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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档案(598)

第141章

  看不见的恶

  Chapter 17

  所有人都知道, 康雨馨即将面临的是个漫长的审问过程,就算她老实交代,罪证确凿, 也要将罪犯供述的每一句话严格核实,仔细调查所有细节, 看是否和事实有出入。

  然而还不到中午,康雨馨被抓捕之后如何在审讯室里“发疯”的桥段, 就传到刑技这边了。

  听说, 康雨馨连狡辩的环节都省去了, 这和大多数罪犯很不一样。

  其他毒贩被抓进来, 心里大概都有个数, 知道自己会判无期还是死刑,所以都会推卸责任,比如谎称自己只是经过,碰巧到那里,装傻充愣的说那些毒品与自己无关, 又或者会把自己的主犯责任撇出去。

  不过康雨馨懂法, 而且因为经历过从康尧被抓捕到被判刑的过程,知道自己这种情节绝对不是狡辩就能摘清的, 禁毒支队联合刑侦支队一起埋线、部署,就是为了抓她,绝不可能让她走出去。

  所以康雨馨交代完第一遍犯罪过程之后,就开始“咬”其他人。

  康雨馨很快就点了几个毒贩的名,有的是给她供货的原料商,有的是直接拿成品的分销商,这几人和禁毒支队掌握的情报十分吻合。

  但禁毒支队也很清楚,康雨馨手里真正掌握的大毒贩名单, 目前一个都没有提到。

  康雨馨是在试探,也是在给自己铺后路,虽然以她的犯罪情节“死刑”是跑不掉了,可人都有侥幸心理,到这个时候都会想再搏一把,自然不会一股脑就把底牌打完。

  只是康雨馨被审问了一宿,早已极度疲倦,快要崩溃,等到上午十点就有点精神不稳定了,终于又提供了一个毒贩的名字,然后请求禁毒支队,让她睡上两个小时。

  禁毒支队给康雨馨安排了单间囚室,让她躺下休息。

  而就在康雨馨昏睡过去的时候,许景昕也带着律师,和两大箱物证过来了。

  许景昕做了一份笔录,并告知警方,自陈末生案之后,他就不再和康雨馨同住,一直住在许家的某栋房产,不过他还留着原来那套房子的钥匙,所以一听到康雨馨被抓获了,就回到房子里寻找证据,进而联系律师,在律师的陪同下主动送交警方。

  当然,这些物证只是用来指证康雨馨犯法的其中一部分,有一些是康雨馨来往药商的材料,有一些是康雨馨的账本,还有一些是康雨馨接触像李成杰那种“亡命之徒”的证据。

  这些都是许景昕从康雨馨房间里的保险柜里翻出来的,同时还在保险柜里找到一串钥匙,和康雨馨名下几个物业的文件材料和地址,方便警方进一步去搜证。

  临走之前,许景昕还将管家收拾出来的一包衣服交给禁毒支队,这也算是他能为康雨馨所做的最后一点事。

  中午,康雨馨醒来,得知许景昕已经来过,还给她带来了一包衣服。

  康雨馨先是有点发懵,而后小心翼翼的问许景昕只是来送衣服的?

  直到跟警方证实,许景昕主动提供了她的犯罪证据,康雨馨当即崩溃,大吼大叫着——这都是你们的阴谋,是你们联合起来陷害我,你们这是钓鱼执法,许景昕根本就是你们的人,那些证据我也不承认,是你们栽赃给我的!

  下午,康雨馨住的地方和她名下的会所,包括她之前买下的酒吧,均被警方查抄,大批物证被运送回警局,除了值班人员,其他毒检技术员都被叫去进行检验工作。

  ……

  就在同一时间,薛芃和孟尧远也跑了一趟制毒窝点现场,顺着污水排放路径,找到制毒窝点隐秘的排水口。

  排水口白天都会隐藏的很好,外面有杂草堆砌,如果不将杂草挪开,根本不会注意到,等到了半夜,才会有人过来将杂草挪开,将制毒污水排入河道,河道就会将这些污水送入附近的野湖。

  而这片野湖刚好就和茅子苓抛尸的那一片相连。

  得到结果之后,孟尧远还嘀咕说,这是不是也太巧了,陈凌留下那瓶水,会不会就是为了指认康雨馨制毒?

  薛芃没接话,却在心里却本能的认定,不,陈凌根本不认识康雨馨,她们之间也没有交集。

  要说两人之间唯一能产生联系的人,就是陈凌的狱友赵枫。

  赵枫是康雨馨的人,康雨馨还找韩故帮她辩护,可是康雨馨在此处安插制毒窝点的事,连赵枫都不知道,陈凌更不可能知道。

  而且薛芃始终认为,陈凌那瓶水,针对的就是重金属。

  而附近存在制毒窝点,或许真是巧合。

  收队之前,薛芃又绕去茅子苓将霍雍分尸的厂房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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