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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警察临检(80)

“姚儿,我们队友的老婆都会提着食物和衣服过来看老公,看着他们恩恩爱爱的,我就好嫉妒,明明我也有亲密爱人的,我也想让你来看我,我也想你了,你今天来看我吧,拿一些我的换洗衣服,再给我买一点水果,我都想死你了。这该死的工作啊,阻拦了我们的金玉良缘啊。”

“老子没时间!”

萧姚砰的一下摔了电话,妈的,混蛋,警察局那种地方,他们这种人还是少去的好。他毕竟干了可以枪毙十次的勾当,说句胆小的话,他一看见警察局三个字,他就腿软。

被抓进去好多次,也被关过很多天,就是没有,光明正大去警察局的时候。他怕的是,他已到了警察局,警察会以为他是来投案自首的。直接抓了他审讯。

无聊的打开衣柜,自己说服自己,不是想去看他,也不是想他,更不会听他的话提着东西去找他,他就是不想看见一个穿了七八天的臭衣服,脏得要死的男人。

他是去收拾一个邋遢的老男人,绝对不是去看他。

去警察局,不能穿的奇装异服吧,至少他不能穿透明的白衬衣,性感的低腰牛仔裤,别人还以为他是到警察局拉客人。

一个当红的MB,和一个特警队长同居,真的是匪夷所思。

挣扎半天,去还是不去?算了,去吧,硬着头皮去,晚上去,正好把他的衣服之类的给他之后,他就可以到夜店去疯一把。

其实吧,和他恋爱也挺不错,至少不会跟前跟后的盯梢。他工作的昏天黑地没时间回来,他可以在这个时间内去玩,想通了之后,他反倒觉得不错,他的生活没改变,多了一个人牵挂,也挺好的。和一个警察谈恋爱,真是自由。别想着他为什么不回来,不陪在身边,自己照顾自己,除了一个月之内他们会有三四次的c黄上运动,只不过多了一个固定的c黄伴。他还是那个萧姚。夜店最有魅力的妖儿。

磨磨蹭蹭到了天黑,他非常唾弃自己,不仅给他拿了衣服,还给他拿了厚外套。不仅给他买了水果,还给他买了一些零食。不仅给他带了饭菜,还给顺便把他队友的晚饭也带了去。他妈的,他都快成贤妻良母了,都是王毅这个王八蛋害的。他什么时候这么贤惠了?

他真的是硬着头皮去登记的,在所有警察的注目下,他低着头望特警队走,所有人的眼神都像刀子一样锐利,有人在小声议论,这个人着王对?什么人啊,什么身份,干什么的,为什么会这个装扮?

他尽量低调,很低调,没有穿过分的衣服,没有多说话,低着头快走,可他还是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王对,有人找。”

他再一次来到特警队,不是嫌疑人,也不是被临检抓来的,光明正大的走进来。

有人这么喊着王毅,所有人的目光唰的一下头放在门口的萧姚身上。他妈的,还不如被他抓进来呢,至少不会这么瞩目。

还真是在加班,特警队里,灯火通明,很多人都在忙着,不是他不想回来。

王毅走出来,萧姚看了他一眼,耳朵有些红。这个混蛋,不管是警服,还是休闲装,或者是忙碌了四天之后的微微狼狈,都性感的要命。

他穿了一双战靴,黑色的高帮军靴,黑色的出警裤子,裤脚装在靴子里,黑色的皮带闪闪发光,短袖的贴身黑色特警背心,露在外的胳膊上,肌ròu鼓着,贴身的黑色背心,显出他的好身材,没有一丝赘ròu,结实的厚实的胸膛,宽宽的肩膀,身上有一种力量的性感。每一块肌ròu都是他力量的象征。

他经常风吹日晒,自然不会像他哪样,有常年不见阳光的病态苍白,而是小麦色,健康性感的颜色,脸上有些许的颓废,青色的胡茬,不见他有什么邋遢,倒是更加彰显他身为一个铁铮铮的男人一面。

板寸头,不会很长,很硬朗的一个男人。

每个男人都对警察军人这个职业报以崇高的敬佩,他们是英雄,他们是真男人,只流血不流泪的真汉子。

铁铮铮的汉子,最值得骄傲的男人。

所有男人该有的样子,都在他身上,勇敢,坚强,强悍,力量,性感。

他这个样子,是男人最有魅力的表现。

一看见门口的萧姚,王毅笑了。

“小混蛋,你不是说不来吗?”

他上前,接过萧姚手里所有的东西。轻轻松松的就把萧姚两大袋的东西提过去。

看见了水果和食物,直接放在外边的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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