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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107)

这些日子,在楼里,慕容连云照旧叫莫西北大哥,这是莫西北特意吩咐的,为的是方便。而点点是前几天家里厨子买回的一只兔子,莫西北随口给取了点点这个名字,因为兔子身上的白毛中,参有几块黑点。说来也奇怪,这只兔子竟然格外的通人性,没有人教它什么,但是它却很爱干净,每天在指定地点大小便,又天生喜欢跟着人,每天常常亦步亦趋的跟在莫西北脚边,每逢莫西北吃东西,就后腿人立,可怜巴巴的看着她,只差没作揖打拱了,莫西北于是戏称此君为兔子狗,平时非常喜爱,这时一听,也有些着急。

“点点是什么?”倒是年轻公子有些摸不着头脑,只见慕容连云落泪,倒也有几分急了,说到,“我略懂医术,不如带我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真的?”慕容连云倒立时满脸惊喜,眼角尤挂泪滴,脸上却已经绽放出一朵明媚的笑言,整个走廊,也瞬间明亮起来,她一把拉住年轻公子,就向楼下跑去。

“这位慕容姑娘……”休问站在莫西北身后,抱着双臂在胸前,说了这么半句,便绕过莫西北,自顾自走开了。

莫西北也叹了口气,然而,却全然不觉得轻松。

等她走回后宅,在点点的窝前,慕容连云依偎在年轻公子怀中,正哭得伤心,年轻公子显然在耐心抚慰,两个人一时都没有看到莫西北走近。

蹲在窝前,点点再没有像往常那样飞快的跑出来,用鼻子在莫西北的手上蹭来蹭去,也没有再用它小小的粉红色的舌头来舔她,事实上,它永远的躺在了窝中,一动不动,莫西北伸手抚摸着它的毛,那往日顺滑的白毛,今天有些干涩,支楞在身上,再也感受不到温度。

“我不知道点点是……是个兔子。”好容易连云止住了哭声,年轻公子才略有尴尬的对莫西北说,“我懂点给人看病的道理,但是兔子……兔子却无能为力。”

“公子太客气了,不过是只兔子。”莫西北站起身,飞快的咽下了眼泪,只平淡的答了一句,便伸手将慕容连云拉了过来,早有丫鬟也赶了过来,一见莫西北的颜色,赶紧上前,半拖半扶,架了连云回去。

“这位姑娘是府上的什么人?”目光追随慕容连云的身影,在小路转交处消失,半晌,年轻公子才问。

“哦,一个朋友。”莫西北轻描淡写。

“借住你这里?家在什么地方?”年轻公子继续问。

“毕竟是个姑娘家,诸多不便。即便公子询问,恕在下也不方便透露。”莫西北淡笑,“耽误了公子不少时间,公子想必还有事,在下就不多留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年轻公子只得告辞,然而,这天傍晚,就有一名穿着崭新青布衣衫,头戴小帽,家丁打扮的年轻男孩,上门送来了一只长毛兔,说是送给白天死了兔子的姑娘赏玩的。

打发走了家丁,莫西北将长毛兔抱在怀中,这种兔子是西洋的贡品,不是皇宫内院,根本千金难寻。莫西北此时已经确定,白天这位年轻公子,便是那晚同黄锦一起来的年轻人,也极有可能就是当今天子,只是,今天慕容连云这样突兀的出现,却让她有了疑惑,难道慕容连云也发现了什么,更甚至,是计划着什么?

兔子她并没有交给连云,而是悄悄带到春风如意楼,交给伙计代为照料,养在自己的雅阁当中,点点是她养的兔子,这兔子她留下没问题,何况,她既对慕容连云起了疑心,又怎么肯把这么透露身份的东西送到可能别有用心的人眼前。

此后数日,年轻公子几乎天天必到,慕非难仍旧未归,莫西北有都是闲功夫,就每天拉着他说话,年轻公子几次提到慕容连云都被莫西北岔开话题,于是,他便不再提,相反的,倒好像对莫西北的事情更有兴趣,从几岁起追问,事无巨细,抓住不放,于是,莫西北又哀叹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另一方面,慕容连云也安静了下来,不再到前面来,除了和红绿学点管家的事情,大多数时间呆在房间里闭门不出,红绿按莫西北的授意,白天尽量呆在连云身边,却也平静无事。

除夕,几乎就是在不知不觉中,忽然就到来了,这是莫西北在京城度过的第一个春节。早在前十几天,江南已经将四楼一整年的账目封存,专门由人送到京城,翻阅之下,莫西北有些心痛的发现,自己离开将近一年,四楼的盈余居然只与去年持平,而没有什么突出的增长;而春风如意楼三四个月的经营下来,已经过了赔钱赚吆喝的时候,一切走入正轨,收入很不错,在京城,能维持这个规模和效益,她基本就很满意了,于是,她开始认真的打算准备回江南去了,只是,心里隐隐有些失落,过年了,但是某个坏人走了许久却一直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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