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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罗曼史(23)

作者: 陈之遥 阅读记录

“为什么要等我啊?”丁之童笑着反问,心跳快起来,语气却还是很自然。

既然她这样,冯晟也不跟她绕了,转了转面前的酒杯,看着她说:“你觉得我是为了什么呢?”

丁之童没有避讳他的目光,仍旧以求职小分队队友的逻辑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十分诚恳地说:“我觉得你应该去香港,虽然说纽约的业务更面向国际市场,但如果你真的想做IBD,现在是最好的机会,等到入行之后再想转,就没那么容易了。”

冯晟听得一滞,低下头去,半晌才道:“你说得也对,还有几天时间,我再想想吧。”

丁之童庆幸他没把话说透,以后大概还能凑合着做朋友,又笑着说:“其实我真的觉得你很适合做IBD,Superday那天我就在想,要是你在那里,肯定比我表现得好多了。”

“那是一定啊。”冯晟跟着笑起来。

丁之童这才冷嗤,说:“我就是客气一下,你还当真了?”

要是照从前的规矩,她这时候大概会推他一把,但从今往后应该是不会了。

一餐饭总算有惊无险地吃完,冯晟叫了侍者过来结账,丁之童提出AA,被他白了一眼,说:“等你拿到offer再来回请我吧。”丁之童吃瘪。

两人从餐馆里出来,并肩穿过公园和小镇,走回宿舍去。

一路上,冯晟没怎么说话,丁之童也只顾缩在羽绒服里瞎想。

从大四开始,一直到现在,冯晟给她的帮助的确比她回馈的多得多。他教她怎么申请学校,怎么办签证,分享给她史上最全题库。他对她倾囊而出,原因其实昭然若揭。这种事在有些人眼中显然就是她的不对,是一种婊的表现,但她实在不能以这种方式做出报答,婊就婊吧。她只能自我安慰地想,将来有一天,总会有机会把这人情还上。

那一带有好几家酒吧,临街开着窗,或者有一整面墙的落地玻璃。周末夜气氛火热,到处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学生窜进窜出。她忽然觉得好像有人在什么地方看着她,但转头望过去,却只看见一帮文理学院的小孩儿在高桌边比赛吃花生米。

第10章 就是这么无聊的较量,而她之所以愿意试一试,只是因为她真的有点喜欢他。

人生第一次跑马拉松,甘扬没能完赛。

回到伊萨卡,田径队的大兄弟们听说这件事,周六晚上请他去小镇酒吧,说是他们队里的传统。

那间酒吧供应本地产的生啤,酒精含量2%,运动员也可以畅饮。但要说酒量这种东西,在甘扬身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喝到第二杯和第三杯之间,他眼前已经有些恍惚。两个全马成绩能跑进两小时三十分的高手还在给他分析失败原因,心态不对,定位不准,体力分配不合理……他全程点头听着,没好意思说自己最后没到终点根本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四周灯光变幻,人声喧沸。虽然外面很冷,但临街的几扇窗都大开着,有人凑在窗边抽烟。隔着缓缓升腾的烟雾,他似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口走过去,两手插兜,脖子缩在衣服里,头发被风吹起,发梢沾染上灯光的颜色,很柔软的样子。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一路跑到酒吧外面,追出半条街才发现是看错了,又悻悻地回来。

那天晚上是雷鬼之夜,DJ在放鲍勃马利,正好唱到这一句:

Every time that I plant a seed,he said,'Kill it before it grows'.He said,'Kill it before it grows'.

他忽然觉得全世界都在跟他作对,躲到厕所里给王怡打电话,接通之后就说:“不行,我得去跟她说清楚。”

话说得没头没脑,王怡却是心有灵犀,一语道破:“就你上次说有男朋友的那个?”

甘扬一愣,没接上茬。

“你这是……”王怡在那边哈哈笑起来,“准备当三啊?”

甘扬气结,一下挂断,自以为手上拿的是座机听筒,啪一声拍在洗手台上,转身走了。

丁之童在宿舍楼下跟冯晟道别,上楼进屋,房间里漆黑一片,宋明媚不在。

她本以为卞杰明只是个借口,但不管是真是假,大周末的,宋明媚显然不缺去处。脱了外套,洗了把脸,她在写字台前坐下,没忍住又查了一遍电子邮箱,甚至连回收站和垃圾箱都看了。除去各种广告,以及父亲丁言明的一封信,别无其它。

丁言明照旧在信里说着自己丰富多彩的准退休生活,比如新买了一部单反数码相机,双休日跟朋友出去玩儿,拍了好些照片。在随信附上的那些照片里,老丁收拾得山青水绿,身边还有个中年妇女常常入镜,高个子,好身段,脸上抹得脂红粉白,头发染成栗子色,烫了大波浪,看起来跟严爱华是一个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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