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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116)+番外

于是乎,宋默严肃着表情,站起身,语气坚定的对纳尔逊公爵说道:“公爵阁下,你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啊?”

“太消极了!太没有担当了!太不男人了!”

“……”他担忧自己被扒光,和是不是男人有关系吗?

“你要知道,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宋默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严肃的表情,顿时变得慷慨激昂,“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谋反事业当中去,才会让你的人生更加有意义!”

纳尔逊:“……”

“当你年迈的时候,你可以自豪的告诉你的子孙,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伟大的谋反事业当中,为了奇萨人民的自由奋斗终身!”

纳尔逊:“……”

“你永远不会再为碌碌无为而羞耻,为平庸而悔恨!你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灿烂的一生,幸福的一生!这才是真汉子,纯爷们!”

纳尔逊:“……”

“所以!”宋默握紧拳头,猛然一挥,“阁下,你还会犹豫吗?”

看着宋默的拳头,纳尔逊立刻一咬牙:“不会!”

“还会担心吗?”

“绝不!”

“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谋反!”

“很好,够爷们!”

听到这句称赞,伴随着落在肩膀上的一拳,公爵顿时眼泪横飞。

“领主大人,你说得对!是我太懦弱,太不男人了!”纳尔逊擦擦眼角流下的泪,坚定的说道:“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谋反不成功,坚决不回头!”

宋默满面欣慰的拍了拍纳尔逊公爵的肩膀,“公爵阁下,你的决心,让我敬佩!”

老约翰看着笑得像狐狸一样的宋默,再瞅瞅自己把脖子套进绳圈犹不自知,还沾着唾沫帮宋默数钱的纳尔逊,顿时无语。

当天,由宋默起草的,关于在奇萨建立自由民主政权的“自由宪章”正式出炉。

宪章的第一条规定:奇萨的全部权利属于人民,人民的代表是以纳尔逊为中心,团结在他四周的自由斗士,他们将代替人民行使一切权利,推翻国王的暴—政,将人民从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彻底解放出来。

看着这份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宋默都觉得牙疼。

打着自由民主的名义,彻头彻尾的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这叫什么事啊!这就和山姆大叔一个样,自己的屁股都没擦干净,就到处指责别国的“人权”问题,纯粹是释迦摩尼笑话地藏菩萨一头疙瘩,纯属没事找事!

不过,宋默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他只是格里兰的领主,帮助纳尔逊,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没圣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去挑战光明大陆的王权制度。

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傻子才去干的事。

或许将来会有一天,这种制度将被推翻,但绝不是现在。

宪章完成,纳尔逊仔细看过之后,在最后一页签名,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合作正式生效。

宋默高兴之余,举起酒杯,清脆的碰杯声,伴随着领主大人的祝词:“公爵大人,为了自由!”

已经熏熏然的纳尔逊,同样高举酒杯,“为了自由!”

“为了理想!”

“为了理想!”

“为了嫂子!前进!”

“为了……”纳尔逊的脑子突然转过了弯,看着宋默,嫂子?

宋默眨眨眼,猥琐的笑了,这个笑容的含义,是个男人就该懂的。

纳尔逊先是满脸爆红,紧接着干脆豁出去了,大吼一声:“为了嫂子!”仰头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宋默笑眯眯的看着,转头向老约翰问道:“都录下来了?”

“录下来了。”

老约翰点点头,手中是一枚圆形的水晶球,直径不到五厘米,瑞斯亲手打造。

宋默示意老约翰将水晶球收好,把柄总是越多越好的。就像当初骑士们的肖像画一样,贵族都很爱惜自己的羽毛。当初纳尔逊被奇萨国王流放,哪怕他真的给国王戴上了三顶绿帽子,他的罪名里,也不会有“通奸”这一项。只要纳尔逊登上王位,无论他和自己的嫂子们还有没有后续发展,这个都会成为最好的把柄之一。

