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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朕佛系养儿(700)

萧岑立刻拜见杨兼,恭恭敬敬,文质彬彬,那模样儿哪里和嚣张沾边儿,十足的温柔如玉,仿佛一位翩翩佳公子似的。

杨兼笑的很是亲和,说:“常听我儿提起河间王,听说我儿与河间王十足合得来。”

萧岑一听,原来杨广已经开始美言,果然是个小娃儿,怕了自己。

杨兼又是亲和的一笑,说:“难得我儿与人有缘,朕也见河间王面善,不如这般,明日朕做东,亲自做两道点心,请河间王过来谈谈天,饮些小酒儿,如何?”

萧岑简直是受宠若惊,他知道杨兼这个人有个怪癖,在未做天子之前,喜欢下厨理膳,但如今杨兼已经做了天子,竟然还能为人下厨理膳,这岂不是殊荣?足够河间王萧岑虚荣一阵子的。

萧岑立刻拱手说:“外臣诚惶诚恐!怎么敢让天子亲自理膳呢?”

杨兼笑着说:“诶?何必如此见外呢,便这么说定了,明日还请河间王赏脸,一定要过来用些点心。”

“是是是,”河间王萧岑怎么可能拒绝,这可是拉近关系的最好时机,便说:“外臣一定来,一定来。”

不需要两句话,杨兼便把河间王哄得服服帖帖,很快萧岑心满意足的离开了,走的时候还挺欢心的。

杨广眯着眼睛,凝视着河间王离开的背影,幽幽的说:“父皇竟然要为这种人亲自理膳?”

杨兼笑眯眯的说:“我儿吃味儿了?”

杨广:“……”

杨兼又说:“放心罢我儿,父父不是为他理膳,是想要做一些补血的小点心给我儿食,河间王只是顺便的。”

“补血?”杨广一时间有些迷茫,仰着小脸盘子去看杨兼。

随即才恍然大悟,是了,补血!自己昨日里受伤来着,损失了一点点血,也就指甲盖那么大小的血滴罢,但是杨兼一直很是心疼,觉得杨广失血过度,一定要补补。

杨广头疼不已,说:“父皇,儿子……”

不等他说完,杨兼已经说:“乖儿子,正好这会子闲暇,随父父去膳房转转罢。”

杨兼带着杨广往膳房去,昨日杨广受伤,他其实就让膳房准备食材了,说起补血,那首选的自然是红枣啊,而且红枣也不是甚么难找的东西。

膳夫们准备好了红枣,按照杨兼的要求,还准备了其他食材,像是糯米、甜饧、蜂蜜等等,但是有一样食材,杨广便不是很熟悉了,那就是——银耳。

很多人都知道银耳是个好东西,美容养颜,常吃的话,比燕窝还要好。但是在南北朝时期,银耳还不流行,也没甚么人种植银耳,一直到宋代左右,才开始食用银耳,如今银耳的药用价值,可比食用价值要大得多。

杨兼看了看食材,很快准备动手,红枣和糯米,杨兼准备做一个红枣糯米心太软,把红枣劈开两半,中间夹上甜糯的糯米小团子,然后上锅蒸熟,吃起来香甜软糯,一口咬下去糯米拉黏,作为小零食,既补血,又美味儿。

其实杨兼本想做现代十足流行的网红奶枣,红枣里面塞上坚果,棉花糖裹在外面,然后再沾着一层奶粉,那味道吃起来简直绝了,中间的坚果醇香,外面的棉花糖甜蜜,还有一层浓浓的奶香奶粉,一层层递进,连不爱吃枣子的人吃了都会拍案叫绝,而且奶枣的制作方式十足简单,完全不需要去外面购买,自己在家里便可以做。

只不过这年代就算棉花糖可以自制,但是也没有技术脱水做成奶粉,因此杨兼选择了更加简单的红枣糯米心太软。杨兼发现,杨广其实很喜欢吃粘糯的口味,甚么炸汤圆,炸年糕等等,因此这个红枣糯米他一定也喜欢。

剩下的银耳,杨兼准备做一道小汤品,便是红枣银耳羹了,放在现代,红枣银耳羹根本没甚么技术含量,几乎是家家户户都会做的小零食,不过因着这个时代银耳还没有入菜,所以就连见多识广的杨广,也是一脸狐疑又期待。

杨兼把红枣银耳羹先煮上,银耳要慢慢的煮出胶质。好的银耳是会煮出胶质的,当然了,一般在超市里买来很便宜的那种银耳,也就是吃吃解馋,那样的银耳完全不会煮出胶质,不管煮多久,都和木耳一个口感,脆生生硬邦邦的。

杨兼熬煮上银耳羹,便开始着手搓小糯米团子,将红枣切开,一个个夹进去,血红色的红枣,中间夹着粉白的糯米团子,打眼一看上去便觉得赏心悦目,不止如此,还很是喜庆。

红枣糯米做起来十足简单,上锅一蒸便大功告成了,杨兼把承槃拿下来,稍微凉了一会子,拿起一颗来递给杨广,笑着说:“我儿快来尝尝,好吃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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