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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罗曼史(37)

作者: 陈之遥 阅读记录

仪式散了之后,丁之童还了帽子和衣服,陪着严爱华在学校里四处转了转,又在Cornell Store买了几样纪念品,然后去餐厅吃饭。

严爱华玩得挺尽兴,相机上拍了不少照片和视频,对刚才看见的卞杰明也是印象深刻,一边吃饭一边还在问丁之童:“你那个同学的男朋友是做什么的呀?”

丁之童其实也不太清楚宋明媚那些排着号码的追求者究竟能不能算男朋友,只说:“好像开了家公司,金融方面的,生意做得挺大。”

严爱华一听,更加艳羡,又开始问宋明媚的情况,几岁,哪里人,父母是干什么的。丁之童含糊作答,听得出母亲的言下之意——人家虽然长得比你漂亮一点,家庭背景也比你好一点,但其他方面你们俩差不多,都是女的,年轻未婚,名校毕业,你也应该按照卞总那个标准找个男朋友,最多稍微降低一点点。

丁之童怕的就是这个,暗自庆幸没让甘扬跟母亲见面。

就是在这个时候,她又看到了冯晟。

冯晟是陪着父母一起进来的。也是巧,学校里这么多餐厅,他跟她选了同一个。但也不算太意外,他们从前总在一起吃饭,最常来的就是这里。两人远远打了照面,都是微微一怔。

倒是严爱华循着女儿视线看过去,先开了口,说:“那个……是跟你一起从上海来的同学吧?”

丁之童刚来那会儿,严爱华在机场见过冯晟一面,大约印象不错,又是导游的好记性,直到现在还没忘。

本来还在想,要是再见,怎么开口才不尴尬,却没想到问题这么容易就被解决了。

还没等她说什么,严爱华已经朝那边笑起来,而且还举起一只手挥了挥。冯晟的父母不明就里,自动推定是儿子的熟人,也带着笑走过来。冯晟不能装没看见,先朝丁之童点了点头。丁之童便也站起来招呼,说:“人挺多的,一起坐吧。”

就这样,两家五个人坐了一桌。丁之童帮着冯晟去给他父母买了餐食,等到他们端着餐盘回来,剩下三个中年人已经谈得挺热闹。都是上海人,说着沪语,颇有点他乡遇故知的味道。

那一年,个人赴美旅行签证还没放开,冯晟的父母报了个十日旅行团,从西海岸一路走马观花过来,最后两天在纽约,私下跟领队讲好了脱团,到这里来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

此处还要加上一句解释:“叫是我们两个都是上海人,而且还都是国有银行的工作,导游知道肯定不会出事,所以才同意了。”

只是一场仪式,为什么这么重视呢?是因为他们家四九年前出过好多常青藤校友,后来时代原因产生断层,差不多过了六十年,总算又出了一个。

严爱华自然听得懂这番话里暗示的背景,也不甘人后,说自己旅美多年,如今在纽约经营一个旅行社,家住大颈,生怕人家不知道大颈是什么地方,还要补充:“就是Great Neck,在长岛最西面,看得到海的。”

冯晟的爸爸对这个也有些了解,说:“长岛是富人区,那里房子很贵吧?”

“还好还好,”严爱华自谦,“算单价也不比上海贵多少,就是面积大,一般都是独栋别墅,最小的也占一亩地。但是真的值得买,那里是美国最好的学区之一。以后有了小孩,不用千军万马也能上藤校了。”

“对的,”冯晟妈妈附和,“我就一直跟小晟讲,毕业之后房子也可以看起来了,肯定是留在美国好咯,只要是名校出来,又有能力的,谁会回去啊?”

聊到此处,话题又转向丁之童和冯晟的工作,结果发现实力相当,两人都进了华尔街上的大投行,谈话于是更加热络。双方父母都关照自家孩子以后一定要多联系,人在他乡,互相照应。

冯晟听到他爸妈说的话,轻轻叹了口气,抱歉地看了看丁之童。严爱华发言之后,丁之童也对冯晟报以尴尬的一笑。两人颇有些同病相怜之感。

就这样边吃边聊,一顿简餐磨蹭了许久。

直到眼看时间不早了,严爱华还要开车赶回纽约,这才道了别,急匆匆地去停车场。丁之童知道她肯定是瞒着丈夫出来的,也不好留她,只叫她路上别着急,开车一定要小心。

临别坐在副驾驶位子上,丁之童又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抽出书里夹的一张支票递过去。

严爱华起初不知道是什么,接过来捏在手里,看了看上面的数字,有些惊讶。

“你给的生活费没用完,暑期实习又存了点钱,还有前两天,M行的签约奖金和搬家费也都到账了。”丁之童解释,意思反正就是她不缺钱。

“童童……你……其实不用这么着急的……”严爱华也答得挺轻松,只是有些语无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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