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93)+番外

萧恒力大无穷, 有他出手, 云家的日子确实松快了很多。厨房里的水缸时常都是满的, 这堵上了老太太的嘴,连母鸡下蛋都有人掏了, 云清都感觉自己要没活儿做了!

一做完刺绣,云娇娇在屋内搜寻不到人,迫不及待地逮着弟弟问:“清儿,大恒哥哪里去了?”

云清坐在院子里逗小狗, 闻言头也不抬地答了一句:“跟爹娘下地干活去了。”

“什么!?”云娇娇没控制住嗓音,朝弟弟大喊了一声:“你怎么能让他下地干活呢!?”

云清被吼得委屈, 他撅着嘴道:“怎么不能让他干活呢, 爹娘都去了。”

“他不一样, 他不能干活!”云娇娇理所当然地回道,人家可是位高权重的王爷、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她的家人居然让这样的人物下地种田,这样她还怎么跟人家结下善缘。光是想想,云娇娇心口就一窒,有这种拖后腿的爹娘,她感觉自己就算重生了,也会被愚昧无知的家人疯狂拖后腿的。

她暗骂一声,为了弥补她决定大中午顶着艳阳前去送饭,她虽是农家女,但重生而来已经有意识保养自己的容颜。直到上辈子到了京城,她才知道在那些京城达官贵人眼中,灰头土脸、皮肤粗糙的自己,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笑话。

那些千金小姐们个个华裳美衣、皮肤白皙滑腻,而她换上精致的绫罗绸缎,都不像一名小姐,倒像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丫鬟,惹人窃笑。

为了不让自己沦到上辈子的命运,云娇娇重生后,只专心在屋内刺绣,努让自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夏天的绝对不出门,力把肤色养起来。那些会伤手的活儿,也坚决不碰,找借口推了,就怕自己那十根纤纤玉指变得粗糙。

可当下是顾不得了,萧恒在田地里锄地,也成了事实。身为女子,她不辞辛苦地前去送饭还能争取几分好印象。

于是这些天都没进厨房的少女,今天特地下厨开伙了。云娇娇拎着一满满当当篮子,就这样走上了田埂。

山溪村很多肥沃的水田,只是分配不合理,大房在山一边干活,二房在另一边干活,分散得有些距离。干了半天的活儿,听到要开饭了,大房二房的人都围拢了过来,萧恒也放下锄头走了过去。

见到少女时,他视线略微往对方身后瞟了一下,只是余光稍稍偏移,非常不起眼,也很快就收回了,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

其实想也知道,那个云家的宝贝疙瘩,家人根本不可能让对方大热天的走出来送饭,更别提对方像极了闺阁里的娇小姐,八成连饭盒都拎不动。

这样弱不禁风的少年郎,他本该唾弃的,可大房两口子时常唠叨说,自家孩子不足月出生,底子虚弱是天生,明明几个月就会说话,却到了三岁才会走路,出生在农家差点养不活。

萧恒也赞同,云桑这样的体质,若是出生在富贵人家还好,可降生在清贫的农家,那基本就是与天争命了,与药罐子为伍那是正常的。

云大海还叹息道,因为儿子体弱,没去私塾前,村里的孩子都不爱跟他玩,背地里常常说他是病秧子、瓷娃娃。

听到这里,萧恒脑补了一个小脸白白、眼神冷淡的小孩,小脚走上前几步,明明很想融入人群,但却因体质被村里其他幼童嫌弃。那些幼童也不明白自己天真的言语有多伤人,一句病秧子脱口而出……男人心中略微有些怜惜。

他还知道了,云桑十岁前有个乳名,叫拴环,意味着用环把这条命拴住。因为云家人怕他夭折,村里人又迷信,喜爱给小孩子取贱命,有一种迷信说法,孩子名字取得难听,阎王爷不愿意把名字写在生死簿上,也就不愿意收了。

十岁后,命锁住了,他们也就不叫了,生怕阎王爷反悔。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通透了解一个人的人生,萧恒打开饭盒,然后愣住了,因为他的碗里是小山的白米饭,颗颗饱满晶莹,旁边是好几块切得厚厚的腊肉,他数了数,跟晨起他提水装水缸时,在柜上看到的那块肉大小一样,全在他碗里。

而大房、二房碗里却没有,他们就一碗米饭和一块红薯,正大口朵颐。

云娇娇还蹲在他旁边,鹅蛋脸上浮现一对小小的梨涡,一双眼睛笑盈盈地问他:“吃呀,大恒哥你怎么不吃?”

萧恒把肉拨走,“你以后别这样了,我跟大家吃一样的就行了。”他不需要特殊对待,他知道云家的困难,云娇娇对他好,把所有肉都偷偷切给了他,浑然没有给自己爹娘留一点。而且她把所有肉都切了,到时候云桑那个弱书生吃什么,他这无异于从人嘴里夺食。