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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俗小说(30)

作者: 神圣午睡 阅读记录

那是学校里一个历史悠久的旧礼堂,演出之间仍保留着拉幕闭幕的习惯。学长出场之前的节目是一个相声,演出的同学水平本就乏善可陈,还要强加励志的价值观,就更加尴尬无聊。这两个人说完,大幕合拢,同学们都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并且对下面的节目不再抱有任何期待,盼着整场演出赶紧结束。

大幕再次开启,舞台上乐队已经就绪。舞台中央正前方的位置上放着一个立式话筒架,一个抱着吉他的男生站在那里。他高,瘦,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服,留着半长不短的日式飘逸发型。他先拨弄了几下琴弦,然后回过头,温和又信心十足地对他身后的乐队说:“准备好了吗?”

得到乐队伙伴的回应后,他利落地点点头,前奏响起,随即是他的歌声。那首歌旋律简单,歌词里充满着女生、夕阳、落叶、惆怅、理想、远方等校园歌曲高频词汇。现在想想,可以说是既空洞又老套。

但当时的我却觉得舞台上的那个男生是那么的从容,随意,潇洒。我曾经无数次幻想我上了大学以后,要交一个最帅,最酷,最浪漫的男朋友。他要高,要帅,要走在我身边就令别的女孩嫉妒,要在夏日的晚上可以抱着吉他为我唱歌。

而学长就是那一切幻想的具象存在。虽然我还没有看清他的相貌,但我已经开始在心里偷偷地喜欢上了他。我本能地想要接近他,认识他,讨好他,为他做一切我可以做的事。就像一个会去举着牌子接机应援的狂热粉丝。

我的同好并不少。当晚他在我们宿舍就成为了热门话题人物。在我的室友们谈论他的时候,我装作冷漠的样子。谁都不知道,我的心里已经悄悄有了计划。

我迅速在学生会谋得一席打杂的职位,专门负责演出时做一些别人不愿意做的琐事,比如,跑腿。我的计划实施得很顺利,很快我和他建立了点头之交。我像个间谍一样接近他,从问他们演出有什么需要开始,到无意似的透露自己喜欢他的音乐。

他似乎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在排练。那多半是考前,别人都回去复习了。我们学校课业很重,三日一小考,五日一大考。

我以为他是那种闭着眼也能考高分的学神,崇拜地问他:“你不用复习吗?”

他嘴角浮现出一抹英雄般孤傲的冷笑:“我不在乎。要是一门课也没有挂过,那还叫什么上大学?”

从小考低几分都恨不得切腹自杀的我,对他的潇洒态度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态也给了我某种暗示——他看不起别人,但是愿意和我聊他的心事。我美滋滋地想,至少,他开始把我当朋友了。

我从文学作品上得知,自古以来,英雄都需要一位红颜知己。那么,从他最喜欢的事情上突破,一定万无一失。我开始假装自己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向他讨教如何建立正确的品味。

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音乐风格是“重金属”,还给我推荐了几个“这个地球上最牛逼”的乐队。我怀着朝圣的心情找了那些歌来听。可看到那些专辑封面时,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那些封面风格大都诡异邪恶,个个都像是张开血盆大口的妖怪,实在是跟“美”这个字没有半点关系。

勉强听了几首歌以后,我必须承认,这是我听过的最难听的噪音之一。它们让我想起街边醉汉的嘶叫、楼上没完没了的装修声、马路上不耐烦喇叭声,甚至电锯杀人狂。在我当时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经验里,听歌是一件愉快的事。但从那天起,我知道了原来有些歌听完会让人在生理上产生强烈不适。

但同时我也明白,如果他喜欢的音乐是这样的,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面前暴露我喜欢陈奕迅的真实品味。

我拿出中学时练就的解题本领,上网搜了一堆这些乐队的乐评背了下来。然后在下次见到他时,我就假装专业地跟他聊起了那些音乐,果然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有点意外地说:“没想到你对重金属这么了解。女孩子很少喜欢这样的音乐。”

我见自己的战术奏效,一时得意忘形,问了他一个诚恳的问题:“既然你喜欢这种音乐,那你们乐队的音乐怎么不是那种风格呢?”

他叹了口气:“玩重金属得花好多钱买设备。再说,乐队里其他的人水平也不行。他们嫌排练太多耽误时间,怕挂科。所以我们现在只能随便玩玩朋克。”

当时我还没有预习过朋克的知识点,不知朋克为何物,只能语焉不详地拍马屁说:“你们现在的风格也不错,我觉得挺好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