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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号花坊(117)

作者: 张瑜喻 阅读记录

  在条例废除之前,十二岁的那年夏天,她坐上了那辆小轿车,入了王府。

  帮她签了卖身契的人,是她的父亲许如明。

  不为钱,不为财,求的就是一个家世显赫,可惜水仙实在是无法融入这样的旧式家庭:

  早上天不亮就要起床开始装扮,衣食住行皆不可自己动手,先是给王后请安,然后是跟着王后一起给大王后请安,请过安之后回房用早膳。

  早膳过后一上午都是妾室听训,下午两点多才放回去用午膳,四点多就又要开始打扮,五点多的时候开晚饭,王爷先坐,然后是王后,妾室们站成两排看着,轮流侍奉王爷王妃,两位正经主子吃过了离开,把饭菜上到另外的小桌上,她们才能开始吃饭,且时间只有十多分钟,因为六点多还要跟着王后给大王后请安。

  如果下弦月,还会由大王后翻牌子,指定妾室侍寝,不侍寝还好,八点以后都是自由时间,九点半拉电闸,若是有钱买灯油,还能做点针线一类的,若是侍寝,还要连忙再去换一身行头,去王爷房里等着。

  水仙长得妖妖娆娆,大王后一直不喜欢她,因此她始终无宠,许如明也很是看不起她。

  婆母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女人和儿子关系不好,她要撮合,这样才能生孙子;可若是关系太好,她还要拆散。

  儿子是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自然是很对的,所以错便都是女人的。

  所谓的“狐媚子”,无非就是投了男人所好罢了。

  水仙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大王后打压,王后看她不顺眼,王爷对她没有印象,父亲多番送信催促训斥。

  因此,三年之后,条例被废除的时候,水仙就开始计划逃跑——这可能是小心翼翼的她做过最大胆的事情了。

  她一共逃跑了三次,第一次没能走成,第二次差点被发现,第三次——

  成功了。

  十七岁的时候,她终于成功了。

  那天重获自由,她觉得外面的天都更蓝一些。

  那时年少,以为逃出这四角方块的天就算是自由,却不知道征途才刚刚开始。

  一路南下,过了大河跟大江,一路逃到了虹凌,才算是勉强安定了下来。

  自由的空气取之不尽,可自由地呼吸难上加难。

  仔细想想,有时候她也挺后悔的,她无宠,若是死在王府,也算是能过一辈子的安稳日子。

  只是想想许如明的训斥,她想或许自己没有这个命来享受安稳吧。

  三

  沈景遇去万国大酒店了,今天晚上没人吵水仙,她就一动不动躺到天际渐渐发白。

  然后,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她一个打挺坐了起来,洗漱,化妆,换衣服。

  又是一个体面的水仙。

  她站在窗子边上,静静地盯着已经关门了的小都会看。

  七年的光阴,全都贡献给了这里。在这里,五年的时间,她用身体帮沈景遇搭了无数的桥,让他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可是沈景遇呢?

  他跟她要房费。

  有些时候,只要一步走错了,就回不了头了。

  如果能重来,她很想告诉十二岁的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要上那辆小轿车;或者是十七岁的自己,千万不要逃跑,或者是十八岁的自己,无论如何不要相信沈景冰,又或者是十九岁的自己,死也不要来九十六号报道。

  谁不像安安稳稳,洁身自好。

  可就像是这雪白的天花板一样,你本来是白色的,可是上面落了一只蚊子,你打,白色的涂料上就有了红色的血;你不打,它嗡嗡,夏日苦长,难以入眠。

  有了第一团肮脏的蚊子血,就会有第二团,第三团,最后斑斑驳驳,看不清本来的模样。

  天花板上绕着苍蝇,是因为那里挂着一盏昏黄的灯。

  灯本不是天花板的属性,可是装修人为把它安在了天花板上——虽然天花板上确实可以安上那么一盏灯。

  灯光幽暗惹来了苍蝇,但是看到了蚊子血,人们只会说:

  “哦,这天花板脏了。”

  至于这斑驳的血影记录了什么,最多是茶余饭后的谈资。

  “那只是天花板而已啊。”

  哪怕是墙壁,也只会把这一切归于“谁让她有灯?”或者是“你点着那么一盏灯是不是就想招苍蝇?”

  直到蚊子落在她身上,她开始懂得那团斑驳的痕迹究竟意味着什么。

  可是剩下的那三面墙也只会说:“谁让它是那面墙呢?”

  床单从来不以为然,因为无论它沾染了多少血污,它只需要去洗衣机里过上那么一圈,就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