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君已死三百年(115)
翊厘道,“美男计。”
云鹤神色突然变得颇有些意味深长,“你想让我当你后爹?”
翊厘幽幽道,“你若有这个本事,尽管来。”
云鹤道,“这……不好罢。所以你说的美男计是?”
翊厘道,“说错了,蠢男计。”
云鹤呵笑了一声,“我等着你叫我爹那一天。”
他说完,随手招来一片腾云,气势恢宏地下界而去。
翊厘眯眼看向他离去的方向,道,“缝缝嘴罢,风太大,小心闪了舌头。”
腾云上的云鹤险些闪了腰。
云鹤一鼓作气冲到了仙尊所指定的结界处。
北境最荒芜之地。
四处皆是鸟兽的沉疴烂骨,细沙、干热、沙丘,腥咸的风吹过,鼻尖抹上了一层风沙。
云鹤以手为扇,皱眉看着眼前的幻境。
不愧是翊厘的老母亲所织。
缥缈幻境内湖光水色,杨柳依依,歌舞升平,井然有序;再看幻境所立身之地,大漠黄沙,荒滩戈壁。两相对比,是条狗都愿意往幻境里钻。
云鹤本体为鸟,最是怕热、唯恐缺水,当即对准了幻境猛扎而入。
麓城以绿为尊。
公主灵瑶一身薄纱长裙,绿意盎然,配上那双闪着碧色的双瞳,三岁之前常为城内百姓赞扬。
扬其娇俏、美貌、玲珑剔透一般的人儿。
可匆匆两年过去。
麓城百姓再见灵瑶时,纷纷掩面而去,新鲜出炉的评价带了同音“骄”字,不过不再是“娇俏”,而是“骄纵”。
麓城自初创以来,圣典上有言:
一不可着红。
二不可成婚。
三需得一生一世一双人。
四非死不可出城门。
随着年岁激增,学识见长,灵瑶公主的“不解”越来越行动化。
五岁时,她偷偷将犯了色戒的男子放出河狱。
七岁时,偷偷给守卫西北墙的士兵下药,士兵昏沉半日,公主顺利骑上墙头,王后大怒,用一根树枝把公主叉了下来。
十二岁,公主将自己缝制的大红衣衫送予一对佳偶,可怜见的,佳偶双成,沉入河底,水刑之后,终供黑手——又是灵瑶所为。
执掌麓城的王后偏宠灵瑶,每每见了她的错处,终究不忍令她狼狈下狱。
只发落个闺内禁足之过。
然而,灵瑶犹不知足,当着大小城官的面与王后分说。
王后黑衣繁重,气势也盛极,柳眉倒竖便是好一通指摘,那玉一般的二指几乎戳上灵瑶脑门,告知她,“若有再犯,十日禁足延为一月!”
禁足,在常人眼里不大不小的惩处,可于灵瑶而言,皮开肉绽也好过被限制自由之身。
她还要再言,见了那漆黑的面庞后,终于老实巴交乖乖领罚。
白驹过隙,又是五年岁月悄逝。
灵瑶出落成了麓城第一美人。
姿色天然,明眸皓齿,不说话时占尽风流,堪为一景。
五年的安分守己足以让灵瑶忘记了当年禁足的“血和泪”,于是,她怀揣一颗蠢蠢欲动之心,领了英俊的贴身卫侍戚云,带了心细手巧的貌美小婢甜儿,溜达去了杨柳依依的护城河边。
吹着清爽的风,躺在柳藤编织而成的卧躺椅中,吃着铺子内买来的甜蜜饯儿,辣河菜,大肘子。
岁月静好,舒坦至极。
然而好景不长,对面河边传来一道苍老垂暮声:
“红杏偷尝,梁柱镂空,败坏麓城第三规,判以水刑猪笼浸,可有异议?”
灵瑶定睛一看。
那被绑缚的二人赤果如新生,此刻满眼惊惶之色瞪视猪笼,一边呜呜求饶,一边摇头恳求。
再看那嘴,黑布紧勒。
灵瑶一股气直冲天灵盖,匆匆弃了藤椅奔向半月桥,又是一阵啪嗒声,站定在了麓城总督的跟前。
总督身着繁复咒衣,一见是她,两眼一黑,“公主,公务在此,烦请高抬贵脚,让让。”
那被绑缚的二人见到灵瑶出现,眼睛猛地发亮,越发叫得欢快。
灵瑶满面仁义道德,侃侃而来,“满园春色虽好,却不及墙外清风吹拂过的梅,风景怡人,人向往之,岂非人之常情?”
第五十八章
总督对手下扬手,“推下去。”
灵瑶第一次见总督如此不给面儿,匆匆上前,却被身后赶来的甜儿和戚云双双拦住。
甜儿惊呼,“公主小心!切勿让那刁民碰了您的玉体!”
戚云也道,“公主,水溅三尺,万望后退,小心罗衫!”
灵瑶气急败坏地对后面匆匆赶来的侍卫斥道,“都给本公主捞!捞不上来你们这一年的俸禄都去河里面打水漂!听到没!”
侍卫们嗯嗯啊啊应了几声,纷纷掏出长剑“奋力”打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