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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莎翁致敬(87)

我勉强一笑,“不是……”

唐少麟神色自若地接口了:“她早上零食吃多了,现在可能还不饿。”说着,微笑地夹了一筷凉菜到我碗中。

他也知道我喜欢吃这个,想当初他一看到我或沙沙紧张兮兮在那儿排队就取笑我们。然后就陪我们站着,聊聊天,消磨时间,只是后来,他就不再出现了。

妙因照例暧昧地冲我笑。

大家吃饭。

今天的秦子默很是沉默,他只是招呼了大家几声之后,就一直没有说话。几乎整个餐桌上,都是妙因笑意盈盈地劝大家多吃点,再多吃点。

詹姆斯还是眼睛一直一直骨碌碌地、入神地盯着我。仿佛我是一个多么值得研究的珍稀动物一般,几乎忘了吃饭。

我狠狠地瞪他一眼,看什么看,再看我回去就把针灸次数从每日三次提高到五次,务必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你以后看到我不仅绕道走,而且求神拜佛从此不要再看见我。

他可能真的被我吓坏了,连忙缩头,低眉敛目,嘴里不知道在嘟嘟囔囔着什么。

到底是兄弟连心,雷尼尔发现了,他奇怪地看看我们俩,“你们,认识?”

他用筷子指指我跟詹姆斯。

经过快一年的磨炼,他的筷子功明显进步匪浅。

我飞快接口:“不认识。”绝对不认识,认识他就是飞来横祸,说完,又狠狠瞪他一眼。

他有些委屈,又迫于我的淫威似的嘟嘟囔囔地说:“不、认识……”

死洋鬼子,还会玩我们中国人独创的文字游戏了!

好在大家没有在意,这一顿饭吃得有惊无险。

吃完饭,从餐厅又移坐客厅。四个男人在那闲闲喝茶,聊天。妙因忙着收拾,我在一旁帮忙。

其实以我从小到大一向远庖厨的光荣历史,也真的帮不上什么忙。

因为她做事很麻利,像敏捷的羚羊般在餐厅和厨房之间跳来跳去,不一会儿就整理好了。对于这样安宁的生活,她应该觉得很幸福吧。

我的心中,又是微微一叹。

一切忙妥当之后,妙因切好了餐后水果,我们一起端了过去。我们又坐在那个宽大的布艺沙发上,我们坐着,间或聊着天。

我终于打量了一下秦子默,这个房子的男主人。

他今天穿的是休闲的棕色套头毛衣和深灰色休闲裤,很居家的感觉,看上去清慡而温润。而且比起当年,更增添了一份成熟和优雅。

我低下头,喝了一口茶。

唔,可能茶水太烫了,眼前一阵湿气。

很快我就发现,今天的秦子默有点反常,他很少说话,几乎不说话。

他偶尔也会淡淡回应其他人的闲谈,也会和着大家的话声微笑。但是他从头到尾,都有点心不在焉。而且他不再是平日里那个虽然稍显淡漠,但有礼有节的秦律师。

因为他一直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手中的茶杯,对詹姆斯光怪陆离的问话完全置若罔闻。

我想,大概大家都看出来了。

因为,不光詹姆斯的眼睛就像胶在他脸上一样,连相对敦厚的雷尼尔都有些诧异地看了他好几眼,妙因更是一言不发地默默注视着他。

只有唐少麟,仿佛什么都没看到一般,轻松自若地微笑闲聊着。

我仍旧又低下头去。

一时寂静。

突然震天响的手机铃声,这次是那个洋鬼子詹姆斯的。

他对着电话叽里哇啦地说了一通洋文,不一会儿,挂断了,然后对着秦子默说:“Richard,Peter问,上次那个case的丁先生,他的名片你还有没有?他还有一些事情,要找他再谈谈。”

秦子默只是略略思忖,便指着离詹姆斯很近的搭在沙发背上的外套,意兴阑珊地说:“我的钱夹里可能会有,你自己找找看。”

我看到妙因奇奇怪怪地看了他一眼。

詹姆斯兴冲冲地去翻他的口袋,找到那个钱夹。

我猛然间一阵昏眩。那个黑色钱夹,我太太太熟悉了。他过二十二岁生日那天,我送他的礼物。

算不得贵重,甚至以现在的标准来看,也完全没有什么款型可言。

那是当年的我,下课后刨遍G大附近的特色小店,东挑西选之后,买下来送给他的。钱夹右下方还印着一个浅棕色的小狼头。没想到,他一直留着。

但几乎是同时,我直觉不妙,非常不妙。但凡沾上这个叫詹姆斯的洋鬼子一丁点边,都会出事。他实在是比大富翁里的大衰神,还要衰得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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