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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喜[重生](98)

两人过去时,还未靠近,便听见狼啸声。再走两步,又听见猎隼的长鸣,以及铁笼被撞击发出脆响。

叶云亭加快步伐进去,就看见狼王与猎隼,一个在笼里,一个在笼外,打得满地飞毛。

猎隼性烈,拿翅膀不停地扑打兽笼,时不时用尖尖的喙探过铁笼去啄狼王。狼王也不甘示弱,趁着它落在兽笼上时,高高跃起用爪子去攻击它。

“……”叶云亭表情一言难尽,唤了两声才将猎隼唤过来,终止了这场打斗。

他问躲在远处不敢靠近的下人:“这是怎么回事?”

狼王与猎隼明明分开养在两个院子里,怎么还是打成了一团?

下人见猎隼温驯地落在了叶云亭手臂上,方才松了一口气出来解释原委。原来是猎隼今日叼着兔子也不吃,就满地赶着玩,结果那兔子胡乱逃窜时逃到了狼王的兽笼里,被狼王抓住吃了。猎隼这才大怒,隔着兽笼与狼王打了一架。

叶云亭听得嘴角抽搐,看了看猎隼,道:“等会补给你一只兔子。”

猎隼也不知听没听懂,伸着脑袋朝狼王高亢地叫了一声。

狼王闻声立刻吼了回来,将兽笼撞得直响。

叶云亭头疼地将猎隼换到李凤歧胳膊上,方才靠近仔细打量狼王。狼王养了这些日子,膘肥体壮,油光水滑,除了伤口处的皮毛还未长全乎,已经恢复了该有的威风霸气。

它看叶见云亭靠近,踱了两步,竟然没再发出吼声,而是将长长的狼吻探出笼子,黑色鼻子微微耸动,似在嗅闻。

李凤歧摸了摸猎隼的背羽,道:“野狼灵性,它还记得你。”

叶云亭不太相信,当初他也是见狼王挣扎求生,心生不忍才救了它,也没想过这类野兽能如人一般记得恩人是谁。

他观察了一会儿狼王,见它伤势已经无碍。便道:“不若寻个少人烟的山中,将它放生了吧。”既然本来就来自山野,那山野才是它最好的归宿。

李凤歧见他并无驯养之意,也没有再多言,道:“我叫五更去办。”

说完又想起与狼王一起带回来的那块虎皮,道:“那张白虎皮已经处理好了,如今天冷,细软之处正好给你做条围脖,余下的,便做张垫子。”

他笑吟吟看着叶云亭,没给他拒绝的机会:“待酒宴那天,李踪必会来。你戴着,正好气气他。”

叶云亭本想拒绝,但想想李踪生气又不能发作的样子,最后还是欣然应下了。

第42章 冲喜第42天 酒宴

两三日转眼间过去, 便到了十五。

这一日王府张灯结彩,仆从往来,热闹至极。

叶云亭早早起来, 换上了一身枣红锦袍。

这锦袍是老王妃寻裁缝量身赶制,红色做底,黑色滚边, 辅以蟒纹。不算繁复,却天然透出一股尊贵之气。量身剪裁将叶云亭的身段优越之处尽数展露出来。皎如玉树, 秀若芝兰,秋水精神,冰霜肌骨。动作间衣摆拂动,风流尽显。

李凤岐原本正整理自己的衣襟,待看见他时, 目光霎时顿住, 一时看得挪不开眼。

叶云亭垂眸整理好腰封, 一抬眸,便与他的目光撞了个正着。李凤岐的目光毫不掩饰,他一时没往别的地方想, 迟疑着低头打量自己:“有哪里有问题吗?”

“没有。”李凤岐听他询问,眉尾高高挑起, 睨着他笑道:“只是觉得大公子风流倜傥, 如珠玉在侧, 觉我形秽。”

他若是再说得直白些,叶云亭或许就要暗暗白他一眼。可他偏偏说“珠玉在侧,觉我形秽”。

叶云亭抿抿唇,瞥他一眼,却到底道:”星芒难掩月辉, 王爷何必自谦?“

“哦?”李凤岐故意拖长了调子,双臂展开,朝他笑道:“我可以理解成大公子十分满意我这副皮囊么?”

“……”

正正经经说几句话,他总是有本事将话题拐到奇奇怪怪的方向,叶云亭比不得他嘴皮子利索,更不想平白入了他圈套被占便宜,索性当作没有听见,叫季廉给他将腰佩与发冠拿进来。

李凤岐见状轻笑了声,也不再打趣他,整理好衣裳后,与他一起出了门。

王府没有大管事,今日是朱烈与五更在门口招呼客人,老王妃则在后院招待女眷。两人出去时,已经有来得早的宾客到了场,瞧见二人现身,不论内心做何感想,都纷纷笑着上前招呼。

在外人面前,李凤岐还是一贯的冷漠不近人情,他冷淡地点了点头,便不再说话。

几个官员面面相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不知如何是好,留下永安王不搭理他们,显得气氛尴尬;走开却又不太甘心,毕竟他们来的这么早,就是为了抢占先机,多打听些消息,探探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