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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同人)为了苟,下弦壹穿上了女装(110)+番外

作者: 郁郁鹤 阅读记录

百合子的眼光闪烁,甚至不敢与我对视,就好像在说什么难为情的事一样。

第49章

当然,目前为止百合子的想法还在计划中。首先,最大的难题是她要先突破丈夫的封锁,重回中学进修,等上了大学以后,再回来办教育业。

我说了许多鼓励她的话,百合子听得有些意动,打算就先把小桃塞进中学试点一下。

小桃没想到这把战火还能烧到自己身上,大惊失色:“啊,什么?”

百合子露出了脆弱又多愁善感的表情,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看向自家女仆:“桃啊……”

小桃:“……”

百合子不再逗她,转而对我说:“对了,您是否有考虑过搬到东京来?虽然我知道京都的环境更加优美,可能更适合写作,不过您如果想要作为造梦师工作的话,来东京也许是更好的想法。”

“这个?我从来没想过诶……”

要是住在东京,和鬼杀队与老板撞面的概率可能会大大增加,但是确实是更方便我搞钱,何况人家富婆都这么开口邀请了,总觉得不答应不太好。

再说了,我在京都也是个天然行走的鬼杀队事件触发器吧,短短一段时间都遇到了三个柱了,简直就像是安了块隐形吸柱石在头上!

那来东京的话,也不会比这个境况更差了吧?

百合子在我耳边恶魔低语:“我可以给您介绍一位非常有钱的夫人……”

我下意识问道:“是哪位夫人啊?”

“天海镜子夫人。”

等等,这我知道,那可是富婆中的富婆啊,东京上流社会顶级富婆!

我当场就无耻地说:“啊,我可以,马上就搬,请务必介绍富婆跟我认识认识。”

虽然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也飞快地谴责了自己一秒,但是很快就被想搞钱的想法给压了下去,并且毫不羞愧。

果然香还是钱香!

小桃在旁边无声地翻了个白眼。

`

回到旅店以后,我又重新构思了一下《蝴蝶》。

按照原本的故事脉络,我应该是让昧柳通过自己的努力,逃出吉原,但是我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地方:昧柳是否得到了别人的帮助。

如果只有昧柳和小蝶这两个善意的形象,那就太单薄了。

昧柳能够飞出这片被拘束的天空,应该得到其他人的帮助才对。她学习、感受,是这一路走来遇见的所有坚韧善良美好的代名词才对。

当我的笔控制不住地写下「阿雪」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私货我是夹带定了。

算了,夹,都可以夹,今天我就是大正夹总,谁都比不过我!

「昧柳每次心情一好,就会哼一些古里古怪的小调儿。同她脸上狰狞的疤痕不同,她有一把嫩生生的好嗓子,唱起歌儿的时候就像湍湍流淌的小溪一样,引得路边的野鸟都为她争相鸣叫。尽管我疑心昧柳的才能被故事刻意夸大,但是讲给我故事的老人家也为我模仿了几句,不得不承认,确实是非常有新意又好听的曲子。

但昧柳在教中并不受重用。

管事爱派给她一些杂货,一般来说,不是去洒扫教外的土地,就是去镇上做一些采买的工作,总之最好不要出现在尊贵的教主面前。

每当她出去采买的时候,总是会在路上被一大群孩子围住,他们央她唱歌,不然就不放她走。

“那么今天唱什么呢?”虽然从山下一路下来很累,但是每当昧柳被这样拜托的时候,都非常高兴,白皙的小脸也红扑扑的。

“唱一首新的!”孩子们雀跃地欢呼道。

足够天真的孩子们总是认为昧柳是生平见过的最厉害的人,在孩子们的眼里,她大抵是世间全能之人,吹拉弹唱无所不能,还会新奇的小游戏,把无聊的故事都讲的栩栩如生。

但奇怪的是,昧柳在唱歌前总是要告诉孩子们,这首歌她是从一位朋友那里听来的。」

没错,我并没有按照第一人称视角写这篇故事,依然沿用第三人称视角,以一个在故事附近茶棚里过路的商人为主视角,代表这个时代对昧柳这类打破陈规与束缚的女孩的看法。

尽管故事叙述地尽量客观,但毕竟是商人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故事,总是忍不住加入自己的点评。

这样一来,孰对孰错,孰黑孰白,就对比的更加清晰了。

我花了十几天,把《蝴蝶》疯狂肝完了。好几次,当我因为没有稿纸而不得不顶着凌乱发型外出的时候,再配上惨白的脸色,神情恍惚还眼神涣散,不免遭到前台小哥诡异的注目礼。

“啊,晚上好。”

前台小哥一偷偷摸摸朝我投以注目礼,我就睁着一双眼神涣散的死鱼眼朝他打招呼,看上去更像是刚从溜冰场一路滑翔回来的瘾君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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