尤其是英语社。”

电话适时响起,王莹去接,转头冲我说:“精神慰藉来了,喏,你男朋友。”

是秦川。

他在每个不去念书的清晨都会给我来一通电话,不管我怎么解释,我们宿舍的人都不相信我们是单纯的伟大的革命友谊了。她们一致认为没人会在远洋之外有这样的惦记,即便我把他描述得凶悍、简单、粗暴、又笨又蠢。

我那时觉得,只是她们不懂我们而已。

第十一节

“喂……”

“怎么啦,这么有气无力的?”

“我的极烂英语被发现了,然后就退社了。”

“哈哈哈,我就说嘛!你们B大社团还是有底线的嘛!”秦川一下子高兴起来。

“滚!”我愤愤地说,“你这种在加拿大却只能说中文,只能靠卖身求生存的人有什么资格嘲笑我!”

“你大爷的!”

我想起刚刚徐林的汉语四级题,忍不住笑起来,我给秦川讲了一遍,把他也给逗笑了。

和秦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说B大学习生猛的那些牲口们,说加拿大那群无趣的胖子,说北京秋天没有暖气的宿舍,说温哥华说下就下的大雪,说入秋的银杏,说红色的糖槭,说小船哥,说陈宝嘉。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和我最安详的时间,人生那么长,多少难过,其实并不需安慰,只要陪伴。

退出英语社的我成了我们宿舍最悠闲的人。徐林的漫展争夺战进行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虽然都是CLAMP的漫画,但艾儿妲和司狼神威的两大阵营已经吵得不可开交。王莹最终去了学生会,系里果然对她照顾,她在那里做得顺风顺水,一副天生当官的样子。娜娜跟着山鹰社做基础的训练,最主要的当然还是关注杨澄,她说杨澄要了她的手机号,甚至会为了中午和她偶遇,特意从二食跑到三食,她觉得这才是人生真爱,至于千喜,那不过昙花一现罢了。千喜压根不管这些,他们排的戏叫《被诅咒的镯子》,一个有宗教色彩的悬疑剧,因为全英文的念白,他们临时抓了小船哥参演。在两个社团里,他是英语最好、气质最佳的男生。我因此有点后悔,当初应该听千喜的去他们剧社打杂,这样就能天天赖在他们排练场了。

他们常常排练到很晚,偶尔我会过去看。排练场的教室里吊着长长的管灯,从靠墙贴的大镜子里,我能看到自己的身影。他们在我眼前上演欧洲中世纪的一场悲欢离合,伦敦音飘来飘去,虽然听不懂也觉得好听。白灼灯的白光有些凄凉,但舞台中心的小船哥还是融合了他特有的光芒。其中有一场,是小船哥饰演的城堡内侍亲吻他晕厥过去的心爱的小姐,他垂下头,温柔而克制地捧起千喜的脸颊,轻吻下去。我看得仔细,他吻在了自己的手背上。

于是我想起了很久之前那次《白雪公主》的儿童剧,在我闭着眼睛等待的时候,一切戛然而止,一直到今天,还是这个样子。真是场冗长的暗恋啊,我长长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