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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莎翁致敬(53)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账。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的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微笑,“好好好,我去买。”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他不吃,浅浅地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怩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头,“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不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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