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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晨(228)+番外

加拿大环境之好是全球闻名的。所以才吸引着一批又一批的移民潮,而温哥华的环境却又是加拿大最好的。

“谢谢你。山姆,我想回国。”温哥华再好,也是异乡。没有了亲人的陪伴,他在这里,只似一片飘零的孤叶。

山姆拧拧眉,“现在海归派在中国大陆已不那么吃香了。工作不太好找。”他沉吟了下,“你去香港看看吧,我有个叔叔在那边一家保险公司做主管,我帮你推荐下。还有。宋思远也在那。”

宋思远是两人大学同学,没等毕业。因为父亲病重。急急地就回香港了。

宁致听取了山姆的建议,把温哥华的房子处理好。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香港,宋思远来机场接的他。

宋思远的父亲已病故,他现在恒宇地产公司做市场部经理。发展得不错,眉宇间意气风发。

宁致不由得对宋思远露出羡慕的神情。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其实我也是沾了堂姐的光,才进的恒宇。”宋思远耸耸肩,对宁致说,“我堂姐宋颖是恒宇未来接班人裴迪文的未婚妻。对了,你想见识下香港上流社会的生活吗?”

宁致有些不解。

“有时候,你不得不感慨上帝造人是偏心的。有些人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坐拥千金。如裴迪文,恒宇董事长的长孙,如我的堂姐宋颖,荣发银行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结合,简直就如锦上添花。我们就是奋斗一生,也不及他们的皮毛。而他们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宋思远愤愤不平地说道。

宁致微微倾了下嘴角。这些话,他从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体会到了。同样是父母生养老的孩子,人家娇惯如小世祖,而他。自幼就流离失所,背负着父亲携款外逃的心理阴影,忍受着母亲的埋怨。

这样的不公。难道他能指责上帝吗?

生活,除了忍受还得忍受。

他很快在保险公司找到一份工作,租了个陋室,象众多白领一样,每天在港城奔波着。

有一天,宋思远过来,带他去租了套礼服。然后去了香港最豪华的酒店。当他踩着松软的羊毛地毯走进鲜花簇拥的会场,看见站在最前端的一对男女,他第一次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是存在王子与公主的。

“那就是裴迪文,让人扼腕吧,身家过亿,长相又英俊。真是天下的好事全给他一人沾去了。”宋思远给他端了杯香槟,轻叹道。

他眼一眨不眨。何止是裴迪文,身穿昂贵婚纱的宋领不也美如天仙一般吗?

真正的一对璧人。

镇光灯响成一片,全场的目光都落在他们身上。他与宋思远只是角落中两个看景的观众。

他低头看着自己租来的衣服,再看看裴迪文手工制作的精致西服。嘴角掠过一丝苦涩。

爱情,是奢侈的消费品,距离他太远太远。

上班、下班,保单、提成,宁致忙得昏天暗地。在这一团忙碌中。他感觉到象站在浓雾之中,看不清前面的方向。

他的一生就要在这忙碌之中度过吗?他很茫然。

宋思远打电话约他出来喝酒,神情很亢奋,“宁致,你知道吗。大陆现在如同一座金矿,香港人前赴后继地去那里淘金。而房地产业是金矿之中含金量很高的一块土地。我有个想法,这几年,我在恒宇也积下了这方面的经验,你是学建筑的,我们合伙开个房地产公司吧,去大陆发展。怎样?我连公司名称都想好了,就叫致远地产公司。”

宁致一震,“可是资金呢?”

宋思远自信地拍拍胸膛,“你弄个规划报告。我去找我堂伯。争取说服他投资。”

宁致听得心中撩撩欲动,花了一周的时间,写了一份详细的报告。兴冲冲地与宋思远去了荣发银行。

宋思远进了董事长办公室,他坐在外面等。

时间漫长得象静止了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门开了,宋思远耷拉着头,从里面出来,对着他苦笑,“堂伯说我是自不量力。”

他安慰地拍下宋思远的肩,谈不上很失望,毕竟成立一家地产公司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宋思远却被打击到不行,“我去那边抽根烟。”他把报告塞给宁致,指指外面的阳台。

宁致捏着报告,僵立在原地。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身后袭来,他侧过身,正对上一位高挑、火辣的女子灼人的视线。

“你……就是志远的合伙人?”女子似笑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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