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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123)

作者: 青柚nice 阅读记录

一下过后,她就沉迷饺子的美味无法自拔。

不知道许俊夫妇要是在天有灵的话,会不会压不住自己的棺材盖。

吃完年夜饭后,他们就在大厅里一边嗑瓜子闲聊,一边守岁,一直到了十二点,才各自回屋去休息。

第61章 十里红妆·女儿梦 二月初二,龙抬头,……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 许朝歌吃完早饭后,就带着陆嘉乐出门去野。除了他们俩外,林晩他们几个都没有出门, 继续在家里嗑瓜子闲聊。

之后的几天, 差不多都是这么过的,转眼就到了大年初十这天。

这天是林晩的十八岁生日, 陆少钦一早就起来给她做长寿面,煮鸡蛋。

等她吃完长寿面和鸡蛋后,陆少钦便带着她和许朝歌、顾北平、陆嘉乐两大一小三个电灯泡到码头坐船,打算去镇上玩。

虽然镇上也没有什么好玩的, 但总比待在岛上哪也不去好。

到了镇上,他们就开启“逛吃逛吃”模式。

陆少钦想给林晩买生日礼物,但这个年代能买的东西实在太少了,他逛来逛去愣是没有找到一样合心意的, 最后干脆买了一辆自行车送给林晩, 当她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虽然买自行车原本就在他这一趟来镇上的计划内,但……

好吧, 没有但。

他承认自行车是他拿来充数的,他真的不知道该送林晩什么生日礼物好。

好在林晩对生日礼物什么的, 并不是很感兴趣,对他买的自行车倒是挺感兴趣的,很想试试。

然后, 她就试了。

这个年代的自行车和后世的自行车比起来要大很多, 刚开始的时候,她不是很熟练,骑得有点摇摇欲坠,看得陆少钦整个心都提起来, 所幸她身高腿长,又是会骑自行车的,很快就掌握了窍门,骑得越来越稳。

许朝歌见了,也跃跃欲试。

等林晩试完后,她马上也去试。

结果不会骑就算了,身高还是硬伤,没骑多远就差点把自行车摔了。

幸好顾北平及时从后面扶住了自行车。

“不会骑就不要逞能,别把二哥新买的自行车摔坏了。”

许朝歌并不感谢他帮忙扶住自行车,因为他只扶住了自行车,没有扶住她,害她摔得更惨。

从地上爬起来后,她直接上去跟他拼命。

林晩见他们俩你追我跑的,没忍住问陆少钦:“如果我和自行车同时摔倒了,你先扶谁?”

陆少钦听她这个问题,莫名地联想到后世“如果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的问题。

所幸不管是在她和自行车之间选,还是在她和他娘之间选,他都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她。

倒不是他不在乎他娘,是他娘会游泳。

至于自行车,他是真的不在乎。

“当然是先扶你,自行车怎么能和你相提并论,它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交通工具,坏了便坏了。”

“那什么能和我相提并论?”林晩又问道。

“什么都不能和你相提并论,你是最重要的。”她是他两辈子最重要的人。

“看不出来你居然这么会说甜言蜜语。”都甜到她心坎里去了。

“不是甜言蜜语,是实话。”他说的都是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林晩听了,没有再说什么,因为被陆少钦抱在怀里的陆嘉乐抢在她前面开口道:“二叔,乐乐想坐车车。”

陆嘉乐老早就想坐自行车了,但他手里的冰糖葫芦还没有吃完,作为一个吃货,哪怕自行车的诱惑力再大,他也不会为此放下自己手中心爱的食物,所以,他一直等到手中的冰糖葫芦吃完了,才开口让陆少钦带他去坐自行车。

陆少钦闻言,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便对林晩道:“我骑车载你和乐乐去码头坐船。”

“好。”林晩点头,旋即又问道:“那小刀和顾小忽悠怎么办?”

陆少钦看了眼还在你追我跑的许朝歌和顾北平,回道:“他们俩既然精力这么旺盛,那就让他们跟在自行车后面跑。”

林晩觉得可行。

于是她就和陆少钦一起,带着陆嘉乐,骑上自行车丢下许朝歌和顾北平先走了。

等许朝歌和顾北平意识到他们俩被他们三丢下的时候,他们三离他们俩已经有段距离了。

最终他们俩并没有和他们三坐同一趟船回岛上,因为镇上离码头挺远的,他们俩精力再旺盛也追不上他们三。

知道追不上,他们俩索性就不追了,一边打打闹闹,一边朝着码头的方向前进。

等他们俩到码头的时候,陆少钦他们三已经到岛上了。

岛上的人大多数都不是很富裕,有自行车的,也就他们大队的大队长,还是好几年前买的,所以,陆少钦他们三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回大队的时候,很快就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还有人跟在他们的自行车后面跑到他们家去看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