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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档案(61)

  薛芃说:“如果买的安眠药量过大,倒是可以起诉,但定罪上难度很大。除非还有更有力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如果只是孤立的证言,就太牵强了。”

  陆俨:“现在的情况是,对李冬云和黎敏根本无法起诉。还有赵枫,她在这个案子里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明显早有计划,不过就算把所有细节都揪出来,她教唆陈凌自杀也追究不了法律责任。”

  薛芃一时没接话。

  直到陆俨说:“其实狱侦科早就内部讨论过,他们的本意也不是要用陈凌案来做文章,只是想借题发挥,调查赵枫和其他上线。”

  薛芃:“所以这次,陈凌的案子不需要再查了?”

  陆俨:“嗯。”

  薛芃沉默了,表情也没有变化,但心里却有些起伏。

  她和陆俨,和狱侦科所站的角度都不一样,所以在这个案子向前发展时,他们的心境也不会一样。

  陆俨是刑侦,他看事看人看案件,是从侦查的角度,当然侦查是要建立在物证技术之上的。

  而薛芃是痕检,她直接接触的是陈凌的遗物,在每一件东西上提取痕迹,通过这些了解陈凌的生前,她的接触更直接,更紧密,也更容易被这些痕迹所触动。

  其实薛芃心里也知道,像是这种教唆自杀是无法追究的,协助自杀更难以判定,除非是两个人相约一起自杀,一个死了一个没死,那么没死的那个多半会被追究故意杀人罪。

  从法律上来说,陈凌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她绝对知道什么是自杀,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连她的自杀行为,法律都不能说她犯罪了,何况是教唆她的人?

  可理智归理智,情感归情感,就算薛芃明白这些道理,但是在投入这个案件的过程里,站在人性的角度上,她觉得这一切都很荒谬。

  薛芃一路上都没吭声,直到快到七号房了,陆俨又落下一句:“不用灰心,也许待会儿会可以找到其他东西。心术不正的人,在一件事情上或许可以逃脱,但我不相信,她能将每一件事都摘干净。”

  薛芃倏地站住脚,转头看他。

  陆俨也停下来。

  就见薛芃挑了下眉,说:“谁说我灰心了。”

  话落,薛芃就走向孟尧远。

  陆俨一顿,随即笑了。

  孟尧远这时凑到薛芃跟前,小声问:“你跟陆队聊什么呢,聊了一路。就因为你俩,我们都刻意放慢脚步等你们!”

  薛芃一边穿防护服,一边扫过孟尧远:“聊这个案子。”

  孟尧远:“只是聊案子……那他干嘛偷笑啊?”

  偷笑?

  薛芃下意识回过身,朝陆俨和许臻的方向看,陆俨是一贯的严肃,动作也利落,根本没什么特别。

  薛芃又转回来:“你该配眼镜了。”

  孟尧远:“不是,我真的看见了!”

  *

  几人很快就换好防护服,进场取证。

  这一次,薛芃没有犹豫,直奔赵枫的私人物品。

  她和孟尧远一起按照取证步骤,一件件仔细挑拣,观察,生怕有半点遗漏,哪怕是一根头发丝都不肯放过。

  季冬允就和助手进一步寻找可疑的生物物证。

  陆俨自进屋后,便开始仔细观察屋内的摆设、布局,然后他将目光落在陈凌的床上,走上前站定,皱着眉半晌没动。

  虽说陈凌自杀案已经没有继续调查的意义,但既然来了案发现场,陆俨还是下意识的寻找疑点。

  许臻过来问:“陆队,是不是想到什么?”

  陆俨转过身,说:“陈凌和赵枫是隔壁床,按理说,两人每天起床第一个看到的就是对方。而当时第一个发现陈凌自杀的人,也是赵枫。只不过赵枫的笔录是说,她已经起身开始收拾床铺了,过了一会儿发现陈凌没反应,就去叫陈凌,这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许臻一顿,很快反应过来:“陈凌的颈部被一根绳索悬吊着,应该一眼就看到了,赵枫起床后那么久都没发现?”

  陆俨说:“当然,赵枫也可以解释说,因为喝了有海米那的水,早上醒来脑子还是懵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就起身了,等到觉得不对劲儿了,才去看陈凌。”

  薛芃一边取证一边听着陆俨和许臻的对话,手里的动作渐渐放慢了,直到她听到陆俨说:“为什么赵枫要教唆陈凌自杀,如果赵枫真的和海米那毒品线有关,那陈凌就是她的买家之一,她何必自断财路?”

  许臻接道:“是啊,陈科不是还说,赵枫经常借书给陈凌看么?”

  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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