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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人(143)

作者: 青田先生 阅读记录

可以预见,在这之后,将会有一堆乱七八糟的“公务”上线------继而一股脑儿的涌向钱塘县衙,砸到他这位光杆县令的头上,先砸他个七荤八素,找不着北再说------这样他一个处理不好就必然会出错,轻则丢官罢职,重则性命不保!

而这也是在人家计划之中的。

所以,王知县就只能是巴巴的跑来求助李谦,请他出手帮自己破这一局了------

平心而论,李谦对这位县尊老爷的印象不错,尽管对方耿直得可爱,却真就是位难得的,想为一方谋些福祉的好官、清官!他当然也知道,之所以正直清廉,也是因为王知县初入官场,还没有真正受到官僚制度的腐化而已。

李谦甚至可以肯定,假设没有自己这么个穿越者的存在,又没有另外的高人为他破了这一局的话,他将彻底走向贪官的路线,这一生都无法再回头------不是每一个县令都能成为“海清天”的。在前有诱惑,后有威胁之下,人们本能的会选择自保,选择与官僚集团同流合污,此外别无他途。

但他毕竟对县衙不太熟悉,即便是有宋忠收集到的一些情报,也还是不够的。

锦衣卫只是个特务机构,非但不是神,比之后世的特务系统都远远不如,自己又如何能全指望着他们替自己摸清具体情况,进而帮王知县抓权?

没错,这就是李谦接到密旨后,宋忠交给他的第一个任务。

前任检校死亡一事,宋忠经过多方调查,已经将其确认为谋杀案,目前正在追查杀人凶手。但很明显,这应该是属于雇凶杀人,因为普通人若是没有深仇大恨,是不会冒死杀官的。所以这名杀人的凶手,其实只是此案中的一道线索而已,若能抓住他,便有可能顺藤摸瓜,牵出幕后主使之人。

这是一个案中案。

即便是目前还没能查到什么有用的证据,宋忠也能凭着自己的经验来断定,他的前任一定是查到了某些要命的东西,才会遭此毒手。再透过各方汇集上来的情报,以及自己发现的一些蛛丝马迹,再结合张通判透露给他的消息,他的目光很快就锁定了杭州官场------

李谦作为一个打下手的,自然不会知道太多。

宋忠也只是告诉他,锦衣卫死了人,就必须有人来顶罪,哪怕那人真是意外身亡,都会有人倒霉------尽管这在逻辑上有些说不通,却是铁一般的事实,因为锦衣卫代表着天子威严!

很不幸,前任的钱塘县令成了替罪羊。

这当然也有理由,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是清晨,地点为城北上塘河------这也是后来宋忠初到杭州时,为何会特意绕远路的原因。

尸体被打捞上来后,经过仁和县的仵作尸检,确认死者系意外溺水身亡,死亡时间为三个时辰前,也就是前夜的后半夜,死亡地点应在河流上游。随后经连日查证,终于能够确定,人是死在了钱塘县衙管辖的范围内------

这黑锅来得莫名其妙,上一任的钱塘县令,本来还在等着看自己那位老对头的乐子呢,不成想祸从天降,一番兜兜转转后居然降临在了自己的头上------向来警觉的他,隐隐已经嗅出了一丝阴谋的味道,直觉自己这是让人给算计了。

那位县令二话不说,点齐自己的人马展开了浩浩荡荡的调查,但结果让他失望了。他手底下的仵作也认定,那位检校的确死于他的辖区,就连尸检结果都惊人的一致。

意外身亡!

死者的身份太过特殊,因此这桩案子从头到尾都不需要呈报按察使司,卷宗直接就呈送到了京城。

不出意外的,皇帝龙颜大怒,钱塘县令因渎职罪被罢官免职,永不录用。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霸道无比的朱元璋认为仁和县令也有连带责任------没把河堤建好,致使上差落水身亡?总之,他对仁和县令也做出了处分:罚俸一年,留用,以观后效------

这之后,京里又派来了浙江道的监察御史,着手三查此案------十三道监察御史既是京官,也是地方官。他们常驻于京师,有事带印出巡,事毕回京缴印。

浙江道御史耗费数日全力追查,却始终查不出另外的结果,心里说不害怕是假的。正愁眉不展之际,一个人的出现,让他看到了转移皇帝目光的希望。

李谦致仕还乡了!

回到杭州后,李大官人不大不小地闹出了几次事情,按台大人成功抓住机会上奏,言语间却丝毫没有贬损之意,只是非常客观地陈述了相关事实------最终回京复命时,他也只被罚了半年的俸禄而已,当真是险之又险。

案子查到这里也就算是结了,至少表面上不得不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