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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佳人[古穿今](70)+番外

一米八的床还是小了点, 得睡回他的两米二的床才行, 但要怎么才能让沈屿晗跟他一块儿搬过去, 这家伙前些天的气还没消呢。

单颀桓下楼前看了看他朋友群里的消息, 丁泉说有两张国画展的票,他和他老婆原本想去的, 但是他们家里突然有点事去不成,就问他们几个要不要去。

单颀桓直接私聊他。

木亘:票可以给我。

丁泉:你去?你不是出国了?

木亘:今天中午回来了。

丁泉:我以为我看错了,你带谁去?

木亘:给我就行, 反正不是带你。

丁泉:哈哈哈, 带你那个小朋友吗?藏的这么深。

木亘:对, 是我家小朋友。

单颀桓想到沈屿晗中瘪着嘴问他在外面有没有人, 直接说了。

丁泉:回头带出来见见。

木亘:再说吧。

其他人对沈屿晗都有些偏见,暂时不见吧, 那些家伙嘴上都没把门的,乱说点什么又让他误会了,沈屿晗又太爱哭,一哭他又得好好哄人。

丁泉把两张票的二维码转发给了单颀桓。

单颀桓在书房里找到正在练字的沈屿晗,前两天他用手机学习写大字, 单颀桓回来了他也就暂停下来,改成练字。

“练字呢?”单颀桓之前也没见过他的书房,现在看了看发现这间屋子缺这缺那,连个正经的书架都没有, 不过却被沈屿晗布置的很小清新,一棵小绿枝也能在花瓶里插出初春的感觉。

他走了过去,看看沈屿晗在写什么,不看还好,看完后发现沈屿晗并不是不学无术,他只是从来不在人前展示。

这字写的大气磅礴,有挥斥方逑的气势,一笔一画浑然天成,似乎是一气呵成之作。

说不诧异都是假的,单颀桓走到他身边:“你写的?”

“啊,我写的一般般,见笑了。”沈屿晗将毛笔搭在笔搁上,“你写字吗?”

单颀桓从震惊中回过神,送沈屿晗去练毛笔字有点多此一举,摇头说:“我不怎么练毛笔字,写的比你差劲多了。”

“谦虚了。”沈屿晗把自己的字拿开,给他另铺了一张宣纸,“写一个看看?”

“行吧,让你看看我的字。”开心一下。

单颀桓在笔架上选了支他觉得好用的,这里收拾的确实整洁。

沈屿晗安静的站在一旁给他研墨,细细感受,仿佛置身于古色古香的古人书案前,沈屿晗像极了夫唱妇随的妻子,而他则是那个被全身心注视着的古代丈夫,这只是有一瞬间的感觉,奇妙的不可言喻。

沈屿晗看着单颀桓写完一行字,他老公确实一点也没谦虚,他的毛笔字真的很一般,大概是现代人并不常练字?

可是他在办公室看他写的硬笔字却挺好看的。

沈屿晗看着他的字轻笑出声,单颀桓就不继续写了,自我调侃道:“我就说我写的不好。”

“挺好的,够力量,再多练练就好了,比和我一起上课的同学好很多。”沈屿晗看到老公的毛笔字,突然就自信起来了,原来在他眼里,无比强大不可比拟的老公也有弱项,他耐着性子安慰道,“我小时候写的很差劲,写字特别累,还时常被家里人逼着练习,学了好久才有一点点自己的风格。”

他小时候不喜欢写字,因为写字的时候,手需要时常悬空,他觉着特别累,就不爱学,哥哥们总会想方设法让他好好练,要么拿糖哄诱他,要么就是拿漂亮的泥娃娃当奖励哄他写字,父亲和母亲看到他的字日益变好才不再逼他,他能有一手令京城哥儿都羡慕的字,还得感谢他的几位哥哥。

“那得多亏你家人当时逼你练,我虽不懂毛笔字,但你写的确实很好。”他顺势跟沈屿晗提了画展的事,“沈屿晗,明天有个国画展,你想不想去看看?”

看来他要到的画展票还是有用,明天就带他低调的看个展,他应该会喜欢。

“想。”想着能出去玩,沈屿晗就开心。

以前在齐国,他的活动范围其实很小,他和家人出门上个香都得带护卫,一个人是从来不出门的,世道乱,有拐卖哥儿的人贩子,家里人担心他,也看得紧,而他也不会到处乱跑。

曾经有一个深闺哥儿半夜出去会喜欢的人,原本跟下人说好一刻钟就回来,结果再也没有回来,这家人找了三天,最后在护城河里找到他的尸体,据说找到的时候身子是光着的,实在是太可怕了。

那之后,城里的大户人家对自己的哥儿看管极严,谁要动了出门的心思都是被罚跪祠堂。

沈屿晗从来知道自己的身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如今的现代社会可算是安全多,女孩子大晚上都敢走在大街上,也不会被管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