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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人(165)

作者: 青田先生 阅读记录

他们是贱民中的贱民,是堕民,是丐户!

即便是改朝换代后,他们的身份也仍然无法改变!从古至今,哪一位开国皇帝坐了江山,都不会赦免前朝遗留下来的贱民,因为他们已经“脏”了。

而再往上,才是如子衿子佩这般被家人给卖到牙行,一纸契书签下,从此落入贱籍,供大户人家驱使奴役的下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就是主家的私有财产,可以肆意买卖送人,完全不再具备人身自由的权力。

但像他们这样的人,只要碰上比较心善的主家,最终的命运大体上也不会太过凄惨。

只是贱籍终究是贱籍,他们想要弃贱从良也是十分困难的,比商贾更易户籍还要难上千倍万倍。

普通的青楼女子想要赎身落籍,尚且需要经过教坊司允准,且落的还不是其本人的户籍,而只是后代得以随父入籍。否则的话,她们为何只能嫁予人做妾,而不能成为正室原配?

正是由于其本人户籍难以更易所致------国朝律例规定,良贱不得通婚!此外还有一条,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另娶,违者笞四十。

所以许多所谓的“妾”,其实都是非法的。依着朝廷法度,也只有世子郡王选婚之后,二十五岁嫡配无所出,方可于良家女内选娶二人------最多可选足四妾。再往下则是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龙子龙孙,能纳小妾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少。

换言之,民间以及官场上存在的“三妻四妾”现象,其实都不合法。亲王世子和郡王才最多四个合法的侧室,你算老几?也能妻妾成群?

可这样的事情又是真实存在着的------那么为何朝廷对此选择了无视?为何生性好杀如朱八八,都没因为这个而大杀特杀呢?

很简单,这仍然是在睁只眼闭只眼,而且事情搬到台面上也能说得通。那些妾室,其实户籍和婢女丫鬟们是一样一样的,所谓的“婚书”,无非就是一纸卖身契而已。

因此,青楼女子纵然是赎了身,从了良,嫁人做了妾,地位的高低也完全取决于其在男方心中的受宠程度。若是不受宠了,甚至可以被随意与人互换,或转卖赠送他人,地位与普通的丫鬟一般无二。

由此可见,真正意义上的“除贱为良”,其难度有多高。

但李谦却对此不甚在意,或者说,他并不认为这对自己来说难度很高。

只要办好了锦衣卫交付下来的这件差事,到时老朱一高兴,龙颜大悦,然后悦了再悦,又悦,还悦,更加悦时------自己想要换回两个良籍还不简单?顺嘴一提的事儿!

只是这样的原因,却是不好明说的。

事关重大,朱元璋下给自己的是密旨,宋忠执行的也是秘密差事。这种事情眼下还不适宜声张,对于任何人都必须严格保密才行。

就当是自己给俩丫头准备的一个惊喜好了。

傻妞的情况与子衿姐妹俩不同,她原本就属于良籍,过户到父亲李经纶名下为养女还是比较简单的,只需她的长兄立契为凭,再经由他们宗族的族长同意,然后到县衙户房改过户籍就行------当然,这事还得知会父亲一声,否则依着老头子那暴躁的脾气,还不得立马就赶到城里来把自己给撕了?

唯一的小麻烦,便是两家分属钱塘、仁和两县,所以要先后到这两处衙门报道才行。

钱塘县自不必说,此等区区小事,李师爷既然开了口,又有许班头亲自帮忙张罗、跑前跑后,户房还真不敢不给这个面子。事实上,这事也无须经过户房司吏,典吏就有权盖章确认了。

仁和县的话,其实更加简单,那边户房的人还犯不着得罪李家。

因此,在征求过傻妞最后的意见后,李谦便认下了这个妹妹------当然,也是免不了一番谆谆告诫的。

“傻妞啊------这名字不太好听,本来我想给你改改,不过此事还是由父亲做主好了。”

话落李谦便扳起了脸,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叮嘱道:“从今往后,你可就是我们李家的三小姐了。李家家大业大,不会让你受到外人欺负,但咱们可得事先说好了------”

“成了李家的人,就要遵守我李家的家规,犯了错也是要挨罚的!此前你偷了人东西,也算是情有可原,二哥就不与追究了,但是------错就是错了,同样的错误,今后不允许你再犯第二遍,听明白了吗?”

“听------听明白了。”眼见他肃容正声,严厉告诫,傻妞眼中立时又浮现出了几分怯意。

“------明白了就好。”李谦本就没打算对她进行一番严厉教诲,因此即便是看出了她在装可怜,也没忍心言语苛责,只淡淡地补充了一句。“那天你偷了人家包子,改日我会抽空,亲自带着你登门,给人赔礼道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