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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与枪(353)+番外

作者: 梦也梦也 阅读记录

阿玛莱特:谢谢你的解答。

引用自:维斯特兰刑事秘闻网

发布日期:2017-05-05

作为刑事秘闻网的运营者之一,出于对这个城市里发生的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的兴趣,我旁听过不少刑事案件的审讯,但是没有一个像斯特莱德案的审判一样,转折这样富有戏剧性,结束的方式这样惊人——这场颇受人关注的审判于昨天结束,很多关注这个案子的读者们肯定已经从各种各样的途径了解到这次审判的结局,但是我依然要完整地为大家阐述最后一天下午审讯的前因后果,错过了事情发生的细节,未免太过遗憾。

现在,大家应该都知道,控方在第二天庭审的上午抛出了决定性的证据:通过尸检报告和罪证实验室的检验报告,控方指出杀害河道抛尸案第六案受害者的凶器就摆在斯特莱德的办公室中,这看上去可谓是铁证如山。在控方抛出这样的细节的时候,陪审团的成员们是多么的震惊啊,旁听席上坐着一些受害者的家长,死在第六案里的那个可怜的小男孩的母亲当庭哭出声来。

我和其他旁观者一样,在这一瞬间认为斯特莱德完了,但是显然辩方的律师团队还没有放弃——在当天下午的庭审里,他们抛出了几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一个是说斯特莱德办公室的钥匙在很多人那里都要备份,其中包括罗文和意思的奥雷莉·黛尔菲恩。这当然可以初步说明不只是斯特莱德一人能接触到凶器,但是以此说明事情并非他所为还是比较牵强。

然后辩方拿出了斯特莱德的检查报告,用以证明斯特莱德在第六案发生期间患有腱鞘炎,无力拿起沉重的凶器。作为相信斯特莱德有罪的一方,我其实对这个证据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况且,就算是他确实无法拿起凶器,也有可能是在办公室里指使别人下手的,总之他的办公室是第一现场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斯特莱德站在陪审团面前费力地试图拿起凶器的场面无疑给陪审团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可以说从辛普森杀妻案那个年头开始,辩方律师们就已经很喜欢玩这一招了——谁不记得辛普森笨手笨脚地、费力地试图戴上属于凶手的手套的那个场景呢?眼前这样的情景显然也可以给陪审团留下同样的震撼。

虽然不得不承认,根据我的观察,斯特莱德似乎确实是处于腱鞘炎的恢复期,他笨拙的动作不像是伪装的。但是重点在于,被害人遇害的时候他的疾病严重到什么程度呢?他是否真的没法拿起凶器?事到如今,他的症状已经逐渐康复,我们也就只能听上庭作证的医生的一面之词了。

当这些证人把手按在圣经上庄严发誓的时候,我总是难免感到一种滑稽:我对所有的一切都持怀疑态度,这也是我建立这个网站的原因之一。正是如此,我总是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都在说谎,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了我一贯的观点。

下午的庭审上辩方抛出的两个证据也都还算合理,但是想要靠他们给斯特莱德完全脱罪似乎还得凭运气,当时我认为,他是否能被定罪是五五开的几率,直到辩方把另外一个证人请到了证人席上。

那是个一看就有犯罪前科的那种家伙:光头,吓人的纹身,肌肉虬结。按照辩方律师阿玛莱特的介绍,这位先生名叫布莱克,他被从监狱里带出来为此案作证。

这样奇怪的人物的出现显然引起了陪审团的注意,而我之前或多或少见过几次这样的场景:监狱里的罪犯为某个案子作证,而律师们则以他配合调查为由为他申请减刑。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我好奇的则是,眼前这个人能如何有效地为斯特莱德脱罪?

即便我旁听过那么多起审判,但是依然没有料到这次辩方律师团队精妙的入手点。

“布莱克先生,”阿玛莱特问道,“你认识阿尔巴利诺·巴克斯吗?”

我承认我为这个奇怪的开头感到一头雾水,不禁坐直了身子。

“认识。”这个囚犯说道,他的声音很低沉、很沙哑。

律师说:“讲讲当时发生的事情吧。”

“我是一个黑帮的打手,之前在诺曼兄弟的帮派里——啊,至少在我入狱之前,那还是诺曼兄弟的帮派。”这个人坦诚地说道,引得旁听席里一阵窃窃私语:我们都知道诺曼兄弟被两个杀人狂当做游戏一般杀死了,然后那个黑帮很快就被他们不够忠诚的手下和虎视眈眈的敌人蚕食殆尽。

而布莱克继续讲述下去:“大概是七八年前的时候,我在一次醉酒之后和另外一个混混起了冲突,不如说,我把他暴揍一顿,然后就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了。第二天我才知道,那个混混因为失血过多晕晕乎乎地倒在了路边,那个时候是冬天,一夜过去他当然就死了。我很担心警方追究我的责任,而实际上他们当然很容易找到我——我揍人的时候手上戴了一个指虎,我相信指虎在死者身上留下了相当独特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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