宋默示意仆人将喝醉的纳尔逊送回房间,老约翰也行礼退了出去,只剩自己靠坐在椅子上,自斟自饮。鲜红的酒液染红了他的唇,顺着嘴角滑下,被雪白的指尖擦去。宋默仰起头,看着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瑞斯,对方正将指尖送进嘴里,轻轻的含舔,就像含住的是宋默的嘴唇。

宋默笑了,眉眼弯弯,举起手,抓住了瑞斯的一缕长发,向下拉了一下,瑞斯顺势弯下腰,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宋默左手臂上的藤蔓又开始蠢蠢欲动。瑞斯的表情顿时一僵,宋默发出一声轻笑,轻佻的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美人,考验你的时刻到了,忍字头上一把刀啊。”

瑞斯抓住宋默的手,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腕上,没有用力,只有一股酥麻顺着被咬到的地方传遍全身。下一刻,宋默左手腕上的藤蔓突然实体化,顺着宋默的手臂缠绕而上,却被一行黑色的符文捆缚住,不能再移动分毫。但它们只能困住藤蔓,却不能彻底破坏藤蔓,这是宋默和精灵签订的契约,一旦被强行破坏,宋默肯定会受伤。

宋默诧异的眨眨眼,他知道瑞斯在自己身上动过手脚,也知道这些符文对他本身没有害处,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会保护他,只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个作用。

看着藤蔓和符文纠缠在一起,宋默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捆绑什么的,相爱相杀什么的,实在是很重口啊……

想着想着,宋默打了个哈欠,酒的后劲涌了上来,眼睛渐渐睁不开了。

瑞斯干脆将宋默拦腰抱起,抵住宋默的额头,无视随时会冲破符文攻击自己的藤蔓,低声说道:“亲爱的,睡一下吧,我知道你累了。”

宋默又打了个哈欠,点点头,靠在瑞斯肩上,渐渐闭上了双眼。瑞斯抱着宋默,走到窗前,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洒落室内,魔族的双眼渐渐褪去暗蓝,变为了一片血红。

被瑞斯抱在怀中的宋默,好梦正酣。

第二天,宋默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掀开被子走下床,昨天喝醉后的事情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恍惚间,仿佛见到了瑞斯?

摇摇头,宿醉让他的记忆变得模糊,干脆抛开不想,今天是罗德商队来格里兰的日子,不知道矮人会不会再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罗德在午后时分抵达,矮人一如既往的热情,当然,其中大部分是金币的作用。店铺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罗德和加兰德同宋默商量过,想要开设更多的店铺。宋默没有答应,“摊子铺得太大,货源供应得上吗?”

的确,就算能在当地收购,也能和一些小型商队或贵族签订协议,但主要的货物运送,还是要依靠矮人自己的商队。

“将商队的规模扩大吧。”宋默向矮人提议,同时建议矮人将一些信得过的小型商队吸纳到自己的队伍中,不需要将那些商队买过来,只要和他们签订协议,代理店铺的货物运输,换取一部分红利,相信很多商队都愿意做。

同时,宋默也告诉了加兰德和罗德,他自己打算组建一支商队,这是老约翰的建议,宋默考虑过后,斟酌过利弊,拍板通过。

加兰德和罗德对此没有异议,宋默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出现,反而是热心的将组建商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告诉了宋默。

“组建一支商队可不容易。”加兰德和罗德都这样告诉宋默,“但我相信领主大人绝对没有问题。”

很显然,跟宋默合作有肉吃,同领主做生意有钱赚,已经成为了两个矮人的共识。

罗德此次到来,是为了宋默之前派人送到他店里的爆米花,这种食物意外的受欢迎,尤其是沾了糖和裹了蜂蜜之后,几乎是供不应求。

“领主大人,日安!您还是一样的英俊!”

“罗德,你也一样。你的胡子看起来真是威武极了!”

宋默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说出这些违心的肉麻词汇了,矮人明显很受用。

交接过金币和装车运走的货物之后,罗德又带着宋默走到了一辆马车前,“领主大人,这次一共是十六个男人,八个女人。”

“这么少?”

“现在只能凑到这些。不过您不用担心,据可靠消息,奥比和西格就要开战了,到时,我能给您拉来一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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